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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5分钟前 | 公 开 人: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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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 0304 破申 10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南宁硕航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粤 0304 破7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全面了解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现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资料情况
(一)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成立,当时企业名称为深圳市虬髯客科技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改名),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梅岭社区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9B-Q28,法定代表人为蔡凯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22122H。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信息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库管理;公关活动策划;软件开发;网页设计;供应链管理;经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社会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
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饮料零售(除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食品、饮料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除了网商银行有33.88元货币资产外(有法院冻结),无任何其他资产。
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即渠道无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渠道无忧公司”)。经查,其银行账户余额为零,该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有五宗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股权冻结记录。
(二) 管理人接管到的财务资料情况
| 序号 |
资料明细 |
数量(册) |
账册载体 |
备注 |
| 1 |
总账 |
8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银行存款明细账 |
8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 |
现金明细账 |
1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4 |
现金明细账 |
1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5 |
现金明细账 |
1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6 |
明细账 |
8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7 |
会计凭证 |
8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8 |
会计凭证 |
1 |
纸质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9 |
会计凭证 |
1 |
纸质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0 |
会计凭证 |
1 |
纸质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 |
固定资产清单 |
8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2 |
实收资本明细账 |
1 |
电子 |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4年12—31日 |
二、选任审计机构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审计机构备案名单》内;
2.与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1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完整的审计服务(以委托合同及审计报告正本为据),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审计工作的经验;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未被列入税务异常名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二)工作范围
1.对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核查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与其对外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公司的往来和债权债务情况。
3.对债务人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4.对债务人的应收类款项采取积极的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6.对管理人接管到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核查。
7.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能够为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派驻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现场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2.在被选定为审计机构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并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可以于接受委托之日起4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
3.人民法院、管理人、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三、审计费用及违约责任
(一)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参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债务人无财产或者有少量财产但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经请示人民法院有审计必要且审计费用需申请援助资金支付的案件,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不超过15000元。
2.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3.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于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支付。
(二)违约责任
1.违反约定期限提供审计报告,每逾期一天审计费用扣减万分之五。
2.审计机构未经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管理人有权更换审计机构。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提供服务且被列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的审计机构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完成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
管理人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文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选定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需要在收到选聘结果的2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审计机构的简介、资质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与办理本案审计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等;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
5.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计算标准及可协商最大折扣);
6.审计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的承诺,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六、其他事项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
2.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两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第五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由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接任;
3.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4.被选定机构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格式版本《委托协议》,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5.管理人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元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1910-1915 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文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市烧迈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1.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