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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7分钟前 | 公 开 人: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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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已由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豫 0191 破 2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继续审理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由该院作出(2025)豫 0191 破 25 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星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全面核查宏达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有序推进,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就宏达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16549Q,组织机构代码:56981654-9,注册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2,经营状态:存续,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52号3号楼502号,法定代表人:张万兵 ,出资人:刘晓杰、张万兵、乔治,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环境监测、检测服务;食品检测服务;公共安全检测服务;农资、农产品检验技术服务;饲料检验技术服务;化妆品检验技术服务;计量检测技术服务;水质检测;辐射监测;煤质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生物安全及公共卫生检测技术服务;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服务;固废、土壤、城市污泥检测;环境污染物的监测与检测;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玩具检测。
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经多次变更最终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52号3号楼502号。
2、资产情况
检测设备资产、办公设备、资质等
以上披露资产情况仅作为参考,竞聘机构认可宏达公司资产以最终确定的资产清单为准。
工作内容
1、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宏达公司资产(检测设备、办公设备、资质等),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出具资产评估专项报告。
5、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说明。
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服务期限
自评估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经管理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有权对本项目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3、参选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4、参选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基本评价信息良好,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选机构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五、择优聘选规则
管理人将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文件资料和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合适的评估机构,签订相应的委托评估服务合同,并将选定的机构名单报送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备案,未被选聘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六、报名相关事宜
有意向的评估机构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以邮寄时间)前将报价函及有关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嵩山路117号宇华商务河南星光律师事务所516办公室。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等资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报价的负责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合同、场地照片);
5、报价人参与破产企业评估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工作所需资料清单等);
7、项目团队人员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8、《评估机构报价函》;
9、《报价人承诺函》。
10、《无报酬风险承诺书》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三份。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云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嵩山路117号宇华商务河南星光律师事务所516办公室
八、其他说明
1、有意参与本次选聘的机构,请按照本函规定要求和时限以书面方式递交报价材料。
2、本公告中所列宏达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竞聘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3、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九、特别说明
由于宏达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且资金严重缺乏,暂无法确定支付评估费用的时间。应支付的评估费用属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管理人将根据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参与本次活动的竞聘机构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不以未收到评估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或出具报告。
谢谢合作!
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星光律师事务所代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募资产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
报价人承诺函(评估).docx 下载
授权委托书(评估).docx 下载
评估机构报价函.docx 下载
评估机构无风险承诺书.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