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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4分钟前 | 公 开 人:柳州市柳城县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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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刘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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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破02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泰对柳州市柳城县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桂0222破1号《决定书》指定玉泰房开清算组担任玉泰公司管理人,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作为玉泰房开清算组成员之一。为有效推进破产程序,盘活玉泰公司资产,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保障购房业主权益,完成“翠堤春晓”项目后期在建工程的建设,实现保交房任务,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二)本招募公告发布后根据破产程序的进程,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调整,对重要事项将及时通知或予以公告。
(三)本公告中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所披露的全部信息、数据因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可能会出现瑕疵,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玉泰公司的信息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四)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均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的投资顾问、财(税)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判断投资的风险与收益。
(五)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且了解清楚玉泰公司现状,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了解玉泰公司评估、审计、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但需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七)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不具有投资人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供各投资人投资参考,且不能作为对柳州市柳城县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及玉泰公司不利的证据。
(八)本次招募活动旨在评选具备项目工程续建完成能力的投资人,以切实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保交楼"目标顺利实现。投资人须提交书面承诺材料,明确承诺将全程负责项目续建任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
(九)本招募公告由玉泰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招募内容、流程和有关条件及评选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1、玉泰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凤山镇凤凰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2MA5KB0B202,法定代表人:莫柳培。
2、玉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其股东为柳州市大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企查查APP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显示已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3、玉泰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4、玉泰公司主要资质:玉泰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4502L1012,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资产财务状况
1、有形资产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1项,位于柳城县凤山镇凤凰大道8号,为五菱观光车,数量1辆,购置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账面原值38,230.09元,账面净值3,026.87元,露天停放于翠堤春晓山庄项目营销中心旁,车辆无电,轮胎无气,后排皮质座椅已破损,无法正常使用。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1项,位于柳城县凤山镇凤凰大道8号,为翠堤春晓山庄项目的营销中心,建筑面积约为24.00㎡(长度6m,宽度4m,高度2.8m),房屋结构为集装箱活动板房结构,房屋总层数为1层,建成时间2019年,房屋外墙正、背面为玻璃,侧面为钢板,大门为玻璃门,地面为复合木地板,天棚为吊顶,“人字形”屋顶,无账面价值。评估勘察时,房屋建筑物可正常使用。
(3)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共115套,位于柳城县凤山镇凤凰大道8号,为翠堤春晓山庄项目的预售商品房,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柳城预售20192371、柳城预售20192542】记载,预售商品房住宅共115套,预售房屋建筑面积共14906.83㎡,发证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预售商品房已完工,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外墙刷乳胶漆,房屋装修情况为毛坯房,物业类型分为独栋、合院、联排、叠拼、山地叠拼,账面原值134524923.48元。至评估基准日已预售15套商品房。评估勘察时,外部基础设施水、电因欠费未开通,房屋建筑物正常使用。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3项,使用权总面积为92629.00㎡,均位于柳城县凤山镇凤凰大道8号。其中29611.40㎡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6)第00146号】,5787.30㎡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6)第00150号】,57230.30㎡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6)第00151号】,账面价值30,600,000.00元。评估勘察时,评估专业人员未发现比较明显影响评估对象正常使用的现象,土地维护使用状况正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3、股权:玉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股东为柳州市大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鉴于现在债务人因资不抵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公司股权实际价值应以评估报告为准,如无法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合理或管理人与债权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定价,则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由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股权作价0元清算核销处理。
4、知识产权:暂无。
5、银行存款:20,888.60元。
(三)玉泰公司目前状态:
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无偿债能力,因项目开发未竣工验收(距离交付还差门窗、水电、消防、绿化等工程(含公共部分)),房屋无法交付使用,且因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剩余未售商品房的销售存在实际困难,故暂没有收益能力。
三、负债状况
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申报登记的各类债权人数为26户合计26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369225192.43元。其中申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类债权16户,债权数额合计12893071.56元,有财产担保类债权1户,债权数额合计23922057.35元;税收类债权1户,债权数额合计849632.07元;建设工程合同类债权3户,债权数额合计49560722.76元;其他类债权3户,债权数额合计:281999708.69元;社保类2户,债权数额合计0元。
经初步审查,管理人认为可以确认债权金额的债权人为25户,合计25笔债权,管理人目前予以认定的债权数额合计320826926.29元,其中,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合计15笔,优先债权数额合计33632794.48元;管理人认为不予认定债权金额(含暂不予认定及未全额认定)的债权人为5户,不予认定(含暂不予认定)(或核减)的债权金额为48398266.14元。
除此之外,亦可能存在玉泰公司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债权债务。
四、招募流程
(一)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分为股权整体收购投资人、代建代销投资人两大大板块组成,以股权整体收购投资人、代建代销投资人同时招募的方式进行,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投资模式。
特别说明:如意向投资人有其他的投资模式,也可参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文件,但需在投资文件中对投资模式进行具体说明。
(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债务人的财产评估报告、财务审计、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及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即为报名完成。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报名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尽职调查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除管理人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外,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三)尽职调查完成后,如确认参与意向投资人竞选的,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补充提交投资方案等全部材料,并补足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不计息);
(四)如无需进行前述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亦可直接参与本次招募,视为已完全清楚了解玉泰公司现状,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同时,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不计息);
(五)代建代销投资人在履行过程中,在符合相应投资人条件及通过合法合理方式进行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同意后转换原投资模式为股权整体收购投资人。
五、 招募期限
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止(如超过该时间递交材料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是否给予参选资格)。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六、尽职调查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评估尽职调查及材料编制所需时间,并在招募期限内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不计息),以汇入管理人下列银行账户为准(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柳州市柳城县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跃进路支行
账号:6184 8955 3372
2、尽职调查需要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投资意向书》(需加盖投资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选择的投资模式、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开发房地产项目/承建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标准的要求、在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中处理同类型项目成功投资经验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写明代理权限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接受委托的还需要提交律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
(5)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
(6)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不限于①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③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相关工作;④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⑤出具的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⑥出具的相关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7)其他证明意向投资人满足本公告相应的“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证明资料;
3、尽职调查的开展: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玉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
4、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参与玉泰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的,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的投资保证金(不计利息)。
5、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未按期补足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在确定投资人或收到放弃投资资格的书面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退还金额以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本金为限,不计利息,参与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尽调保证金提出其他主张。
七、招募方案
(一)股权整体收购投资人的招募方案
1、基本条件:
(1)投资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与房地产或商业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资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区内知名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投资人需拥有充足的资金与经营实力进行股权收购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包、外包、分包他人办理,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员;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4)投资人不存在下列情形:有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5)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详细说明牵头方、各自的角色职责分工、合作方式、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4)项资格条件,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6)认可本项目现状,愿意接受破产程序的相关安排,并能接受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监督;
(7)破产企业所属行业有其他要求的,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2、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正式竞选的,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计息),以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为准(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①若意向投资人未能取得正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管理人应自送达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除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的投资保证金。退还投资保证金金额以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本金为限,不计利息,参与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投资保证金提出其他主张。
②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申请及相关文件,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协议。如该意向投资人不按时签署书面协议书及相关文件或明确表示放弃进行重整、以及因自身原因导致代建代销计划、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重整投资人此前支付的款项,包括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款、续建投资款、代销成本等,将不予退还,造成其他损失的再追究其责任,同时管理人可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③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如因评选落选,没有成为投资人;或者虽然当选为投资人,但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提出的投资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玉泰公司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表决通过且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或玉泰公司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虽然表决通过但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3、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玉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以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本金为限,不计利息,参与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履约保证金提出其他主张。
4、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文件,并保证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签署投资承诺书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还需说明各角色的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②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来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经营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③选择的投资模式;
④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重整投资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续建方案、竣工验收周期、有利于债权人或者玉泰公司利益的其他计划)。
⑤承诺书:包含不限于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承诺将全程负责项目续建任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等;
⑥其他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玉泰公司重整进行股权收购投资的决议原件;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近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等。
(二)代建代销投资人的招募方案
1、基本条件:
(1)投资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区内知名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具备大型建筑施工及房屋销售的相关经验和资质,拥有成熟的操盘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当地房地产市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包、外包、分包他人办理,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员;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4)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确保有能力投入足额资金完成项目续建及销售,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人不存在下列情形:有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6)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详细说明牵头方、各自的角色职责分工、合作方式、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5)项资格条件,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7)认可本项目现状,愿意接受破产程序的相关安排,并能接受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监督;
(8)破产企业及工程项目所属行业有其他要求的,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2、投资保证金及使用
相关内容同前述第七条第(一)项第2-3点的规定(略)。
3、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文件,并保证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并签署投资承诺书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还需说明各角色的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②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来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经营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③续建施工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垫资收益、施工计划及期限、竣工验收周期、拟派驻的项目经理介绍、团队介绍等);
④销售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价格确定方式、销售价格浮动范围、销售周期以及若一定期限内无法变现的以物抵债处理方式等);
⑤承诺书:包含不限于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相关工作;承诺将全程负责项目续建任务,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并通过验收等;
⑥其他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玉泰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原件;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近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等。
⑦特别说明
A代建代销涉及的续建费用、销售费用等全部成本均由代建代销投资人自行垫资;
B由于对未完工程复工续建是对全体债权人有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续建费用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偿付期限最迟在破产财产变现后进行偿还。该期间内,如有追回的财产或其他收入等,管理人将以最有利于整体债权人权益为原则提前清偿。
八、评选规则
1、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延续玉泰公司的存续与发展、实现玉泰公司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切实保护债权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由管理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
若仅有一名报名成功者提交投资文件的,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该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则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投资人。
2、签署协议:投资人确定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无正当理由,投资人逾期未签署投资协议的,视为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宣布其丧失投资人资格,并将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玉泰公司不再退还,用于清偿玉泰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投资人确定为投资人。
投资人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玉泰公司或债权人的角度优化投资人方案,但不得劣于投资文件及投资协议的约定,也不得违反、放弃、全部或部分转让(含变相转让)投资人方案及投资协议确定的投资人权利及义务。否则,管理人有权单方面宣布其丧失投资人资格,解除投资协议,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玉泰公司,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且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意向投资人确定为投资人。
九、相关文件提交的密封与标识
1、尽职调查报名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封面应当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一式叁份;
2、参加投资人竞选的正式投资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标注“柳州市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意向投资人竞选文件、竞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字样,加盖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一式三份。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本公告仅为招募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投资人需经过本公告中的初步筛选、尽调、评选、后续工作安排(债权人会议表决、法院裁定批准)等程序。本公告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人协议的约束力。
2.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和评选,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3. 管理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大厦4栋19层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董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邮箱:董律师601992675@qq.com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柳州市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