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681破16号(2025)闽0681破16号-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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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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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闽0681破16号-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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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林井泉的申请,作出(2025)闽06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下称“福人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院审理,贵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闽0681破16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现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经龙海区人民法院批准,由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在龙海市榜山镇岭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345GDC8Y,法定代表人吴国强,股东持股比例为吴国强50%、陈小谋50%,经营范围包括家具制造;建材、木材销售。

目前债务人经营场所已迁至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岭口村195-3号及周边仓库,经营场所内存放有存货(木制家具,包括部分成品、部分半成品)、原材料(主要为木材)、机器设备。

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的接管情况:公司公章一枚;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壹份(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知识产权凭证(外观设计专利,因未缴年费权利终止)28本 ;银行网银 U 盾、财务账册(会计凭证从2018年-2020年,共31册,未完整)等等。

二、报名条件

(一)准入条件

1、报名单位需为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专业机构名册的机构;

2、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报名单位需承诺本项目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报价费用将在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阶段支付;

3、报名单位办事机构位于漳州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福人居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报名单位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业协会处分等);

6、如审计/评估机构经审阅管理人移交的福人居公司的相关资料之后,认为福人居公司不满足审计/评估条件无法进行审计/评估,则应在接收资料后3日内出具无法审计/评估的书面说明。

(二)主体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2、资信良好,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承办企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执业记录和重大质量问题;

3、近三年具有企业破产业务的相关执业业绩不少于三次;

4、现场工作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破产类企业的事务。

三、审计、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1.审计范围: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注册资本缴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

(2)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协助管理人对破产程序中所申报债权的核查、对应收账款组成进行核实及说明);

(3)盘点、核查债务人所有资产;

(4)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公司是否存在侵占债务人财产情况;

(5)可撤销事项审计即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31条至第33条规定的情形;

(6)大额资金流向的专项核查;

(7)与关联企业或关联人员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核查;

(8)为破产程序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涉税问题提供咨询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破产程序期间纳税申报、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协助与税务机关沟通等;

(9)根据管理人的工作需要,就出具审计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凭证并进行说明;

(10)编制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的资产负债表;

(11)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2.破产案件全部工作结束前,如审计报告有效期限届满的,需根据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或相关说明。

3.按照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审计时限:报名单位在签订审计委托协议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在2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不予支付审计费用。

(二)评估机构:

1.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即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

2.配合完成对福建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存货、物品、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等。

3.根据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针对福建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出具评估报告;必要时按根据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对破产清算程序所需事项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租金标准评估报告等)或鉴证文件;

4.破产案件全部工作结束前,如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届满的,需根据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5.根据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评估时限:报名单位在签订评估委托协议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在20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不予支付评估费用。

四、报名方式、评选时间及地点

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并参与评选会议。

1.现场报名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邮寄报名的,以管理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收到报名文件邮件视为报名提交成功。

2.评选会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点。

3.报名(邮寄)地址、评选会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十二楼会议室;联系人:柯爱玲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报名文件

(一)报名文件的编写

1、报名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全部文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3、报名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二)报名文件内容

报名机构制作的报名文件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福人居公司审计/评估机构选聘的报名函(附件一);

2、主体资格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机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3、关于近三年报名机构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4、关于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的说明以及项目负责人及参与项目主要人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三年破产审计/评估业绩的清单,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6、初步的服务方案;

7、本项目报价函(报价均为唯一且不能浮动价格,报价含税费、餐饮、住宿、差旅等各项费用)(附件二);

8、承诺函:承诺本项目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评估/审计费用将在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阶段支付(附件三);

9、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六、审计、评估费用说明

1、参考《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计算。

2、费用支付时间:管理人账户中的资金足以覆盖审计/评估费用,管理人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且经人民法院认可后支付。

3、本次审计、评估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的报价原则,报名机构的报价中应包括差旅费、文印费、办公费、税费及其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等全部费用。

4、评估机构报名前需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测算可能产生的工作量,自行承担项目办理的各项成本与风险。根据龙海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负责破产案件可能产生的全部审计/评估工作。实际审计/评估工作可能由于资产范围的变化、案件办理的需要发生变动,相应的审计/评估工作量可能发生增加,但审计/评估费用不进行增加。

六、机构选定办法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开封,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中,按照最低价原则选定本案审计、评估机构。按报价金额从低到高选出一家正选单位及一家备选单位。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金额相同,则以抽签方式选出最终确定。

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福人居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但由于系统故障未能在国家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展示,现予以重新发布

附件一:报名函

附件二:报价函

附件三:承诺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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