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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0分钟前 | 公 开 人: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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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
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黔0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新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黔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智联新创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审计,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参与本次竞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智联新创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赵灵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NWP87H,注册地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5层6、7号房。
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赵灵灵持股75%、贾慧持股15%、张引持股1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电动环保型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汽车租赁;充电站建设;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以破产受理日即*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审计基准日,对智联新创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清产核资审计、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审计、财务混同及关联交易审计、债权债务审计、可撤销事项审计、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挪用债务人财产审计等,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二)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开始工作。财务资料存放地点为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贵阳壹号写字楼18楼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
2.审计机构应在进场之日起30日内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报告定稿出具时间;
3.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必要时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询问。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年检;
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至少具有一例破产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
4.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或刑事、行政处罚记录;
5.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需要回避的情形;
6.参选机构的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税费等),管理人不再支付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
7.参选机构能够接受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收费。
四、参选要求
(一)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一式三份。具体提供如下材料清单,以备人民法院、管理人评定:
1.报名确认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机构单位简介及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完成时间等);
4.拟派驻工作人员的名单、简历及资质证明;
5.近三年参与企业破产项目审计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6.报价方案:采取一次性包干价,包含税款及因开展审计工作产生的食宿费、差旅费;
7.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1)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4)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5)提交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关系的声明】。
8.报名机构认为的其他与本次业务相关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贵阳壹号写字楼18楼大成律所)。以邮寄方式提交资料的,应在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达管理人,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未报名。
五、评选流程
(一)评选规则
报名期满,管理人将名单抄送人民法院外委办及破产审判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的名单中摇号选定三家备选机构,由管理人在三家备选机构中按服务质量和收费竞价情况等择优选定一家后报人民法院;不足三家的,管理人直接择优选定后报人民法院。
(二)签订合同
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并报人民法院后,管理人即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管理人将重新公开选聘。因解除委托合同或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智联新创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六、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到付纸质参选文件,不接受未密封的参选文件。
2.报名的参选机构一经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且应于公告期满后2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本次审计服务费用依照《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如遇服务提供完毕后破产企业暂无财产可供支付的,需待有支付能力时支付,且由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智联新创公司可能存在无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参选机构报名参选即视为自愿承担该后果。
4.参选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管理人串通参选,不得贿赂管理人或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选工作;
5.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智联新创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材料为准;
6.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7.参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8.管理人对本次选聘审计机构的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报名确认函》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