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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 公 开 人: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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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京01破申99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京01破34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
为实现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为广大债权人争取更多偿债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并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相关事项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竞选人对拟处置资产,或对竞选方式、要求等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系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合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