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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高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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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第一批
补正公告之二
(2025)辛化破管字第24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81破申3号通知书,决定启动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化工公司”)预重整,并指定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经过预重整程序,*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81破申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5)冀0181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为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现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债权予以补正并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管理人逐一联系职工核对职工债权,如各职工对管理人确认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应自管理人同职工核对之日起1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公示职工债权金额无异议。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人:马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黄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25)辛化破管字第243号辛化职工债权第一批补正公告之二.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