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鲁0724破2号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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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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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9分钟前 公 开 人: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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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鲁072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对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了保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经临朐县人民法院批准,现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如下:

一、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机关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雕塑设计、加工、制作、安装、维修;铸铜雕塑、锻铜雕塑、不锈钢雕塑、石材、石雕、陶艺、园林艺术、工艺品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维修,展览展示、装潢装修,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为管理人在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工作中提供评估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 分析抵押物价值及破产清算状态下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管理人需要进行单项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出具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或和解、重整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价值咨询报告。

5、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或其他价值咨询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按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解释评估结论。

7、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参选机构具备法定从业资格,并已纳入山东省高院或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临朐县人民法院编制和发布的评估机构备选名单;

2、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关系;

3、参选机构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分或被行业处分的情形;

4、参选机构具有丰富的破产评估业务经验。

四、报名程序

申报机构应提交以下所有材料一式叁份,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

1、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机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管理人送达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的,视为放弃本次竞选。

2、各报名机构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需加盖公章):机构简介、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相关业务经验介绍、拟参与本次评估服务的报价(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以及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3、报名联系人及地址: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街渤海路金融广场10座2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临朐县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债权人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评估机构,管理人将对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资料不再退还。

4、拟聘请的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临朐县人民法院批准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5、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6、选定聘用的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7、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8、如参与竞标选聘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可再次组织选聘活动。

9、本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山东华艺雕塑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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