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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 |
| 浏览次数:1次 |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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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更正告知函
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申请人邓丽在执行案中书面申请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列案件破产清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10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邓丽对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开通会员可解锁*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1002破5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朴治律师事务所担任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由李刚作为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查认定: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55786.5元。在后续处理过程中,调查到另有一名职工钟园红于2024年经内江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钟园红工资6042.60元,钟园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重新调查后的职工债权予以更正,更正后的职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61829.1元。
特此告知。
内江市森拓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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