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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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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陈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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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肇庆中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黄冈学校”)破产重整一案,并作出(2026)粤12破3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维持优质办学资源、保障在校学生正常就学、稳定教学秩序、盘活教育资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债权,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黄冈学校概况
(一)基本信息
黄冈学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成立,注册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肇庆恒大世纪梦幻城A13地块,法定代表人李汝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1204MJL99732XC,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为肇庆市高要区民政局,登记有效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举办者为肇庆市恒晋置业有限公司,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九年一贯制小学教育、初中教育。
因原校舍目前进行维修翻新,黄冈学校与肇庆市长田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黄冈学校在维修翻新过渡期内(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使用长田学校部分空置校舍,作为开展小学及初中阶段教育教学活动的临时校舍,黄冈学校按约定支付合作费用。
(二)校舍、宿舍及不动产权属情况
1.黄冈学校名下无任何土地、校舍、宿舍等不动产
黄冈学校办学所使用的建设用地、校舍、宿舍均由第三方提供,学校不享有所有权、亦未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名下无土地使用权、无房屋所有权、无构筑物产权。
2.校舍来源与产权归属
*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廷峰房开公司”)与恒晋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合同》并备案,约定:
(1)恒晋公司作为登记举办者;
(2)聚廷峰房开公司提供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恒大世纪梦幻城A13地块作为办学用地,并提供A20区24栋住宅作为校舍及办学使用;
(3)上述土地、房屋产权均归聚廷峰房开公司所有,黄冈学校仅享有使用权。
3.租赁与费用约定
*开通会员可解锁*聚廷峰房开公司与肇庆恒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睿公司”)签订《肇庆市恒大黄冈实验学校合作办学合同》约定,在校舍全部完成并全面交付使用后学校应就场地使用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按成本模式核算;同时约定学校正式全面运营后首三学年免交租金,筹建期与试运营期免交相关费用。
4.合同义务变更不改变产权归属
*开通会员可解锁*,聚廷峰房开公司、恒晋公司、肇庆恒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睿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肇庆市恒大黄冈实验学校合作办学合同》中聚廷峰房开公司义务变更为聚廷峰房开公司与恒晋公司共同承担,但不动产产权并未转移至黄冈学校名下。
(二)财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查及接管情况,除办学资质、办学许可等教育行政许可权益外黄冈学校财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接管现金及银行存款共6,634.34元;
2.经初步审计查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应收学费(审计后账面净值)为162,230.00元;
3.经初步审计查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其他应收款(审计后账面净值)为107,601.39 元;
4.经初步审计查明的固定资产(教学/办公/生活设备,审计后账面净值)为240,438.34元。
(三)负债情况
1.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有2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47,476,194.79元:已审查认定债权13家,认定金额6,725,523.81元(普通债权);不予认定债权1家,申报债权金额101,482.00元;因诉讼未决、需申报人补充材料、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等原因暂缓认定债权6家,申报债权金额40,559,100.78元。
2.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受理日,职工债权总额2,139,283.01元,其中已由临时运营方垫付697,942.56元,未清偿余额1,441,340.4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27条:“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原则上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之规定,临时运营方垫付的职工债权原则上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具体有待管理人进一步核实确认。
3.临时运营与共益债务情况
重整期间,管理人委托恒睿公司对学校进行临时运营,保障正常教学。临时运营期间产生的教职工薪酬、社保、教学耗材、水电物业、校园安保等必要费用,依法属于共益债务,优先由学校收入随时予以支付。如学校收入不足以支付日常运行费用,为维持学校正常教学、保障教职工待遇、支付校园运行必要费用,管理人可就单笔或阶段性借款向肇庆中院报告并经法院许可后,依法向临时运营方或其他第三方借款,借款本金及合理利息依法列为共益债务。
该部分共益债务由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全额承接、一并解决,按共益债务性质随时清偿。
4.或有负债
聚廷峰房开公司诉恒睿公司、黄冈学校合同纠纷一案,聚廷峰房开公司提出判令恒睿公司、黄冈学校支付A20地块24号楼1单元*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返还场地之日的场地占用费及相应利息等诉讼请求。一审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已判决驳回聚廷峰房开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经管理人了解,聚廷峰房开公司已提出上诉。聚廷峰房开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9,683,261.44元,管理人将根据二审审理结果进行债权审查。
二、招募须知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属要约邀请,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2.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本公告内容的认可。
4.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5.意向投资人须充分知悉,案涉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需经属地教育、民政部门前置审查及行政核准。意向投资人应事前自行对照法定条件与地方监管政策完成资质自查,亦可自行与主管部门提前对接核实审批可行性;管理人不对行政审批结果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意向投资人自身主体资质不符合前置审批及核准要求,导致无法变更举办人、重整目的无法实现的,按本招募文件保证金不予退还约定执行。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具备设立、举办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主体资格。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信用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
3.应当具备与本次重整规划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偿债资金。
4.需具备有教育教学经验的专业团队或人员。
5.黄冈学校校园校舍、教学设施等方面存在不符合相关办学条件要求的瑕疵,投资人应具备完全解决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实力。投资人须在后续投资方案中,提供解决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师生宿舍、饭堂、管理团队、教师团队等符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学要求的完备的、可行的解决方案。
6.其他条件
(1)接受管理人遴选规则,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2)允许不超过两个主体组成联合体报名,牵头方须满足全部资质条件,同时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前述条件仅为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及报名材料
意向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含当日),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见附件1)
2.主体证明资料
a. 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
d.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简介及股东会决议
a. 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b. 参与重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需有股东会成员盖章或签字
4.公司章程复印件(须现行有效,并加盖公章)
5.资产证明和履约能力证明
a. 能够证明其综合履约能力、化解重整债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b. 前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本年度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和公章。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7.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8.文件送达方式确认书(见附件5)
9.报名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10.联合体报名需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职责份工、权利义务)
意向人提交所有纸质材料的同时均需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签章后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zhaoqingglr@163.com。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送达方式确认书》载明的送达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1. 本招募说明及发布的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2. 意向投资人通过管理人资质审查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并对调查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3.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
4. 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黄冈学校的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合规且具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总额、支付期限、资金来源、举办者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和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逾期提交视为放弃重整意向。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
2. 超过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由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经报告肇庆中院后,择优选定重整投资人。
3.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中选情况。
四、保证金
(一)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须于提交报名材料前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备注“报名保证金”,并将交纳报名保证金的凭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
2.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二)重整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一次性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为相应数额的重整投资保证金,补交的3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方式补足,备注“重整投资保证金”。
2.未在提交方案当日足额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管理人不予接收其投资方案。
(三)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管理人
账号:68*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恒裕花园支行
五、保证金的处理
(一)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意向投资人交纳报名保证金后,经管理人审查认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争资格的,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3.意向投资人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4.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未能中选成为黄冈学校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5.中选投资人交纳重整重整投资保证金后,如管理人依据中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所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肇庆中院批准的,管理人将在肇庆中院宣告黄冈学校破产后,将重整投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选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债权调整或债权清偿方案等实质性内容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调整,导致管理人根据其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肇庆中院裁定批准的,其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债务人财产。
(2)中选投资人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后,在肇庆中院作出是否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前,中选投资人以任何理由退出重整程序的,其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债务人财产。
(3)肇庆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后,中选投资人未完全履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所确定义务的,所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债务人财产。
(4)中选投资人自身主体资质不符合属地教育、民政部门前置审查及行政核准要求,无法完成案涉学校举办者变更核准手续,进而导致办学运营及重整核心目的无法实现的,其交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债务人财产。
(5)意向投资人及中选投资人在报名、提交材料、投资承诺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作出不实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债务人财产。
六、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了解招募事宜、提交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号楼堤上三楼
联系人:陈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邓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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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已签章】肇庆市高要区恒大黄冈实验学校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