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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 公 开 人: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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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水头支行的申请,作出(2025)闽05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盈化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本案交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开通会员可解锁*,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83破17号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分公司担任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查南盈化工的资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内档资料显示: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9782X8
住所:南安市水头大盈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林剑明
注册资本:5,28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泡花碱、白碳黑、铝硅铝酸钠、无机硅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经营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登记机关: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股东及股权结构(依据工商资料)
(1)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实缴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林剑明 |
4759.20 |
4759.20 |
90% |
2 |
洪金兰 |
528.80 |
528.80 |
10% |
合 计 |
5288.00 |
5288.00 |
100% |
|
(2)股东出资情况
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288.00万元,根据工商资料中验资报告显示 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已分四次实收到位。
(二)企业经营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前往南盈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南安市水头大盈工业区查看,发现南盈化工已停止经营,但发现该场地目前由案外人福建中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逸公司”)挂牌在现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企业资产情况
目前根据管理人前期调查,南盈化工名下需要评估的资产主要为不动产(土地、无证房屋建筑物及构附着物)、机器设备等。
1.不动产
管理人进场后,前往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了调查,查明南盈化工名下登记有一宗工业土地。此外,根据现场勘查及结合2015年《评估报告》,该宗土地之上修建有7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系无证建筑。
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①土地
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南盈化工名下登记有一宗土地,具体信息为: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用途 |
抵押权人 |
查封法院 |
南国用(籍)第31080061号 |
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 |
水头镇大盈村 |
6770m2 |
出让 |
工业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水头支行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②房屋建筑物
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未反馈南盈化工名下存在房产登记信息,但结合掌握的南安市恒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南恒房估〔2015〕151号),该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系南盈化工当时为向泉州银行水头支行贷款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该报告对管理人目前调查南盈化工财产状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2015年《评估报告》对房屋建筑物的披露情况如下:
建筑物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
1幢综合楼 |
3,591.00 |
九层钢混结构综合楼,建于2015年。外墙面贴方形砖,铝合金窗,正在内装修 |
2幢办公楼 |
1,206.48 |
为三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建于1998年。外墙面贴方形砖,铝合金窗,不锈钢玻璃大门,木作房门。一、二层地面铺钢砖,三层地面铺石板材,天棚吊顶,乳胶漆内墙面。 |
3幢宿舍 |
1,031.24 |
为二层钢混结构综合楼,建于2002年,外墙面贴条形砖,一层为仓库,水泥地面,内墙天棚未装修。二层为宿舍,地面铺钢砖,内啬、天棚面普通粉刷,术门,铝合金窗。 |
4幢车间 |
1,908.08 |
棚面普通粉刷,术门,铝合金窗。4#为二层钢混结构车间,建于2002年。墙面贴条形砖,玻璃钢窗,水泥地面,内墙、天棚面未装修。 |
5幢宿舍楼 |
252.54 |
二层混合结构宿舍楼,建于1995年。外墙涂料面层,木门窗,水泥地面,内墙天棚面普通粉刷。 |
6幢传达室 |
34.50 |
单层混合结构传达室,建于2002年。小墙面贴方形砖,铝合金窗,不锈钢门,地面铺钢砖,内墙天棚面普通粉刷 |
7幢车间 |
679.68 |
单层其他结构窑炉车间,建于1998年。钢筋梁柱、钢屋架,彩钢板屋面。 |
合 计 |
8,703.52 |
- |
管理人结合该份2015年《评估报告》披露的信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发现现场确有前述房屋建筑物,外观形态与评估报告附件载明的照片也高度相似,但较此前评估的建筑物情况修缮完成度更高。该场地目前由案外人福建中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逸公司”)挂牌在现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生产水玻璃。
此外,中选评估机构需调查变压器权属、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若变压器登记在南盈化工名下,则需一并纳入评估范围。
以上数据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后作出,最终以本次评估重新全面调查踏勘,并结合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数据后披露为准。
2.存货及固定资产
①现场踏勘情况
管理人经现场实地勘察,南盈化工注册地现场有大量办公用品、存货及生产设备等。但由于现被中逸公司占用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管理人未实际对接到中逸公司负责人,现场办公用品、存货及生产设备等财产的权属暂无法明确。
若最终确定为南盈化工资产,则需纳入评估范围。
②根据工商内档梳理及向原法人林剑英询问情况
此外,管理人经梳理工商档案,南盈化工实收资本中有部分是以实物出资的,主要包括:
1、成立之初南安水头大盈化工厂提供6000平方米土地使用费折人民币54.5万元,香港联发贸易公司提供生产设备一套折人民币258万元,丰田0.5吨、农夫车1辆,折人民币16.1万元出资。
2、*开通会员可解锁*,南盈化工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万元,由大盈化工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8万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南安德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南德会所验字〔2009〕179号《验资报告》,验证南盈化工已收到大盈化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768万元,实物出资792万元。针对实物出资792万元,包含存货255,275万元(纯碱1950T,石英砂1750T),机器设备-水玻璃窑炉(包含煤气发生炉)一套价值536,75万元。
现土地已查明仍登记在南盈化工名下,其余机器设备、车辆、设备情况,管理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询问笔录》向林剑英了解情况,其答复:“年代太久远了,那些东西早就拆除或者报废了。现在都不存在。”。
若最终查明确有属于南盈化工的资产,则需纳入评估范围。
(三)与债权人“福建省三明市鑫龙贸易有限公司”涉及纠纷的机器设备
福建省三明市鑫龙贸易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2020)闽05民终2306号终审判决、(2021)闽0583执1878号之一,执行裁定为证。判决为:1、判决生效十五日内返还债权人货款7 200 000元,支付违约金1 000 000元,合计:8 200 000元。2、债权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十五日内将相关机器设备返还给债务人。【《判决书》载明已交付的机器设备为锅炉外壳及相关证件(包括锅炉登记卡、锅炉登记表、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证明、移装申请书、锅炉检验发票、压力表检定告知书、完全阀校验报告、工业能效测试协议书等)、浓碱罐、稀释、缓冲罐、澄清罐、配制罐、加热水罐、硫酸水罐、中间罐、洗水罐、碱液罐、化验室全部设备、白炭黑低压柜和现场开关柜、电线:烘干塔、热风炉耐火砖及外壳、部分电机 】
针对该笔债权及设备,若最终处理方式为:“全额确认债权金额,同时债权人履行机器设备的返还义务。”则返还的机器设备将作为南盈化工破产财产,需纳入评估范围。
以上资产情况系管理人根据南盈化工移交资料及现场走访情况初步梳理,最终情况以评估机构正式进场后实际盘点结果为准,因数量差异不属于报价变更的客观情况,请各参与机构谨慎调查后理性报价。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报名单位应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3.与南盈化工(或称“债务人”)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评估机构的比选。本次评估机构招募工作与测绘机构招募同步进行,管理人鼓励投标机构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参加比选,联合申报的计分规则与单独申报的计分规则相同。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凡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00)前,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书面申报材料(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寄申报),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1042901509@qq.com)内,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人民法院备案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评估目的:对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2.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3.评估工作内容:
对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重置评估价值),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工作重点:对登记在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名下,或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但仍属于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重置评估价值)。之后管理人对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的新发现资产或其他资产需要中标机构评估的,也纳入评估范围内。
开标后中标机构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并在进场后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出稿时间。若有必要,中标机构需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询问。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比选评定:
1.参加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破产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证明(复印件);
7.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及服务方案、工作时长、团队构成、历史业绩及经验,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历史业绩、本机构参与吸收合并项目业绩、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以及报名机构的机构规模等)。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采取“报价最低”标准进行评分,采用此评分规则,旨在鼓励投标人提交合理、具有竞争力的报价,确保项目能够以经济合理的成本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估机构招募工作与测绘机构招募同步进行,管理人鼓励投标机构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参加比选,联合申报的计分规则与单独申报的计分规则相同。
管理人将于招募期届满后组织开标工作,在汇总各家机构的得分后,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机构,分值第二者顺位成为备选机构,在中标机构无法提供服务时成为正式服务机构,为委托方提供评估服务。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总分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机构,另一家顺位成为备选机构。
六、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线上(发送邮箱邮箱:1042901509@qq.com)报名并上传资料,线下密封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提交,书面材料装订封存后(标识“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投标”字样)交到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浦西万达广场SOH0 A座2707室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分公司;联系人:彭伙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件,不接受未密封投标文件。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中午12:00。
(3)该服务为向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提供,管理人代破产企业聘请,服务费用依照《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服务机构投标即认同评估费用将作为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破产费用进行清偿。如遇服务提供完毕后破产企业暂无财产可供支付的,需待破产企业有支付能力时得以支付,服务机构投标即视为投标机构同意自行承担破产企业无能力支付服务费用的风险及后果。
(4)中标人在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差旅费、人工费均自行承担,相关报价为包干含税价。
(5)如中标人在评估过程中有推诿工作、怠于推进的情况的,招标人将随时更换中标人,中标人此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自行承担。
(6)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就该案其他需要出具的报告(如重置评估报告、询价意见等报告)也一并作为投标人的工作内容,拒绝办理将视为推诿工作内容。
(7)如因评估机构的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费用。因评估机构的原因导致评估报告延迟出具的,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并从服务费中直接抵扣,扣完为止。
(8)投标事项的咨询,亦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特此公告!
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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