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505破26号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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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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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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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小明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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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5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5破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兆丰锌业有限公司、中环信(苏州)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管理人依法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公告须知

1、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本项目即新区环保项目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风险。

3、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下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债务人重整工作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简介

1、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环保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1834X9,法定代表人赵晓,注册资本金1624.5175万元,住所地苏州高新区铜墩街47号。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按核定事项经营);废旧金属收购、废木材、废纸废塑收购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科技中介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实质合并破产的子公司

(1)苏州兆丰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锌业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15770H,法定代表人赵晓,注册资本金1042.4256万元,住所地苏州高新区铜墩街47号。兆丰锌业公司实际未对外营业,其名下位于苏州高新区铜墩街47号的厂房由新区环保公司经营使用。

(2)中环信(苏州)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信苏州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E91JRF2G,法定代表人赵晓,注册资本金10万元,住所地苏州高新区三联街55号。中环信苏州公司成立于2025年年初,名下无资产,暂未对外营业。

(二)债务人重整价值

新区环保公司是苏州地区首家开展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置的专业环保企业,承担着区域内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三十年来持续稳健、安全运营。公司先后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新区环保公司主营业务良好,因被母公司占用资金和参加对外担保而陷入债务困境。

新区环保公司拥有两条不同炉型无害化生产线——回转窑、热解炉,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能力共计31500吨/年,资源化线有两台铜泥烘干机,设计处理能力150吨/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能力39900吨/年(上述处置能力系理论设计处置能力,具体处理能力以实际情况为准)。新区环保公司拥有的焚烧类、资源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系行业稀缺资源,且新区环保公司拥有成熟的危废处置设备和技术条件,具备重整核心价值。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债务人的主要资产为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等,经委托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已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价值为86965952元,主要资产评估明细及概况如下:

1.不动产

(1)新区环保公司名下有位于苏州市虎丘区三联街55号的一宗面积为56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上建有4幢有证房屋(1、2、3、4号厂房)面积合计1241.78平方米及部分无证建筑。

(2)兆丰锌业公司名下有位于苏州市虎丘区铜墩街47号的一宗面积为1881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上建有6幢有证房屋(1、2、3、4、5、6号厂房)面积合计16196.38平方米及部分无证建筑。

2.机器设备及存货

新区环保公司名下有机器设备及存货一批。

特别说明:新区环保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部分危废处置设备存在融资租赁,剩余未付租金约2600万元,待上述租金付清后,相关融资租赁设备产权才归新区环保公司所有,故暂未对上述融资租赁设备进行评估。另外,新区环保公司名下有知识产权等部分资产也未评估,正在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补充评估。

3.除外资产(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的资产)

新区环保公司名下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银行存款作为“除外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该部分资产将用于债务人偿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案(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含公司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未决案件中后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属于债务人的应收款项、赔偿金或资产(如有)、公司对股东享有的基于出资等义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如有)等】及预付款是否纳入重整投资对价由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协商,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

如新发生或新发现影响重整的情况,管理人将根据需要调整重整投资对价范围,最终的重整投资对价范围以管理人与正式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正式重整投资人对不包含在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的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管理人处置资产或者主张权利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承诺给予无条件配合。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具有与新区环保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三项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确定后不得退出;若增加投资主体,则不影响原投资主体责任承担。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一式一份(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行业优势介绍等)及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底的财务报表(如有),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字;

(2)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为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各联合体成员按要求同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底的财务报表(如有),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方式:黄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同时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预招募阶段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转为意向保证金)。投资人提交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函履行义务或者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八份、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人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新区环保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新区环保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经营方案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最终确定新区环保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1、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意向保证金不退还。

2、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前十日内按照管理人要求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管理人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法院最终未裁定认可新区环保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

(六)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2、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五、其他

1、债务人名下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账面现金银行存款作为“除外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关于“除外资产”的范围及处置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所述。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同意按新区环保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风险。

3、管理人有权根据新区环保公司重整案件推进情况调整意向投资人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或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

4、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遴选规则的另行制定及公布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如有)不一致的,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6、本公告仅为债务人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新区环保公司项目投资。

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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