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305破9号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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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21
发布于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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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43分钟前 公 开 人:河南益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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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305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开通会员可解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305破9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益唐律师事务所为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特公开选聘审计机构。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清和公司”)成立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地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建业峰渡国际1号楼公寓1503室,法定代表人宋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CAYWTW72,工商注册号:41*开通会员可解锁*2,注册资本为 666万元人民币,公司登记机关为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电镀加工;喷涂加工;电泳加工;真空镀膜加工;铸造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营业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长期。

二、工作内容

审计对象:以*开通会员可解锁*为基准日,对债务人投资的洛阳航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以便对债务人持有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工作要求:依法进行审计并按照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时间节点出具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单项资产审计(如有)报告。按照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资质及机构备案证明;

2.无应回避情形且审计机构及其参与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

3.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录或入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单;

4.按照审计行业准则及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审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要求,有办理破产清算等审计经验者优先。

四、竞选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用档案袋封装,加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团队成员简介、业绩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

2.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

3.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参考依据及下浮幅度 (含是否接受结案后付款、在无款可付的情况下是否放弃收款)。

4.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竞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6.配合管理人进行延伸、后续审计等不再收费的承诺。

7.报名机构认为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它材料。

五、报名时间、方式、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单位将报名材料邮寄或者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或者发电子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

管理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3号中建大厦9楼,邮编:471003

3.联系人:李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费用支付

待债务人破产财产变现后根据委托合同约定支付。

七、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人的资质、报价、业绩、团队建设、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选定。选定后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备案,与选定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则该机构为入选机构。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河南省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清和--选聘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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