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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0分钟前 | 公 开 人: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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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玄武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苏0102破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雅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肤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案件基本情况
雅肤公司设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实收资本暂无法确定,股东及认缴注册资本情况为吕惠认缴425万元、付艳认缴75万元。雅肤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物制品(不含药品、食品)、日用百货、食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销售;化妆品、保健食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公开选聘的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及内容
1.评估范围
对雅肤公司存放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隐南路2号仙龙湾山庄库房的货物进行评估(约200箱),货物种类主要为精华油、按摩油、润肤乳、洁面乳等,以及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参加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情况进行说明、接受债权人的咨询、配合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等其他事宜,出具评估报告,配合管理人对于有特定财产担保等债权的金额进行确认,提供雅肤公司资产的变现价值。
2.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玄武法院裁定受理雅肤公司破产清算之日。
3.评估依据
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玄武法院、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
4.评估的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如在上述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阐述理由。无充分理由,管理人将在报玄武法院批准后酌情扣减工作报酬。
注:以上事项以及报告要求、违约责任等最终以管理人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签订的评估委托协议书内容为准。
三、评估机构的要求
1.申报单位(指参与选聘的评估机构)的办事机构位于南京市。
2.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应当具有稳定的团队,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有破产案件的评估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
3.入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备选机构名录。
4.申报单位与管理人以及被评估单位及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机构执业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4.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
5.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及执业证资格证书;
6.书面报价函一份;
7.办理或参与破产相关业务经验证明;
8.项目建议书,针对本项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及工作计划。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材料递送方式
现场递交、邮寄,如贵单位对本次评估工作有意向,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报名,同时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方案。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向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00号长发中心B座二层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
联系邮箱:junyuan2005@foxmail.com
并请在邮单上注明“雅肤公司评估报名材料”。
六、特别说明
1.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玄武法院对评估事项的监督,也适用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
2.关于选定结果,管理人将通知入选机构并报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南京雅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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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招募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