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423破5号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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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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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公 开 人: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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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赣042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武宁中城产业园有限公司对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赣0423破5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九江庐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拓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朗拓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与本次竞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破产企业工商登记情况

朗拓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23MA38Y7N947,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吴勇,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光源产品、五金制品、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为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理人调取的工商档案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有股东两名,其中股东吴勇认缴出资1600万元,持股比例80%;股东姚彩丽认缴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20%。

(二)破产企业资产初步核查情况

1.货币资金:经管理人初步调查,破产企业名下货币资金账户余额14,163.16元。可用余额-15,529,446.45元。

2.不动产: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朗拓公司的注册经营场所为租赁场地,朗拓公司已停业。据武宁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全国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财产查控报表”显示,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3.车辆:据武宁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全国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财产查控报表”显示,朗拓公司名下无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

4.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朗拓公司厂房一楼格力空调1台、开式固定台压力机1台(型号JH21-80、编号1720158)、打靶机2号1台(LKSK-1)、打靶机3号1台(型号LKZ13062、编号202032622)、打靶机5号1台(型号LKZ13062、编号202032621)等,设备具体清单最终以现场清点核实为准。由于上述设备属于特种生产设备,其市场价值与多种因素相关,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有待进一步区分确认。

5.无形资产:实用新型专利7项。

6.库存原材料及货物:经管理人现场核实,朗拓公司厂房2楼现有清算企业库存半成品若干,管理人已对库存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固定。

7.对外投资:管理人通过调取的工商档案,并通过网络查询,未核查到朗拓公司有对外投资。

8.应收账款:公司两名股东均未能到现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有待进一步核实确认。

9.已接管财务资料:暂未取得财务资料。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工作内容

1.对朗拓公司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动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各项担保财产评估(如有);

3.破产清算期间,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如需分批处置资产的,按处置方式和时间节点,分别出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4.为优先债权人或其他特殊债权人出具抵质押资产估值专项说明(如有);

5.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与资产评估工作相关的问题;

6.根据破产工作实际的要求,管理人或人民法院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评估。

(二)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资产评估工作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并出具评估报告。

3.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项目评估工作,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评估费用支付时间

评估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但需在分配方案报请人民法院裁定通过后,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时一并支付。

三、 三、竞聘人资质要求

1.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可采用合伙制或公司制,且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4.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朗拓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6.报名的评估机构,有司法评估资质的优先。

四、参选机构需提交材料清单

1.同意参与竞选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简介;

3.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4.团队的主要成员(不低于三人)及项目负责人,并附简历、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从事破产、破产清算业绩介绍等;

5.工作方案;

6.出具评估报告日期;

7.报价方案(报价需明确收费标准、依据和是否可优惠,最终报价为定额包干价,需包含税费、差旅和住宿费用等相关内容);

8.为参加竞选会的人员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9.评估机构认为的其他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书面资料;

10.投标文书一式叁份,以书面形式装订封存(标识“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评估投标”字样),电子扫描版文档壹份。

备注:投标文件封面载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竞选方式

1.评估机构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87934504@qq.com),纸质材料收件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龙翔国贸大厦806室,收件人:周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止;

3.报名机构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的,可以报名,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机构的材料后,由管理人通知参加竞选,报名机构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本次选聘失败,管理人不再通知参与竞选。

报名期满后,具体竞选时间、规则等信息以报名机构收到的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4.竞选结果将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公告,并报武宁县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意向机构可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三)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四)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朗拓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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