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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9分钟前 | 公 开 人: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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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康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吉康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安吉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安吉康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
应安吉县税务局要求,需对安吉康桥公司开发的康桥佳苑1-8号楼项目(项目编号:Z33*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现需招募税务师事务所对上述项目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中介机构,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同等适用。
二、项目概况
“康桥佳苑”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泗州山南路,项目已全部竣工且达交付条件。项目已销售一期(5、7、8幢)、二期(3、4、6幢)绝大部分住宅,而1幢、2幢、9幢—20幢及附属部分、地下车位等均未销售。
三、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及费用支付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管理人的要求对安吉康桥公司开发的康桥佳苑1-8号楼项目(项目编号:Z33*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土增税清算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复阅项目资料,包括账目成本费用票据、土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2.结合资料复阅情况,与安吉康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从工程规划、建设、销售、自持等环节,了解项目的业务情况,梳理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抵债、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
3.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清算报告的编制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与主管税务机关就报告中相关问题的沟通解释及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意见进行报告修改等工作,直至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项目清算结论书;
4.复阅工作底稿,将项目清算报告及相关底稿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后交付安吉康桥公司;
5.协助企业准备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过程中应本案要求需提交的工程造价报告等,直至完成全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工作。
(二)完成时限、费用支付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及税务部门提交《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因资产尚未处置,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在资产处置后或者有支付条件时支付。
四、选聘方式
(一)应聘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涉税服务行政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记录处罚;
4.承诺与安吉康桥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工作的利害关系;
5.本项目严禁聘用机构分包转包;
6.有办理税务局(安吉地区)采购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四项开发成本测算服务经验的中介机构优先。
(二)报名材料
1.应聘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业绩(近三年办理相关土增税涉税服务或汇算清缴的业绩)。
2.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存在依法依规不应担任安吉康桥公司税务服务机构情形的声明)。
3.服务方案,应当包括报价(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收费明细、工作计划等。
涉及工程造价的,由税务中介机构自行聘请造价机构,造价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本次涉税代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聘请造价机构产生的全部费用等)均包含在涉税服务报价之内。
4.参与本次应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载有应聘机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2.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密封发送(邮寄或当面提交)至安吉康桥管理人处,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泗州山南路58号康桥置业售楼处二楼,联系人:姜律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遴选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经验、报价及相关服务方案择优选定清算机构,并报安吉县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安吉康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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