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2926破1号关于拜城县中大光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测绘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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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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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拜城县中大光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测绘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4小时前 公 开 人: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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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拜城县中大光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测绘机构的公告

拜城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裁定受理拜城县中大光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测绘机构,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大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刘亚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6MA7752P40R,住所地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万源步行街3座2层18号,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状态为存续。

企业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水果种植;新鲜水果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

中大光明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在建的拜城红旗北干渠水电站一处,建设地点位于卡普斯浪河下游北干渠上段,地处拜城县铁热克镇南部约27公里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三级电站的水利枢纽工程、输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该水利项目目前仍为在建工程,实际建设长度约7.6公里,落差约100米,资产状况以现场实勘为准。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受聘的测绘单位应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各类必要程序,按照造价机构的指导开展工作,以确保测绘成果准确、规范,以便破产程序及造价工作的顺利推进。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测量该水利工程的起始点、渠底、自然地坪以及该工程全阶段按固定间隔的定点标高;

2、测量已铺设混凝土部分的渠道长度;

3、测量已完工部分的土方量;

4、根据造价机构的工作要求对测量结果进行说明并及时出具正式报告;

5、在履行测绘工作期间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间,就管理人、施工人有关测绘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有必要时需列席债权人会议。

6、指定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测绘工作;

7、法院、管理人安排的其他与测绘有关的事项。

三、测绘费用

1、报名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审计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测绘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测绘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如测绘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2、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测绘费用在破产财产处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

2、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5、具有丰富测绘经验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破产清算案件的测绘业务。

(二)报名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竞选的测绘机构,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书面报名材料(以截止时间前管理人收到材料为准)。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

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机构的工作业绩(重点是为水电站项目提供服务的内容);

4、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

5、项目报价方案;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7、报名机构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机构工作人员连续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失信记录;(2)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2A座7楼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联 系 人:孙新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3253437584@qq.com

六、遴选及通知

1、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本选聘测绘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3、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拜城县人民法院监督,中选结果报拜城县人民法院备案;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拜城县中大光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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