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702破2号关于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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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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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11分钟前 公 开 人: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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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赣0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赣州科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对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隆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工作组担任中盛隆公司管理人,清算组日常工作由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负责。

为顺利推进中盛隆公司重整程序,拟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对中盛隆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财务专项审计,对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时的现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章贡区人民法院许可,现就审计、评估机构公开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隆公司”)系*开通会员可解锁*在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日期

1

深圳楹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4,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王鹏

27.60%

2,76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60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古云生

21.30%

2,1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赣州海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0%

57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7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邓志伟

5.40%

54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0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概况

(一)资产

经中盛隆公司反馈,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

(二)财务资料

根据中盛隆公司财务人员反馈,中盛隆公司财务账簿齐全,不存在多套财务账簿分别做账的情况。

以上企业信息仅供各中介机构参考,实际情况以各中介机构实地查验为准。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具体工作范围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1.对中盛隆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管理人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重整案申请受理日对中盛隆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中盛隆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中盛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中盛隆公司现有资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中盛隆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6)按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7)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8)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工作实际需要,提供其他专业服务;

(9)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自中盛隆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①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及债权人不当交易损害被审计单位、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中盛隆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②中盛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③对中盛隆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机构在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④中盛隆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⑤中盛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资产、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⑥中盛隆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⑦中盛隆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⑧中盛隆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

⑨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项服务。

⑩关联公司专项审计: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中盛隆公司存在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等),应就该等关联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资金往来、业务独立性、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等事项发表意见。该专项报告的费用由参选机构在报价中单独明确金额,作为审计报价的组成部分

2.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审计事项,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3.案件终结时按照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对重整(或破产程序)费用、共益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评估机构

1.组织对中盛隆公司现有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完成中盛隆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及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并向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包括市场价值、重整价值、清算价值);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5.涉及公司资产需要测绘的,由评估机构自行完成,测绘所需费用计算在评估费用当中,不再另行支付。

四、报名资质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在中国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具有审计机构相应的资质证书;

2.已入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专业机构库;

3.参选机构近三年内具有不低于5件从事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相关业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随意更换派出人员;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6.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7.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并适应案件动态审计工作需要。

(二)评估机构

1.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对有专门资质要求的需具有相应的机构资质证书;

2.已入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专业机构库;

3.具有生产型企业评估业务经验,拥有破产项目评估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须具备注册商标、专利技术、商业秘密、资质资格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能力和业绩;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团队;

6.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7.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五、对审计、评估机构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六、审计、评估费用

(一)本次遴选采取一次性固定金额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但如触发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第⑩项约定的关联公司专项审计,则专项报告费用按参选机构报价中明确的金额另行支付,该专项费用不计入前述固定金额报价。

(二)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调减金额为合同费用的10%;

(四)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逾期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关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五)因中盛隆公司的特殊性,本次服务无预付费用,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支付;

(六)中介机构参与本次遴选,即视为充分了解前述情况并接受前述付款方式,中介机构不得因此停止或拒绝按约定推进相关工作,也不得因此拒绝出具咨询意见或报告。

七、出具正式报告的时间

审计、评估机构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正式报告。

八、参与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审计/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三)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以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文件;

(四)从事过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初步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其中审计机构报价应分别列明:①基础审计服务(不含关联公司专项报告)的固定金额;②如管理人要求出具关联公司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的费用金额(该金额应为含税全包价,单独列明)。

(六)出具审计/评估机构服务责任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评估工作;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七)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均应加盖参与审计/评估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所有材料均需密封后按一式三份正式提交。

九、报价须知

(一)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但关联公司专项报告费用按第八条第(五)款单独列明,该专项费用仅在管理人要求出具该专项报告时支付。

(二)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完成法院及清算组确定的工作目标;

(三)如因项目涉及保密性和特殊性,需要审计/评估机构在当地公司现场进行审计/评估,则中标机构应当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四)因破产重整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五)在破产重整案件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后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十、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时间: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可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邮寄送达的纸质材料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送达指定接收地点;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邮寄送达地点: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凤东路和信广场B栋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人:

袁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刘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评选时间及结果公示

(一)评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二)评选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凤东路和信广场B栋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三)管理人将根据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投票,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机构、第二高分为备选机构,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备案;

(四)管理人将与中标审计/评估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招募审计评估机构(中盛隆公司).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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