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 | |
| 浏览次数:2次 | ||
| 联系人: 吴江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6 |
打印
分享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黔02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盘水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越房开”)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黔02破10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担任创越房开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程序,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创越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促成项目盘活复建,需要引入具有相应实力的投资人。管理人秉承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公开引入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使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了解创越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信息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报名承诺书》,在缴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本公告中披露的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缴纳项目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创越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创越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六盘水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274621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水黄公路西侧
开发项目概况:倾城国际,项目地址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城大道西侧
项目用地面积34.84亩(23227.5㎡),规划建设面积110863.22㎡,(其中:商业15315.76㎡、住宅74448.56㎡、幼儿园1502.10㎡、进户门厅及附属用房1450.35㎡、地下室及一层停车位17565.63㎡),建筑密度30%,容积率4.0,绿化率35.2%,项目总投资2.7亿元。
(二)“倾城国际”项目开发规划情况
六盘水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倾城国际”项目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水城大道西侧,根据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面积34.84亩(23227.5㎡),规划建设面积 110863.2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92354.1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 18509.10 ㎡。层数:1#、3#楼层数为 3F/-1F;2#楼层数为 29F/-1F;4#楼层数为 30F/-1F;5#楼层数为 28F/-1F。
其具体规划为:-1层及2#、3#、4#楼一层部分为车库,建筑面积为18509.1㎡;1#楼1层、2层、3层为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286.26㎡;2#、3#、4#、5#楼一层部分,2#、3#、4#二层部分为社区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为482.91㎡;2#、3#、4#有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为32.49㎡;5#一层部分,2#、3#、4#、5#楼二层及3层部分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5713.75㎡;其余均为住宅,建筑面积为74838.71㎡(628套)。“倾城国际”项目建筑密度30%,容积率4.0,绿化率35.2%,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7亿元。
(三)“倾城国际”项目建设状况
现“倾城国际”项目已完成五号楼建筑面积约31196.24㎡。五号楼已销售住宅152套(18926.44㎡),剩余住宅48套,已全部用于抵扣部分工程款;商业面积共7883.75㎡,其中,一层部分在法院执行案件中以房抵债给债权人,剩余一层部分、二、三层、未开发土地已用于原融资借款办理抵押。
根据统计,“倾城国际”项目剩余未修建面积约79666.98㎡,其续建后住宅建筑面积约51597.71㎡(若扣除分配合作建房债权的5000㎡,则剩余资产为46597.71㎡),商业面积7830㎡(若扣除分配合作建房债权的1784.34㎡,则剩余资产为6045.66㎡)。
(四)资产及负债情况
1、负债情况
根据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共有108户(其中职工人数20人),债权金额共计 344,849,285.18元,其中申报债权88户,债权金额为341,370,560.18元;职工债权20人,金额3,478,725.00元,该数据并非最终负债金额,最终负债情况以管理人审查认定报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为准。
2、资产情况
创越房开的主要资产来自“倾城国际”项目,存在未开发土地情况,“倾城国际”项目剩余未修建面积约79666.98㎡,其续建后住宅建筑面积约51597.71㎡(若扣除分配合作建房债权的5000㎡,则剩余资产为46597.71㎡),商业面积7830㎡(若扣除分配合作建房债权的1784.34㎡,则剩余资产为6045.66㎡)。
三、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或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无较大金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或垫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二)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招募流程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吴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未来之城A4栋15楼
(2)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交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相应的资信证明与投资能力证明;
⑤作出下列书面承诺:未负较大金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⑥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创越房开重整投资的有效决议原件;
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⑧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⑨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除满足上述③④⑤⑦要求之外,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应当向管理人账户(账户信息请联系管理人)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报名材料提交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未来之城A4栋15楼(原件一份及电子材料存入U盘,一并提交至管理人)
(3)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确定与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并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50万元后,由管理人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者未交尽职调查保证金,或者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又未按管理人要求补正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虽交尽职调查保证金但未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的,不得要求管理人或者创越房开配合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工作,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2.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确定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对创越房开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在收到管理人入围下一步遴选的通知后,须将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金额由意向投资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但管理人确定最终投资人时会综合考虑投资人的项目保证金金额,请各意向投资人谨慎考虑)交至管理人账户(已经交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可以冲抵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将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的方案进行使用)。同时,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当提交投资方案。未按时交足项目保证金或者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选。
(2)按时交付项目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为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合格垫资施工单位,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可参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遴选。
(3)管理人在确认具有两家及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之后,通过综合分析比选最优的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参与重整。
3.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与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确定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在此基础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配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根据各相关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管理人根据表决情况,适时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
(三)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能够实际履行。
2.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或者提供材料证明具备能够完成营业事务的资质与能力。
(2)重整投资方案(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根据创越房开的现状与前景以及自身情况提出可行模式的投资方案),主要包括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保证(保证具有重整所需资金的能力)、出资人权益调整、能够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偿债方案以及后续经营方案等。
4.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须加盖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存入U盘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4.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管理人不予退还。
(五)对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对创越房开完成尽职调查后,如不再参与重整,可以要求退还已交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申请后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尽职调查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经遴选成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后,尽职调查保证金将转为项目保证金。
2.对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项目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后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付款账户。针对中选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交付项目保证金之后,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前,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投资的,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归创越房开所有。对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项目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与重整计划确定的方案进行使用。
3.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投资的,管理人有权不再退还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归创越房开所有。
4.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未按重整计划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有权不再退还项目保证金;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在项目保证金之外所投入的资金作为普通债权处理。
5.具有上述3、4情形,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还另需承担200万元违约金及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6.所退还的保证金均以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与其他信息为管理人现阶段所掌握的情况,并非最终结论,仅供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参考。最终结论以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如出现影响创越房开重整的事项(比如债务人与债权人实现和解)或法院未能作出相应裁定,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前来考察洽谈。
特此公告
六盘水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号-招募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