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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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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孙律师 |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报名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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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以(2023)沪03破1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良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是为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翔良公司的重整价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翔良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沈圆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2号,营业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办公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翔良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沈圆彬,持股97%,认缴出资853.60万元;
股东陈伯华,持股3%,认缴出资26.40万元。
(二)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翔良公司拥有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2号地块在建工程“翔良公馆”办公楼。建筑总面积为14,616.90㎡,地上建筑面积为11,379.20㎡;地下建筑物面积为3,237.70㎡,宗地(丘)面积为4,715.70㎡,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土地用途为办公楼。土地使用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关于翔良商务中心办公用房交易注记的通知》,翔良商务中心项目212套办公用房,面积9142.64平方米,限企业购买。另有商铺15套。
项目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申请竣工验收,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系统显示: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结果录入通过);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已受理);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消防,未抽中)(结果录入通过);松江区民防办公室(已受理);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受理);松江区交通委员会(附条件通过);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结果录入通过)。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1)超合同面积。项目整体实测计容面积超合同约定10.77平米;(2)有违章建筑。单体东南角四层部位的屋顶层上建有违章建筑,需拆除;(3)翔良项目涉及补交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51.98万元(不含滞纳金);(4)项目竣工日期晚于合同要求,依据2022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收缴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延期竣工违约金156.6万元;(5)存在隔层、打通等情况与原始图纸不符,需要恢复图纸状态。
现场已有150余户业主自行入住。
翔良公馆位于松江老城核心地带,生活气息浓厚,周边配套极其成熟。
交通立体高效:紧邻T1有轨电车荣乐路玉树路站,2站公交即可换乘地铁9号线直达市区;自驾5分钟即达G60沪昆高速,出行便捷。
商业繁华便利:地处成熟商圈,步行可达金天地购物中心、大润发等大型商超,下楼即享丰富餐饮与便民业态。
医疗资源优质:3公里内汇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松江区中心医院等多家三甲及专科医院,健康保障完善。
教育底蕴深厚:全龄段教育资源覆盖,周边名校云集,包括松江二中、上师大附属外国语中学等,并毗邻松江大学城。
(三)应收账款
翔良公馆大部分房屋已经签订合约,大部分房屋已有人员使用,尚有2千万余元应收款未收取。
二、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一)意向投资人需符合的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4. 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翔良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募流程
1. 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36层
联系人:孙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附件1);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于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财务报表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等;
(6)保密承诺书(附件2);
(7)承诺函(附件3);
(8)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可以自行协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资,但需对各自的角色分工与权利义务提交书面说明或合作协议。
需注意,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或要求补正。
(3)尽调暨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尽调暨保密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将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经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在【5】日内补正的,或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缴纳保密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2. 确认参与遴选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对翔良公司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竞标或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入围下一步遴选的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交纳参选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未按时交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按时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3. 投资人遴选
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最终将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意向投资人预遴选程序,综合对比各意向投资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态、投资方案(包括资金投入期限、方式)、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涉及)、经营方案等内容,从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评选出“出价最高且最优”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保证金要求
1. 意向投资人对翔良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后,如向管理人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还保密保证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有意向参与遴选,保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遴选阶段的参选保证金。
2. 对于未进入磋商谈判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付款账户;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转入谈判保证金或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对翔良公司的重整资金。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保证金。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四)尽职调查要求
1. 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材料。
2.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5】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3. 意向投资人满足上述1-2项要求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翔良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间自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最迟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结束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赴翔良公司实地查看现场,了解翔良公司的资产情况,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2】日通知。
(五)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六)程序转换(如涉及)
1. 预招募的效力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 关于意向投资人的程序转换
如人民法院裁定翔良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则经过上述预遴选程序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候选人并用于完善方案并再次报价的权利。如确需在重整程序内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最终给出的重整投资条件及对价需优于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及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如有)需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管理人将依据已签署的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三、特别说明
1. 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须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2.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 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4. 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
上海翔良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5.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