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13破8号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招募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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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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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招募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公 开 人: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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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招募审计中介机构的公告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4)鄂011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卢颖甜对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欧节能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指定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破产清算进程,有效厘清德欧节能公司的资产状况,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审计咨询服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德欧节能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成立,法定代表人周长河,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62652E。工商登记机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注册地址为汉南区纱帽街东江村1栋1-2层。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节能保温材料、涂料研制生产、施工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及销售,防水材料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对德欧节能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德欧节能公司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德欧节能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3.处理德欧节能公司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4.处理德欧节能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

6.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8.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9.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发布审计意见:

①出资人出资情况,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②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③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④主要资产负债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情况、应收款项情况、存货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对外投资情况、无形资产情况、长短期银行借款情况、应付款项情况、欠付职工工资情况、欠付税款情况等;

⑤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

10.管理人要求与财务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专业机构,持续经营三年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审计机构名单库(审计机构住所地为武汉地区)。

3.中介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4.中介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基本评价信息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业惩戒记录,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

5.熟悉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承接过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业务者优先。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审计机构名单库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官方荣誉、奖励;

3.报价人参与企业破产审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工作所需资料清单等);

5.报价函(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6.报价人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准确;②与德欧节能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等应当回避事由;③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及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④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⑤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及业务规定的承诺书;⑥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密封章。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承接本项目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文件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高农大厦四楼,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评选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择优确定合适的审计机构,签订相应的委托审计服务合同,并将选定的机构名单报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备案。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与其直接进行磋商。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特别说明

1.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审计机构报名以及为开展工作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一并计入服务费用,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

2.审计费用待资产变现后经管理人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后10日内支付;

3.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4.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资产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本公告中所列德欧节能公司的基本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此次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武汉德欧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审计机构招募公告-德欧.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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