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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32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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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江大航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大航破管字第015号
扬中市人民法院根据镇江大航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苏1182破申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镇江大航智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航智联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6)苏1182破1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为准确核实智联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管理人拟开展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镇江大航智联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256WQM0D,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区大全路6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向管理人报名,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遴选的结果,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报扬中市人民法院备案。
三、工作内容
1、评估工作:对智联公司办公用品、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范围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
2、审计工作:对智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需承诺在接受委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的参选文件(一式二份),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仅接受EMS或顺丰邮寄报名)
1.联系人:陆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等级、机构规模、成立时间、社会信誉、团队及其负责人或核心人员的执业业绩、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经验等基本情况和参选单位针对本案提出的工作方案、流程、完成时间和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审计、评估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扬中市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镇江大航智联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1.(2026)苏118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
2.(2026)苏1182破1号。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大航智联).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大航智联).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