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己二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9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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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己二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己二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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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yhbck@126.com

地址:阜阳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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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己二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颍东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昊源化工北厂区内,项目新建氨基己腈装置、己二胺生产装置及配套热媒站、冷冻站、储罐区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己二胺3万吨。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汇总后经两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38m高的排气筒(DA185)排放;导热油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186)排放;原料储罐废气经氮封+水封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187)排放;罐区废气经氮封+水封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188)排放。废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精制废水、含氨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含碱废水经北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南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南厂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中标准后作补充水使用。南厂区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水经昊源化工南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后实现“零排放”。昊源化工南厂区废水总排放口要求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表2中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目前南厂区浓水直接排入园区零排放工程实现“零排放”,待后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完成,具备接纳昊源污水处理废水能力后,昊源公司废水再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活性炭、化验废液、污水处理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轻油、重油暂存于轻油罐、重油罐,定期运输出厂,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园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不得随意堆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阜阳市信息公开网和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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