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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灵桂陶瓷加工场:
你公司《关于注销年加工15万吨废瓷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我局向社会网上公示拟作出注销你公司桂平市灵桂陶瓷加工场年加工15万吨废陶瓷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决定,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故现同意你公司关于注销桂平市灵桂陶瓷加工场年加工15万吨废陶瓷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申请,《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加工15万吨废瓷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浔环审〔2019〕38号)文件即日起作废。
二、你公司应全面排查原项目是否存在遗留环境问题,若发现遗留问题须即刻处理。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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