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京燃热电燃气烟气CO2捕集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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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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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京燃热电燃气烟气CO2捕集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7815,招标人为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针对燃气烟气高湿度(~8 vol.%)、高氧浓度(~10-15 vol.%)、低CO2浓度(~3-5 vol.%)的典型特征(煤电厂烟气~10–15 vol.% CO2, 3–4 vol.% O2),开展CO2捕集及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基于溶剂吸收等技术路线,开展相应的碳捕集材料开发、性能测试和工艺初设,论证比选出适合燃气机组烟气的碳捕集与转化利用方案。 本项目主要研究目的为集团公司论证比选出适合燃气机组烟气的碳捕集与转化利用方案及技术研发路线提供可靠、详实的参考依据。具体包括:燃气烟气CO2捕集材料开发及性能评价、CO2捕集工艺流程建模及优化、燃气烟气CO2捕集小试系统运行评价、CO2转化利用技术调研及多途径综合消纳方案构建;同时,根据招标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条件,通过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项目可实施性等方面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周密论证,向招标人推荐有针对性的,以适用、实用、先进为原则的方案。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关键捕集材料开发及性能评价:开展燃气烟气CO2吸附材料或吸收材料开发及性能评价,完成至少1种吸收材料开发及性能评价。 2.CO2捕集过程工艺建模及优化:进行燃气烟气吸收法碳捕集工艺流程建模及优化,并编制碳捕集技术比选现场小试工作方案,并开展至少1种吸收法小试试验。 3.CO2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及多途径综合消纳方案构建:重点调研CO2转化利用技术,将燃气烟气CO2转化为碳纳米材料,通过优化设计反应路线和催化剂,降低碳纳米材料制备能耗,提升产品性能。同时调研适合本项目的其他CO2消纳利用技术,综合论证得出适合本项目的CO2转化利用规模及技术路线,提出高效转化利用方案。 4.燃气烟气CO2捕集小试系统运行评价:结合招标人另行开展的其他小试试验,在招标人处开展不少于3种燃气烟气CO2捕集技术路线小试试验对比评价,构建技术经济性评价指标,通过加权求和评价技术性能,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比选结果,确定最优碳捕集技术路线,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 5.招标人燃气烟气CCUS小试、中试总体布置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小试装置公用部分(烟气、水、电、气等)建设,以及小试、中试总体布置方案设计。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机组CCUS应用场景调研、现场收资、技术路线论证、新材料开发及性能评价、工艺建模及优化、工作方案等相关研究报告编制、小试系统建设及调试运行、试验结果分析评价及论文发表、编制项目核准或备案所需的项目申请报告等。 2.1.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工。 2.1.4质量要求: (1)形成完整的《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捕集技术比选工作方案》1份、《捕集碳大规模消纳的综合转化利用方案》1份、《燃气烟气CO2捕集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报告》1份,为集团公司论证比选出适合燃气机组烟气的碳捕集与转化利用方案及技术研发路线提供可靠、详实的参考依据。 (2)考核指标: ①技术指标:开发至少1种吸收剂,模拟燃气烟气(25℃、3-5% CO2、10-15%O2,8 vol.% H2O))条件下,符合以下指标:实验室规模吸收剂循环负载量≥1.0mol/kg吸收剂;千吨级燃气烟气碳捕集工艺包实现捕集效率≥90%,CO2产品纯度≥99.5%,再生能耗≤2.8GJ/tCO2,吸收剂损耗≤0.4kg/tCO2。 ②报告(方案)指标:结论是否清晰明确及其合理性、清楚说明政策支持力度、激励措施及相关标准与规范、是否明确的成本效益、技术竞争力及示范应用可行性分析、是否明确的技术风险、可行性及发展潜力等。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4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碳减排或碳捕集的相关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并提供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碳减排或碳捕集的相关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服务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名。(须提供团队成员清单)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规划北京东北热电中心用地

邮 编:100025

联 系 人:张丽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603269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乔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2003800@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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