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机关大院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13
发布于
北京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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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机关大院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GS-HTD-*开通会员可解锁*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分局机关大院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19.672117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局机关大院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分局机关大院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本)

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

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以下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将以下资料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 PDF 格式发

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中,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

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发送邮件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在收到

投标人邮件信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

并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并将纸质版资料邮寄到招标代理的指定地址。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单

位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

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单位章)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

;(6)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进京备案截

图加盖单位公章;(7)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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