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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
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02
二、项目名称: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供应商名称:郑州大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352 号 3 号楼 1 单元
中标金额:¥4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1
2025 年度亦庄
院区一期手术室
手麻系统应用项
目
12 点位
大成软件
大成云平台手
术麻醉临床信
息系统 V5.0
375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利民、隋莉颖、孙萍、周延松、郭敬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原《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收费标准。
金额:0.67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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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综合得分:98.20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1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2
中小企业声明函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3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
应用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02/01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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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5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02/01
2.项目名称: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46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
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1
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
手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
目
46
12 点位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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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下载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进行免费注册,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2)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转 2。
4.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整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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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采
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将对该
货物的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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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1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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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__包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第/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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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目
内容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
期手术室手麻系统应
用项目
工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
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目过程中所有可
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开标一览
表(格式)和分项报价表(格式)内容报出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1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0.92 万元。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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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目
内容
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
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
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
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
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转 2。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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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目
内容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 10 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
政办发〔20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
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1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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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目
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
心 C 座 9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
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
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
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
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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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
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 ” 、“ 申请人 ”)
: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
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 ,影响
投 标文件编制 、投标报价准确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 由投标
人自 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是否需要随
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
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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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
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2011 〕 300 号 ) 、 《 金 融 业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
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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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
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 置 的 残 疾 人 占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人 数 的 比 例 不低 于
25% (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
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17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
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
市场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
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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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
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 ,属于强制性标准的,
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
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
,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
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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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
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因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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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
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
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
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
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
格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
出了响应 ,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偏差和例外 。如第五章《采购需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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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 ,采购人将不
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
人 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
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
外),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
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
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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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
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
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
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
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
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
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
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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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
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7 条的规定
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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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
视为投标无效。
18.3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
18.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4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
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8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
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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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
选 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是否
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在北京市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
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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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本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
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
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
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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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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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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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
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
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
/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
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
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
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30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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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 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后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 关于预
留份额的要求。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
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3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本项目不适
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
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
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
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
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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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1-2 投
标人资格
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
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招标文件列明的方式获取所
参与包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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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
署、盖 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资质(如有)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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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如
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
(如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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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
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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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
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
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
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39
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
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0
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1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
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
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
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2
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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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 格
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
(30%)
×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产品或其同
品牌的同类型产
品近三年销售业
绩的评价(5 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
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本项
目核心产品的同品牌的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
有 1 项业绩得 5 分,最高得 5 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
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
认可。
2.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商务
部分
6
政府采购节约能
源、环境保护评
分(1 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的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技术
部分
64
对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的响应
程度(52 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七、采购标的需满足
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一、
项目实施范围”和“二、手术麻醉系统软件总体要求”的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4
技术参数要求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 52 分;
共 117 项普通条款,
每有一项普通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扣 0.44 分。
注:
1、以标注序号“1”“2”……为一条,如有多级序号,以最小
级别序号为一条。
2、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安装调试服务方
案(5 分)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价:
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完整包含与医
院现有信息系统对接、
保障手术麻醉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
配合医院完成相关系统数据迁移工作等内容,有完备的数
据备份策略,上述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具
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 5 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包含与医
院现有信息系统对接、
保障手术麻醉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
配合医院完成相关系统数据迁移工作等内容,有数据备份
策略,上述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施细节及措施
较为贴近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
及措施,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培训方案(3 分)
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培训方案内容清晰明确、科学合理,能够保证最终
用户设备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培训方
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人次、培训计划等内容全部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2)培训方案较清晰明确,能够基本保证最终用户设备
操作人员使用设备的得 2 分;
(3)培训方案简单,实施性效果较差得 1 分。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5
(4)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4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
案进行评价,其中:
(1)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保障
措施有力、维保措施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 4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全面、
保障措施可行、维保措施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
得 2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很简单,内容缺项太多,无法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0 分。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期的投标此项评审为
0 分。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采购 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
术室手麻系统应用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
虑所投货物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供应商应以先进的技
术、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购服务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47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
口产品
1
2025 年度亦庄院区一期手术室手麻系统
应用项目
12 点位
否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时间:合同生效后 90 日内。
2、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
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均需提供至少 1 年保修。
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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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范围
名称
数量
范围
手术麻醉系统新增点位
12 点位
南区一期 3 楼手术间 1、2,6-15,合计 12间手术室。
二、手术麻醉系统软件总体要求
分类
模块
功能
需求
1.1.1. 手 术 通知同步
能够从 HIS 系统中自动获取住院部、门急诊、技诊科室的手术通知单、检查通知单信息到手麻系统;支持手工即时刷新获取手术功能;
1.1.2. 手 术 通知查询
能够分申请科室查询、统计、汇总手术通知信息,并支持查询机触屏操作模式;支持患者交接单的打印功能;支持 Excel导出功能;
1.1.3. 手 术 安排
支持手术排班锁定模式;支持病区发起停台,手术室确认管理模式;支持预留手术模式;支持一键智能安排手术模式;支持拖拽式安排手术到手术间的手工安排模式;支持手术间调整痕迹追踪功能;支持手术发布功能;
1.1.4. 人 员 安排
能够分时间段为每个手术间分别安排护理人员;支持为某台手术分别安排护理人员;支持护理排班功能集成模式;支持人员岗位设置功能;与人员考勤管理相结合。
1.1.5. 绿 色 通道手术
支持绿色通道手术快速安排功能;支持通过住院号或通知单号自动提取急诊手术信息。
1.1.6. 二 次 手术模式
支持未出手术间的二次手术模式;支持术后 48 小时内重返手术间的二次手术模式;
1.1.7. 手 术 安排大屏
支持通过电视大屏查看手术室护理工作安排功能;能够显示当天在岗、不在岗人员,以及每个时间段手术间的人员安排情况;
1. 手
术管理
1.1. 手术
排程
1.1.8. 手 术 间分配计划
支持按照手术科室、手术小组、手术方式为每周几的某个多个时段设置计划分配数量,并支持手术间固定功能;支持计划安排的复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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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患者运
转 调 度控制台
能够提供患者输送中心、手术室两个应用场景的调度信息显示与控制功能;支持与手术间内的 PDA 发送的手术申请功能进行集成;提供接台手术选择功能;提供发送和撤销接台申请功能;支持患者围手术期各位置耗时情况时间线显示功能;
1.2. 调 度
中心
1.2.2. 手术动
态 追 踪大屏
支持通过电视大屏查看每台手术的进展情况;
1.3.1. 病历数
据集成
能够自动获取患者检验、检查,以及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各项数据;
1.3.2. 术前访
视
支持护理人员进行术前访视记录;支持通过平板电脑实现移动化术前访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自动调取患者基本信息,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并与 HIS 或病历系统交互,反馈给临床医生。
1.3.3. 患者交
接
包括接病人时的交接,与恢复室的交接,支持从 HIS 系统自动同步患者交接信息;与病房、ICU 或急诊的交接。支持 PDA显示患者交接记录;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4. 压疮记
录
支持手术患者压疮评估记录管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5. 术前评
估
支持手术患者术前护理评估管理;支持在 PDA 上进行术前评估;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6. 风险评
估
支持手术风险评估管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7. 安全核
查
支持手术安全核查功能;支持手术医生、手术护士、麻醉医生三方 CA 电子签名;支持语音播报安全核查项目功能;支持使用 PDA 进行安全核查功能;支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手术质控流程及手术特殊事件的上报流程,可为上级部门提供质控数据。
1.3.8. 手术耗
材
支持手术耗材功能;支持低值耗材的使用记录功能;支持高值耗材的扫码识别,以及毁型记录功能;
1.3. 患者
管理
1.3.9. 器械清
点
支持与供应室物资追踪系统进行集成;支持 PDA 移动器械清点功能;支持器械清点结果拍照确认功能;支持无菌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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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扫码识别功能;支持语音播报器械清点内容;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自动调取患者基本信息,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
1.3.10.护理记
录
支持护理记录的管理功能;支持与麻醉记录中的入手术室、手术开始、手术结束等事件进行集成功能;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自动调取患者基本信息,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
1.3.11.护理不
良事件
上报
按照医院质控部门要求的格式自动生成,智能化反馈术中不良事件。
1.3.12.病理标
本
支持术中病理标本申请集成功能;支持病理标本送检管理功能;能够显示病历标本关键事件时间线;
1.3.13.输血管
理
支持术中输血申请集成功能;支持血袋回收管理功能;能够显示输血关键事件时间线;对输血的流程监控,包括血型核对、数量统计、输血并发症等,既要融合在麻醉、护理、质控、统计等各个方面,又要独立出来,与血库管理数据交互。
1.3.14.护理交
班
支持巡回护士交换班记录功能;支持同一患者多次换班;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15.术后交
接
支持手术患者术后交接管理功能;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支持使用 PDA 进行术后交接功能;
1.3.16.转运申
请
支持手术患者转运申请管理功能;支持PDA 实现移动化转运申请;支持接台手术的选择功能;支持与护士站调度中心的功能集成;支持申请撤销功能;
1.3.17.术后随
访
支持护理人员进行术后访视记录;支持通过平板电脑实现移动化术后访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1.3.18.患者交
互
支持家属等候区电视大屏显示手术进度功能;支持语音播报患者家属呼叫功能;支持患者隐私保护功能;
1.4.1. 宣教设
置
支持多种类型(文本、视频等)的宣教内容设置功能;宣教内容设置可指定适用对象;
1.4. 宣 教
管理
1.4.2. 宣教发 支持针对手术患者、医护人员、宣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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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屏分别设置宣教发布内容;支持手机短信、微信方式实现内容发布;
1.5.1. 排班设
置
支持护理班次管理功能;支持护理专科班组管理功能;支持节假日维护功能;支持模板式、分线式排班自定义设置功能;排班类型和分类排班规则可自由定义;
1.5.2. 分类排
班
支持按照模板设置自动进行多种分类排班功能;支持人员变更设置功能;支持排班内容模板设置功能;支持一键循环排班功能;支持框选范围后的人员智能排班功能;支持排班结果的 Excel 导出功能;
1.5.3. 汇总排
班
支持针对多个分类排班结果进行优先级设置,并按照人员安排冲突规则进行智能化汇总排班功能;支持一键汇总排班功能;支持请假、调班信息的集成显示功能;能够汇总出每天的各班次的数量和人员工时情况;
1.5.4. 调班管
理
支持护理人员发起调班申请,管理人员进行审批确认的调班管理流程;可将调班结果集成显示到汇总排班界面;
1.5. 科 室
管理
1.5.5. 制度管
理
支持规章制度的自定义分类管理功能;提供规章制度可视化编辑功能;
2.1.1. 手术通
知查询
能够分申请科室查询、统计、汇总手术通知信息,并支持查询机触屏操作模式;支持 Excel 导出功能;
2.1. 麻 醉
安排
2.1.2. 麻醉人
员安排
支持为某个手术间安排固定麻醉医生;支持为某台手术安排麻醉医生;支持主麻、副麻、助手岗位设置;支持外出人员安排显示功能;支持按照排班表自动分配麻醉人员到手术间功能;支持手术间安排发布功能;
2.2.1. 病历数
据集成
能够自动获取患者检验、检查,以及电子病历系统中的各项数据;
2.2.2. 术前访
视
支持麻醉医生进行术前访视记录;支持通过平板电脑实现移动化术前访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并与 HIS 或病历系统交互,反馈给临床医生。
2. 麻
醉管理
2.2. 患 者
管理
2.2.3. 麻醉知
情同意
书
支持麻醉知情同意书、疼痛治疗知情同意书、分娩镇痛麻醉知情同意书的电子化文书;支持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的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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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支持通过平板电脑实现移动化填写;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自动调取患者基本信息,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并与 HIS 或病历系统交互,反馈给临床医生。
2.2.4. 麻醉记
录
基本信息: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自动调取患者基本信息,提供打印、预览、存档、修改功能;提供每个麻醉医生个性化定制用药、输液及事件模板功能;自动采集监护设备数据生成麻醉过程体征趋势数据,记录用药方式(单次或多次),用药量,补液量,补液时间、出量,特殊事件等手术中全部麻醉用药及麻醉事件等相关信息;当出现抢救时间时,每小格时间自动调整为 1 分钟一次生命体征直至抢救结束;患者体征信息支持表格化批量修改及拖动修改功能,并支持记录修改痕迹;具有麻醉医疗文书质控体系,提供文书完成情况主动提醒功能;提供专门的模板定制页面,对各种模板进行个性化修改,模板应分为科室模板和个人模板两部分,并可以对个人模板进行限制锁定,根据人员权限,限定某些人员只可以使用部分模板。该单据需要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29-2011 中的所有规范要求 ; 操 作 模 式 需 满 足 所 见 即 所 得(WYSIWYG)技术要求;支持多倍缩放,缩放图形不失真;同时支持鼠标操作模式和触屏操作模式;提供抢救模式、无痛分娩特殊手术模式支持;麻醉记录单完整功能需支持 PC 和平板电脑使用;支持 2024 版国家标准麻醉记录单;
2.2.5. 麻醉小
结
完整符合 WS329-2011 标准麻醉小结所有要求;通过麻醉记录单、麻醉模板、HIS系统数据自动生成麻醉小结单;预置麻醉小结常用项目(麻醉平面、气管型号、维持方法等)供智能选择功能;支持麻醉小结与卫计委质控指标项目关联功能;支持单页打印和连续打印功能,以及集中打印和打印预览功能;普通病人根据麻醉经过,引用术中各种记录,自动生成,特别针对疑难危重病例,提供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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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化小结,自动归档。
2.2.6. 麻醉交
班
支持术中麻醉人员交班功能;能够自动记录交班时的患者生命体征、用药等情况;能够通过时间线方式图形化展示出交班完整过程;
2.2.7. 毒麻处
方
①提供处方签管理功能;支持处方签与麻醉记录单的自动关联功能;②支持自动统计余液废弃量功能;自动生成的处方笺支持红、白处方打印功能;
2.2.8. 麻醉收
费
①为麻醉收费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自动同步麻醉记录单、复苏记录单、镇痛申请单中的收费项目,自动生成麻醉收费单;提供按照麻醉药品规格自动计算使用数量功能,实现精准计费;②系统需能够将每台手术的麻醉费、麻醉药品费、耗材费、操作费、器械费、监护费分别进行实时和自动计算;③针对泵注或 TCI 时的药品实现按照体重、不同时段的不同泵速精确计算费用,针对七氟烷等吸入药品,可实现自动按照气体流量和使用时长进行精确费用计算;自动计费与 HIS 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2.2.9. 麻醉不
良事件
上报
按照医院质控部门要求的格式自动生成,智能化反馈术中不良事件。
2.2.10.
术
后随访
支持麻醉医生进行术后访视记录;支持通过平板电脑实现移动化术后访视;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2.2.11.
术
后镇痛访视记
录单
按现行记录单定制;记录有无术后并发症、病人的转归等等;便携式术后访视记录。
2.3.1. 复苏申
请
能够与术中麻醉记录功能进行集成,接收麻醉医生发送的复苏申请并保留床位;通过扫描患者腕带和床位二维码方式实现床位绑定;复苏申请完整功能支持 PDA移动化使用;
2.3. 复 苏
管理
2.3.2. 复苏记
录
① 操 作 模 式 需 满 足 所 见 即 所 得(WYSIWYG)技术要求;支持多倍缩放,缩放图形不失真;②能够为不同床位的不同病情的患者提供监护时间、护理次数,以及不同警示条件的个性化设置;能够完整记录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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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麻醉用药、复苏事件、生命体征等信息;③能够延续术中麻醉记录单模式,保证术中与复苏的患者数据连贯一致;供向导式的 Steward 出室评分功能,以及图形化,向导式的 VAS 出室评分功能、肌力恢复情况等评分项目;④支持在 PDA 上填写入室、出室信息功能;
2.3.3. 病房交
接
能够自动带入复苏出室时的患者生命体征;支持复苏室护士和病区护士的 CA 电子签名;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支持 PDA 移动化实现病房交接功能;
2.4.1. 镇痛申
请
①提供开镇痛处方→配药→上泵→拔泵完整镇痛管理流程信息化支持;麻醉医生术中可填写镇痛泵处方,以及针对硬膜外泵的首剂处方;②提供镇痛泵标签打印功能,可打印镇痛泵标签和首剂标签;能够记录配药人、上泵人、拔泵人、审核人等流程各环节的人员信息;能够按照镇痛天数,自动提醒出今日待拔泵的患者清单;③支持 PDA 移动化应用管理镇痛过程;
2.4. 镇 痛
管理
2.4.2. 镇痛效
果评估
支持镇痛效果评估功能;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
2.5.1. 知识库
管理
支持麻醉知识库管理功能;能够按照树型结构对知识类型进行自定义设置,并能够针对知识内容设置关键字;支持针对知识库数据的全文检索功能;
2.5. 科 研
管理
2.5.2. 手术全
程分析
支持按照多种患者条件、手术条件、麻醉条件筛选既往手术,汇总出符合科研课题的患者进行二次分析;可针对既往手术,将生命体征记录间隔进行缩放,最小粒度支持每秒一个数据点;提供图形化分析工具,能够直观展现出某个用药或麻醉操作后,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
2.6. 科 外
业务
对于不在手术室内进行的麻醉操作,支持记录与收费功能;可预先针对科外麻醉操作进行设置,并关联收费项目,与HIS 系统进行对接实现麻醉收费;提供麻醉过程单独的穿刺核对和信息记录,手术室外简易记录单的定制。
2.7. 会 诊
支持麻醉会诊提醒功能;能够随时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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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历史会诊情况;
2.8. 科 室
管理
参见手术管理中的科室管理功能
3.1.1. 手术通
知查询
能够分申请科室查询、统计、汇总手术通知信息,并支持查询机触屏操作模式;支持 Excel 导出功能;
3.1. 手 术
安排
3.1.2. 体外循
环人员
安排
支持为某个手术间安排固定体外循环医生;支持为某台手术安排体外循环医生;支持按照排班表自动分配体外循环人员到手术间功能;支持手术间安排发布功能;
3.2. 患 者
管理
3.2.1. 体外循
环记录
能够为体外循环的预充、循环中各时段分别记录药品使用情况;能够记录体外循环机在各时间点的参数信息;支持科室模板与个人模板功能实现快速填写;支持通过平板电脑使用体外循环记录完整功能;
3.3.1. 业务登
记
对于不在手术室内进行的体外生命支持操作,支持记录与收费功能;可预先针对科外操作进行设置,并关联收费项目,与 HIS 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收费;
3.3. 科 外
业务
3.3.2. ECLS
记录
支持 ECLS 参数记录功能;能够针对 ECLS设备实现管理功能;支持 ECLS 记录单打印功能;
3. 体
外循环
3.4. 科 室
管理
参见手术管理中的科室管理功能
4.1.1. 手术间
总控台
支持全部手术间实时状态集中预览;能够随时切换查看患者信息和生命体征数据;能够点击手术间进行远程音视频方式指导手术;能够过滤只显示危重手术患者;
4.1. 总 控
制台
4.1.2. 复苏室
总控台
支持全部复苏床位实时状态集中预览;能够随时切换查看患者信息和生命体征数据;能够过滤只显示危重手术患者;
4.2.1. 今日手
术进程
能够通过电视大屏实时查看当前每台手术的进展情况;
4.2.2. 今日复
苏进程
能够通过电视大屏实时查看当前每个复苏患者的进展情况;
4.2. 进 程
概览
4.2.3. 今日镇
痛进程
能够通过电视大屏实时查看到当前每个镇痛患者的镇痛处理情况;
4. 监
管平台
4.3. 指 标
分析
4.3.1. 麻醉质
控指标
能够通过图形化方式查看到当前或历史年度卫计委 2022 年发布的麻醉专业 26项质控指标每一项的同比、环比趋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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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麻醉管
理指标
能够按照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查看到麻醉科整体运营情况;支持麻醉大数据分析功能,统计内容完整包含科室的人、财、物各项指标;支持数据挖掘功能;
4.3.3. 手术管
理指标
能够按照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查看到手术室整体运营情况;支持手术大数据分析功能,统计内容完整包含科室的人、财、物各项指标;支持数据挖掘功能;
4.3.4. 三甲评
审指标
能够通过图形化方式查看到当前或历史年度三甲医院评审第七章针对麻醉专业要求的每一项指标的同比、环比趋势情况;
4.4.1. 麻醉医
生分析
能够按照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查看到某个麻醉医生的整体情况;包括个人工作量、值班、加班情况、麻醉物资使用情况等数据;
4.4.2. 麻醉护
士分析
能够按照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查看到某个麻醉护士的整体情况;包括个人工作量、值班、加班情况、麻醉物资使用情况等数据;
4.4. 人 员
分析
4.4.3. 手术护
士分析
能够按照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查看到某个手术护士的整体情况;包括个人工作量、值班、加班情况、麻醉物资使用情况等数据;
4.5.1. 手术病
案提交
支持手工提交和自动强制提交两种模式;支持某个患者单独提交或批量提交多个患者模式;提交后的文书内容不允许再次修改;
4.5.2. 病案归
档提醒
支持用户登录系统后自动提醒病案的缺项和提交到期情况;
4.5.3. 病案提
交统计
支持按照时间范围统计病案提交情况;支持按照护理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4.5. 病 案
管理
4.5.4. 病案汇
总打印
支持某个患者的多个文书或多个患者的多个文书汇总打印功能;支持打印次数记录;
4.6. 疑 难
报告
支持手术间援助请求和疑难报告的响应功能;
5.1. 记 录
查询
包括:手术记录查询;复苏记录查询;镇痛记录查询;手术停台统计;
5. 统
计分析
5.2. 工 作
量 统计
包括:手术科室工作量统计;手术护士工作量统计;手术医生工作量统计;麻醉医生工作量统计;麻醉医生 ASA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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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统计;体外循环医生工作量统计。
5.3. 质 控
统计
包括:三甲评审指标统计;麻醉质控指标统计;手术感染风险评估统计;麻醉效果评估统计;手术不良事件统计;
5.4. 输 血
统计
包括:术中输血情况统计;用血情况年度统计;
5.5. 运 营
分析
包括:手术室使用效率(同现有手术日志);手术准时开台率分析;手术临时停台原因分析;手术接台时长分析;手术科室手术量分析;二次手术情况分析;手术平均时长分析;
5.6. 药 品
统计
按定制的类别检索统计,并输出,按类别、按使用人员等
5.7. 耗 材
统计
按定制的类别检索统计,并输出,按类别、按使用人员等
5.8. 费 用
统计
按定制的类别检索统计,并输出,按类别、按使用人员等
6.1.1. 手术间
设备
支持主流品牌医疗设备的数据采集,包括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支持断网、工作站 PC 不开机情况下的数据自动实时采集;支持历史数据还原功能;通过单一硬件设备,完成手术间内网口、串口 设 备 的 数 据 采 集 ; 支 持 BIS 、Narcotrend 等移动化设备通过 USB 接口即插即用接入后自动显示数据功能;支持为每一台手术实现差异化数据采集功能;监护仪正常患者每 30 秒记录一次数据,危重患者每 5 秒记录一次数据;麻醉机每 10 分钟记录一次数据;血气仪每10 分钟记录一次数据;麻醉深度监护仪每 10 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其他可视化设备操作的图像记录、电子镇痛泵数据搜集;
6.1. 医 疗
设备
6.1.2. 复苏室
设备
支持监护仪中央站采集模式;支持呼吸机移动采集模式;
6. 数
据采集
6.2. 病 人
基 本信息
6.2.1. 自动采
集病人基本信
息
与医院现有的 HIS 系统和病历系统数据交互,获取病人的所有基本信息,在相应页面上显示,并记录在数据库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或其他证件号)、住院号(门诊号)、病区、床号、科室(包括亚科)、身高、体重、基本生命体征、术前诊断、拟施手术、手术日期、手术医生、助手、是否急诊或日间手术、是否备血、是否污染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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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去向、是否二次手术等
7.1.1. 机构人
员维护
支持组织机构和人员数据的维护功能;支持批量分配系统账号功能;支持人员转科功能;
7.1. 人 员
权限
7.1.2. 角色和
权限
支持用户自定义角色功能;支持为每类角色分配不同权限功能;
7.2.1. 手术字
典
支持各类手术字典的维护功能,包括:手术药品;ICU 手术;ICD 诊断;手术材料;手术器械;手术设备;
7.2. 数 据
字典
7.2.2. 麻醉字
典
支持各类麻醉字典的维护功能,包括:麻醉药品;麻醉方法;麻醉耗材;麻醉器械;麻醉事件;监测项目;血液成分;神经阻滞;血管穿刺;用药途径;
7.3. 电 子
病 历编 辑器
7.3.1. 文书定
制
支持自研的电子病历编辑器接入,加快护理类文书定制化响应速度;支持各类医疗数据结构化;
7.4. 人 员
管理
7.4.1. 职工信
息
管理职工人事、考勤工作量。与医院人事管理系统交互。
7.5.1. 麻醉药
品管理
与智能药柜对接
7.5.2. 毒麻药
品管理
与智能药柜对接
7.5. 药 品
管理
7.5.3. 护理药
品管理
与智能药柜对接
7.6.1. 麻醉普
通耗材
管理
与智能耗材柜对接
7.6.2. 麻醉高
值耗材
管理
与智能耗材柜对接
7.6.3. 护理普
通耗材
管理
与智能耗材柜对接
7.6. 耗 材
管理
7.6.4. 护理高
值耗材
管理
与智能耗材柜对接
7.7. 科 研
管理
7.7.1. 科研管
理
科研相关内容的网络化管理
7.8.1. 多院区
支持
支持多院区管理模式;医联体医院管理模式;
7.8.2. 多手术
室支持
支持多手术室管理模式;支持手术室分区管理模式;
7. 基
础平台
7.8. 集 团
化 医院 支持
7.8.3. 多麻醉 支持多麻醉科管理模式;支持麻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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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支持
7.9.1. 工号密
码登录
通过工号和密码登录后使用系统;
7.9.2. 二维码
登录
系统提供具有有效期控制的鉴权令牌功能;通过摄像头扫描令牌后实现身份识别登录;
7.9. 登 录
模式
7.9.3. 人脸识
别登录
支持人脸识别身份登录系统功能;
7.10.1.
短
信网关
能够与院内短信网关进行对接,实现消息通知推送;
7.10.
消
息 网关
7.10.2.
微
信网关
能够与院内微信网关进行对接,实现消息通知推送;
7.11.1.手术间
音视频
支持手术间相互发起音视频会诊和通讯功能;支持多人同时接入一个手术间功能;支持远程发起音视频会诊功能;
7.11. 远 程
指 导与 沟通
7.11.2.护士站
音视频
支持护士站发起音视频呼叫功能;护士站与手术间音视频直通功能;
三、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服务要求:
合同生效后 90 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1.1、保障新安装手术麻醉信息系统与医院现有手术麻醉信息系统数据完整对接。
1.2、保障新安装手术麻醉信息系统与医院现有其他信息系统,如 HIS、PACS、LIS
等系统接口运行稳定。
1.3、保障手术麻醉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和数据完整准确,保障医院手术
麻醉信息系统运行的服务器稳定与安全。
1.4、保障医院手术麻醉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完成数据提取
工作,实现各级部门系统上报要求。满足医院关于本系统的其他指标要求及数据统计。
1.5、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手术麻醉信息系统数据库优化、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工作,
有完备的数据备份策略,切实可行的故障应急方案。
1.6、如安装调式期间遇到医院信息系统更换,配合医院完成相关系统数据迁移工作。
2、培训要求:
2.1、在系统正式上线前,通过分层次、分对象、分阶段的方式对院方使用本系统的
用户进行系统、完整的培训,包括产品、技术、功能等方面,使得用户能熟练使用本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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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培训期间要求提供明确的培训周期计划、培训对象、培训耗时和培训内容。
3、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全方位免费质保和技术服务 壹 年。
3.1、日常维护服务
(1)解决信息系统日常出现的问题,修复信息系统 BUG,对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指
导。
(2)故障维护:配合医院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网络、服务器、计算机、操作系
统等原因所产生的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在完成故障处理
后出具产品维护报告,包含问题的原因、解决办法及建议。
(3)软件正确性维护:软件运行过程中新发现的软件错误,负责维护并及时改进,
同时向医院提供软件维护说明。
3.2、服务要求
(1)漏洞排除,安全维护服务,故障排除、性能调优。
(2)技术支持人员定期巡查,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3)故障响应:凡产品出现任何故障,甲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 1 小时响应,电话不能解决问题时,由专职工程师 1 日内解决问题。如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有效处理,则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
(4)电话咨询服务(7×24 小时)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报修、故障分析、解答疑难
问题、远程维护等服务。
(5)维护记录:有完整的维护记录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提出及处理有记录,有供双
方共同记录反馈的简捷的操作方式,达到经双方确认真实可信,可跟踪问题解决情况,
查询所有维护记录,并可作为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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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1 号 邮编:100730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规格型
号
品牌
产
地
生产厂商
数
量
单价
总价
成交总价(大写): 总计(小写):元
配置清单(含分项报价):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资料及培训:
甲方所购产品到货安装时,
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使用者及管理者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
四、交货要求: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运抵前 3 天通知
甲方,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xxxxxx
2、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采用厂家原装包装。
3、合同生效后,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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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标准:
设备稳定运行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验收。
六、售后服务:
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壹 年。过保修期后如续保则维保费率原则上不
超过设备原值的 5%;如不续保则免收配件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
责每年至少提供两次免费维护。报修电话为(座机)(手机)联系人姓名。
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工程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0.5 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工
程师 1 日内到达维修现场;外地零部件供应时间不超过 2 日;3 日内不能解决问题,免
费提供替用机或相同替用配件,科室 3 日后有设备使用。
七、付款方式:(按第 2 项执行)
1、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2、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 95%。余下部分为产品质保金,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余款。
3、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合同总金额的 5%质保金保函交同仁财务处,货到验收合格后支
付全额货款,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 5%质保金保函。
八、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交货期等不符合合同
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向甲方偿付
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采取法律程序解决争端。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收、送各类形式的商业回扣或贿赂,采购过程中如有任何形式的
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双方均可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双方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同
意不得撤消合同。如产品包含耗材供方未告知需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耗材由供方
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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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盖骑缝章),甲方
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
仁医院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经办人:
经办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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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名称: 单价: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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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
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
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
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
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
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
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
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
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
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 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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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
仁医院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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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
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
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
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
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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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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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
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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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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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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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以及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平
竞争的行为,接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将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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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我
单位负责;保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独立进行,未组织、未参与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串
通投标,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行
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法律后果以及给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
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
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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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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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
,属
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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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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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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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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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82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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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84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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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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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制造商
产地/国别
制造商统一信用代码
制造商规模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合价
(元)
1
主设备/系统及标准附件
1.1
1.2
2
备品备件
--
--
3
专用工具
--
--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售后服务
7
其他
8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已包含在总价中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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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88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
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
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
明。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tmp/c45d044e-38c6-4aff-9455-292d072c285a-html.html89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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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
,属
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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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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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1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承担
评分表中所述业绩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采购标的名称:__________
序号 订货时间 型号(规格)数量(台/套)
合同签订时
间
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履约情
况
1
2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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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
技术方案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安装调试服务方案
2、培训方案
3、售后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