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24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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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

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备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0 万元,招标人为华

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

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备

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回收设备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具有与不小于 7MW 燃气热水锅

炉相配套的烟气换热取热器的供货业绩;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3 年 3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0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丰台区 2024 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化部分)烟气余热

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3、招标范围、内容

3.1 招标内容:

序号 1:共 19 台,为配套 7MW 燃气热水锅炉的二级烟冷。

序号 2:共 1 台,为配套 7MW 燃气热水锅炉的一 / 二级烟冷。

序号 3:共 1 台,为配套 5.6MW 燃气热水锅炉的二级烟冷。

序号 4:共 2 台,为配套 5.6MW 燃气热水锅炉的高效烟冷器(2 度端差)

序号 5:共 5 台,为配套 10.5MW 燃气热水锅炉的二级烟冷。

序号 6:共 1 台,为配套 4.2MW 燃气热水锅炉的二级烟冷。

详细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供货要求。

3.2 招标范围:

(1)所供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配合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2)对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3)货物随机标准附件、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和易损件的提供。

(4)货物的检查及验收。

(5)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 25 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4.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

5.1 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5.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具有与不小于 7MW 燃气热水

锅炉相配套的烟气换热取热器的供货业绩;

5.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3 年 3 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北京时间 09:00-11:00、13:30-16:30)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06 室

8、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有效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

签字页、供货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内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采用基本账户开具的支票(与北京通兑地区)或银行汇票

或电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在投标时递交。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4 月 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26 年 4 月 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3、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6 年 4 月 9 日 9:00 时—9:30 时(北京时间)

14、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汇(北京)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翠林小区三里九号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ixunchu7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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