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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1包;(002)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2包;
(0012026 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1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及资产评估机 构备案证明,目均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 距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5年 6 月至今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 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2026 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2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及资产评估机 构备案证明,且均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 距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供应商须提供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 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 相关证件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 1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 15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兼投不兼中:
第1 包: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1包,对滨海高新区地块进行房产评估,具体 详见项目需求书;预算为20万元。
第2包:2026年高新区房产评估项目第2包,对滨海高新区地块进行房产评估,具体 详见项目需求书;预算为20万元。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 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 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 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4.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 188号
联 系 人: 史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 17层
联 系 人: 尚云玲、张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shangyunling2179@dingtalk.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经 | (签名)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