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北京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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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BSS-2025-ZB185-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提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972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 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일 :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 15号 1幢 6 层 601 房间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 6层601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 15号 1幢 6层 601 房间

七、其他

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永定 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比选的方式确定 投标人。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招标编号:BSS-2025-ZB185-3

2、项目名称: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监理)

3、监理费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429728元,建安费:1984万元(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 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进行计算)。

4、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5、建设规模:土方量约20万立方米;招标控制价:97元/立方米。

6、采购范围: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降方工程全部的监理工作。

7、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701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房间(现场获取)。

1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现金),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14、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北京时间)

1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北京时间)

16、比选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 房间。

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8、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19、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词请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地 -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金安桥1 号院 C座 13层

联系人: /

话:/ 中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房间

联 系 人:王兵

申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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