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中心区污水厂消防问题施工维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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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中心区污水厂消防问题施工维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中心区污水厂消防问题施工维修消防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4.953771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永 乐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中心区污水厂消防问题施工维修消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永乐店中心区污水厂消防问题施工维修消防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教授。所有 &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 B本);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文件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6号楼(可高德地图 导航代理公司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 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委托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废对后退回) 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售价:500元(现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后门1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后门107室

七、其他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1.5 [2014]68 号);

1.6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1.8 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 采购需求 包含消防安全出口灯安装、防火门拆除安装、消防泵施工安装、消防施工维修 项目、外挂楼梯施工作业项目等全部工作内容。

5.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大街9号

联 系 人: 福老师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 地

联 系 人: 傻亚平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yp55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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