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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2026-YHZH-FW-00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中标人:精创华夏(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7.4720万元
二、其他:
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YHZH-FW-005
二、项目名称: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精创华夏(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69号33幢530号(集群注册)
成交金额:7.47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服务范围: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莹、马力平、邹玉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收费,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人民币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精创华夏(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总平均分):83.
6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7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联系方式:陈铄灵、蔡婷、高俊杰、王瑞平、李维华、王鹏、赵佳,186010999
54、010-*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铄灵、蔡婷、高俊杰、王瑞平、李维华、王鹏、赵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010-*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7号
联 系 人:崔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联 系 人: 陈铄灵、蔡婷、高俊杰、王瑞平、李维华、王鹏、赵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yhzh202501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4
5
6
7
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项目编号:2026-YHZH-FW-005
采 购 人: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目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39
一、项目概述 .........................................39
二、服务要求 .........................................39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4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采购邀请
1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YHZH-FW-005
2.项目名称: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7.58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7.589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7.589
1项
按消防部门要求,每2个月需对场部、斋堂山、木城涧、石房沟及北港沟、曹家铺6个经常使用的食堂烟道清理一次,达到城管及消防部门检查要求。加装斋堂山分场厨房风机净化设备一台。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3.方式: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有效的法人授
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材料
扫描件发送至yhzh20250101@163.com。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将比选文件发
送至各供应商。
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7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联系方式:陈铄灵、蔡婷、高俊杰、王瑞平、李维华、王鹏、赵佳,1860109995
4、010-*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铄灵、蔡婷、高俊杰、王瑞平、李维华、王鹏、赵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010-*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4
附件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包号
2026-YHZH-FW-005/01
项目名称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寄地址
传真
备注
写明分包编号及分包名称(如有)
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尽量将上述内容填写完整。
第一章 采购邀请
5
第一章 采购邀请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姓名)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
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一章 采购邀请
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兹证明,
姓名:
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办 理 事 项 : 获 取
(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编 号 )
比选文件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
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2.3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
3.1
比选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
4.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意: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2
报价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11.1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比选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开户名: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兴路支行
账号:1122*开通会员可解锁*43
银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缴纳比选保证金时候请备注项目编号。
11.7.5
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12.1
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日。
1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版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2套(1套为加盖鲜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1套为可编辑版本Word格式,2套电子版可以放在同一个USB介质内进行递交)。
20.1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23.5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
24.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文件递交。
24.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10层A单元1001。
25
代理费
收费对象:□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0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无须单列)
收费标准:固定金额2000元。
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云汇众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兴路支行
账 号:1122*开通会员可解锁*43
26
补充条款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未密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
“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
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评审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评审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
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评审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
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2
4.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4.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
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文)。
4.2 本国产品
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
本国产品标准。
4.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1 中小企业定义:
4.3.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4.3.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3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3.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3.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3.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4.3.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3.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3.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4
4.3.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3.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3.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3.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3.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3.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4.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
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
4.4.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5
、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4.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
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4.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5 正版软件
4.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
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
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
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
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
“无线局域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
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
时调整。
4.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
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
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
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
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6
4.6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6.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
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
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4.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
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
。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
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评审有关的费用,无论评审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6 比选文件构成
6.1 比选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7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
应无效。
7 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
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
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具有约束力。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比选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评审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
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
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
包响应无效。
8.2
除比选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评审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8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
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9.2
对于比选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
无效。未标记
“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比选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
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
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
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不进行二次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
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9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
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
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
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
则其响应无效。
11 比选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交纳比选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
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比选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
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在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
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
其响应无效。
11.4 比选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0
11.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比选保证金,其交
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
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评审情况退出评审。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评审的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
11.6.2
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1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评审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比选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响应有效期少于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供应商应按照评审文件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
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
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
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
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4.2 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需制成一个PDF文档,一个Word文档,并且将两个文档存储在
一个U盘中,且PDF版的电子文档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
致,公章和签名可采用彩色图片插入或也可以用CA盖章签署。也可以用正本彩色
扫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2
14.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4.6
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后
果由供应商负责。
14.7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比选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三
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招
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等字样。
14.8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9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未密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代理公司有权
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5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按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密
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评审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3
15.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评审
小组有权拒收并原封退回。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2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书面要求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准。
16.3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
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
时间和比选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
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3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
17.4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评审小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4
18.1
评审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
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确定成交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
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5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比选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除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比选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评审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
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6
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
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4.2.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
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7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评审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
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
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评审文件。未实质性响
应评审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
“实质性格
式
”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提供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1-3
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比选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评审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8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评审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
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评审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1-
1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1
是否接受联合体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评审,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评审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
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公章且有身份证明材料的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的;
否
2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否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9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
签署、盖章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字(或名章)、签署日期、盖章的;
否
4
实质性响应条款
满足《比选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的;
否
5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否
6
最高限价
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
否
7
报价的修正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
否
8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否
9
公平竞争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否
10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
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否
11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否
12
其他无效情形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否
2 评审、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报价
2.1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评审,并给予所有参加评审
的供应商平等的评审机会。
2.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评审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评审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评审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供应商。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0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
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
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
“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
“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评审小组
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
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后仍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2.7
评审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3家。评审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评审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1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比选采购活动可以继
续进行。
2.8 异常低价处理
2.8.1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
项目最高限价×45%;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
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8.2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
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
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2
2.8.3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
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
,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
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8.4 上述投标(响应)报价指按照本章3.2修正后的报价。
3 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报价须包含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
中,将不对报价总价进行调整。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其响应无效。
3.2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比选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
扣除。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3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
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4
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4
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
不予扣除。
3.4.1
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
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2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
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4.3
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
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
4 评审环节及提交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评审文件
★号条款或评审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评审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
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
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无。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5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
应文件满足评审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比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
评审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评审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
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
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
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评审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在评审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评审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
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6
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
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技术综合考评
3.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一)
价格部分
10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审报价得分=(基准
价/报价)
×10%×10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
商务部分
15分
1
业绩情况
15分
供应商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每提
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以上业绩须提供
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内
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页),未提供不得
分。
(三)
技术部分
75分
1
整体服务
方案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思路清晰、完整,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及项
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强,得15分;
2.方案思路基本清晰、较完整,基本符合采购人实
际情况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一般,得10分;
3.方案思路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采购人实际情
况或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不合理,得5分;
4.未提供此项,得0分。
2
招聘、培训
、管理制度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招聘、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评
价:
1.能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培训方案,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7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培训计划具体全面,培训方式实用多样,课程安
排科学合理,具有完善的培训机制,能够保证培
训的效率和效果,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
2.能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比较完整、可行的培训方
案,培训计划合理,培训方式实用,课程安排合
理,具有较完善的培训机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的,得10分;
3.培训方案一般,培训计划基本,培训方式合理
,课程安排基本合理,具有培训机制,基本能够
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4.未提供此项,得0分。
3
内部管理
方案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科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性强,与本项目
契合度高,有详细的管理制度规范,得15分;
2.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性较强,与本项目契合度较
高,有较为详细的管理制度规范,得10分;
3.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较差,与本项目契合度较
差,管理制度有所欠缺,得5分;
4.未提供此项,得0分。
4
人员管理
及保障措施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及保障措施进行评价
:
1.提供的具体管理及保障措施全面,有具体奖惩
措施,且针对性强,并能够保证人员按时、优质
的配合采购人完成规定工作的得10分;
2.提供的具体管理及保障措施较全面,有具体奖
惩措施,能够保证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规定工作
,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的,得7分
;
3.提供的具体管理及保障措施较差,没有具体奖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8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惩措施,仅能够保证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规定工
作的,得4分;
4.未提供此项,得0分。
5
应急措施
及安全保障
方案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及安全保障方案进行
评价:
1.根据供应商自身以往项目经验,提供的应急措
施考虑周全,可操作性强,对突发事件有详细应
急预案的,得10分;
2.提供的应急措施考虑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对
突发事件(例如人员临时请假等)有应急预案,
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的,得7分;
3.能够提供应急措施,但考虑不周全,无操作性
,对突发事件(例如人员临时请假等)没有应急
预案的,得3分;
4.未提供此项,得0分。
6
合理化建
议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
1.合理化建议可行、有针对性的得5分;
2.合理化建议可行性、针对性弱的得3分;
3.合理化建议的不可行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7
项目团队
成员专业结
构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方案进
行评价:
1.项目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得5分
;
2.项目团队成员结构较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得3
分;
3.项目团队成员结果一般,专业配置欠齐全得1
分;
4.未提供得0分。
合计
100分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9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4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斋堂山分场管理站现有烟道风机净化器,净化效能
严重衰退、设备内部电路老化、短路,频繁跳闸、风机叶轮因长期腐蚀
和油污附着,导致动平衡失调、外壳腐蚀漏油;曹家铺分场管理站新
成立,厨房没有烟道风机净化器需安装。
2.服务内容:按消防部门要求,每2个月需对场部、斋堂山、木城
涧、石房沟及北港沟、曹家铺6个经常使用的食堂烟道清理一次,达到
城管及消防部门检查要求。加装斋堂山分场厨房风机净化设备一台。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场部、斋堂山、木城涧、石房
沟及北港沟、曹家铺6个经常使用的食堂烟道。
4.服务周期(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
2月31日。
二、服务要求
净化器6000立方米每小时,2.5元/风量,厂制品。保修1年,1台。
弯头400*400厂制品3个、管道400*400厂制品3米、设备之架现加工1
套、运费1次、变径2个、风机1台、各种辅料1项。
第四章 采购需求
41
食堂烟道清理费按消防部门要求,每2个月需对场部、斋堂山、木
城涧、石房沟及北港沟曹家铺6个经常使用的食堂烟道清理一次,达
到城管及消防部门检查要求。
油烟罩1次/60天,6次276米、油烟管道(横管)1次/60天,6次342
米、挡油板1次/60天,6次276米、油烟管道(竖管)1次/60天,6次362.4
米、排烟风机1次/60天,6次36台、油烟净化器1次/60天,6次24台。
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门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确保及时有效的
解答采购人咨询和投诉。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42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注:此合同为模板,最终以采购人提供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承
担后勤综合保障项目食堂烟道清理费项目,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采购需求
按消防部门要求,每2个月需对场部、斋堂山、木城涧、石房沟及北港沟、曹
家铺6个经常使用的食堂烟道清理一次,达到城管及消防部门检查要求。加装斋
堂山分场厨房风机净化设备一台。
二、验收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合同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付款方式:季度支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2.乙方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43
1、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其相应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
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可解除协议或要求对
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雨、雪、大雾天气、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法律、政
策变动等不可抗力致使工作无法开展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
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汇款银行:
账 号: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汇款银行:
账 号: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4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
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比选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
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
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
“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比选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
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7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比选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
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8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
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
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
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
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
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
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
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项目名称”部分标明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
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
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9
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
试结果。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0
2-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
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比选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
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比选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
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
日 期: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1
2-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3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联合协议
______ 、______及______就
“______(项目名称)”
______包采购项目的比选事宜,经各方充分 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
项目的比选工作。
二、______为本次比选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比选,联合体
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比选文件要求
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
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
(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______为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2)______为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
…)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其他约定(如有):______。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
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盖章: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5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6
4 比选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如适用)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7
5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比选。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自愿参与比选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比选文件的全部
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比选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
与本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8
6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
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签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比选文件注明允许分支
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
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
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9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供应商名称: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0
7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报价(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注: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8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2
3
注:1. 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2. 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4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
号(页码)
比选文件
要求
响应文件
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
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5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
(页码)
比选文件
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
1.
对采购需求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
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6
11 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
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
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
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
生产。(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
不填。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
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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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我公司已阅读并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
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据此承
诺如下:
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
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______%。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承诺函应按包分别提供。
2.
单一产品采购无须提供本承诺函;供应商提供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且提供了《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时,无须提供本承诺函。
3.
当采购项目或单个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同时包含本国
产品及非本国产品,则供应商除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外,还
需提供本承诺函;否则,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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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