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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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6
发布于
天津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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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YJT-CG-2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486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包括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西配楼、主广场、副广场四个区域, 涉及面积共计 18.5万m²。主要采购内容为:1、细水雾控制系统改造:对天津站枢纽区域设 备保护区共计 88处细水雾灭火控制盘的整体更换安装及附属部件更换安装。新设备投入使 用前进行调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信息均与现场实际相对应。 2、气灭系统改造:前广场气体灭火系统于 2008年投入使用,现场涉及 22 处防火保护区, 共计 49 套紧急启停控制装置,现场紧急启停控制装置仅存在启停控制功能,无手自动转换 功能,且通过模块直接接入 FAS 主机;本次对现场原有 49 套紧急启停装置进行更新改造, 增加手自动功能;对此 22 处保护区新增 22 套气体灭火控制盘及附属部件进行更新改造;新 设备安装前,应针对现场出具有效的设计图纸,现场施工完毕后,出具最终有效竣工图,按 照设计图纸对现场设备安装后进行调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 信息均与现场实际相对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 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 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五)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其参加采购活动资格: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 09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将(1)在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 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 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体参与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 公章);(4)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t 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 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 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 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 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 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 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开标室)(西 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米)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 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天津站枢纽细水雾与气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YYJT-CG-26-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涉及区域包括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西配楼、主广场、副广场四个区域,涉及面积共 计 18.5万㎡。主要采购内容为:1、细水雾控制系统改造:对天津站枢纽区域设备保护区共 计 88 处细水雾灭火控制盘的整体更换安装及附属部件更换安装。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进行调 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信息均与现场实际相对应。2、气灭 系统改造:前广场气体灭火系统于 2008年投入使用,现场涉及 22 处防火保护区,共计 49 套紧急启停控制装置,现场紧急启停控制装置仅存在启停控制功能,无手自动转换功能,且 通过模块直接接入 FAS 主机;本次对现场原有 49 套紧急启停装置进行更新改造,增加手自 动功能,对此22处保护区新增22套气体灭火控制盐及附属部件进行更新改造;新设备安装 前,应针对现场出具有效的设计图纸,现场施工完毕后,出具最终有效竣工图,按照设计图 纸对现场设备安装后进行调试,系统联动功能正常、控制盘正常显示且各点位报警信息均与 现场实际相对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 入24个月质保期。实际执行目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目期 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

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 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五)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 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其参加采购活动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如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分别 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联合体获取采购文件时可以联 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获取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 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 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 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体参与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采 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 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 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达 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 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 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 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

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米)纸质文件递交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 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 A 口步行 150米)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工

(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 邮箱: yunyinqiguanfawu@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 1508 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刘工

邮箱:ticgzxzb@163.com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十、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理地点:天 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

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工

田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yunyingqiguanfaw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冯培、刘冰

电 话:tjcgzxzb@163.com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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