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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地下部分
智慧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描述
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其他内容详见补充文件03。
更正后最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地下部分智慧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FSH1A250016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批准 ( 关于丽泽城市航站楼综合交
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3】172号 ) ),资金来源为 政
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64、65地块除二级开发、轨道交通、民航区域出让以外
的全部地下空间区域; 招标范围: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地下空间定位系统、公安通信系统、智慧枢纽管理平台六部分; 工作内容:包括以各上系统的生
产制造、配套设备采购、运输、调试、验收、质保的各阶段职责及服务内容等,提供相应服务并承
担所需的管理责任。
./tmp/3cc880ca-3562-427b-a3ff-98b216072954-html.html招标暂估金额: 4405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丰台区 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3.2 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
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
,未被宣告破产,未出现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状况;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否决性/限制性)惩戒方式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资格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
,须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
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指定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
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
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1)开标地点(采用现场方式开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
区)三层开标区(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tmp/3cc880ca-3562-427b-a3ff-98b216072954-html.html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
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 赵荻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adee116@qq.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tmp/3cc880ca-3562-427b-a3ff-98b216072954-html.html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
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