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部分厂房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天津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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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部分厂房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H26ZB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部分厂房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出租厂房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建筑面积 3887.61 平方米,厂房用途仅限于仓储或者工业用途;本次厂房租赁底价为14.19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部分厂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十一经路与十三纬路交口部分厂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4. 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为 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 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 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文件费后,以纸质版 文件售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 城市广场底商 2-14 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 2-14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 2-14 号会议室

七、其他

租赁期限 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并缴纳全额租金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联系 人:张工

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曲 址: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 2-14 号

联系人:胡博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2692203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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