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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QXD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7.792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
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资金保障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依法免缴的,
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3) 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 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无法定
代表人,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
(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 至磋
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承接企业须
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文件均为网上操作。
(1)请贵单位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
求”中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加盖公章、法人
章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tjsxdzbdl@163.com。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简写即可)
请贵单位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正确及畅通并注意及时查收邮箱内邮件。未按此顺序报名、提
供内容不全者或不真实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生效后缴
纳文件工本费,请将文件工本费以电汇方式汇至代理公司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获取磋商
文件截止时间相同,请贵单位注意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
会。4、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
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国南路支行;开户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028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康盛广场 18 号楼 10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康盛广场 18 号楼 1002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QXD2026-012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第二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47.7920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
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
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
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资金保障记录 (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依法免缴的,
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3) 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 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若无法定
代表人,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
(4) 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 至磋
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承接企业须
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9 日,
每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文件均为网上操作):
(1)请贵单位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加盖公章、法人章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tjsxdzbdl@163.com。
(邮
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简写即可)请贵单位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正确及畅通并注意
及时查收邮箱内邮件。未按此顺序报名、提供内容不全者或不真实供应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生效后缴纳文件工本费,请将文件工本费以电汇方式汇至代理公司银行账号,并
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请贵单位注意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
4、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国南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028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3、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康盛广场 18 号楼 1002 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工
2、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华北路 3 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康盛广场 18 号楼 1002 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
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
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
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华北路 3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康盛广场 18 号楼 1002 室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jsxd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