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中选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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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中选公告

(招标编号:JY2025XCGW-0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中标人:北京市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0.841362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JY2025XCGW-015

二、项目名称: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三、中选信息

总中选金额:20.841362万元(人民币)

中选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选金额:

中选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德胜园区)

中选金额:20.84136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林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德胜园区)

统一信息代码: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90

中选金额:20.841362万元

商品名称: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数量:1

总价:20.931375万元

服务要求或简要技术要求: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

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爱恭(评审委员会主任)、张爱玲、金晓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841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费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联系方式: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

联系方式:赵工、李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2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李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03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

联 系 人: 赵工、李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2203

电子邮件: jiayuanjish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JY2025XCGW-015

比 选 人: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8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30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41

1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2025XCGW-015

2.项目名称: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20.93137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0.931375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

造项目

20.931375

1批

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

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

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

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

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3参选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链接的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

得参加同一包比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中参选;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二层209室

3.方式: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二层209室购买比选

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4)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比选文件售后不退,请同时携带打印

版增值税开票信息。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二层209室,现场递交。

3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二层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

;(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8)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

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联系方式: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

联系方式:赵工、李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2203

电子邮箱:jiayuanjishu@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李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203

4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参选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

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现场考察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

3.1

比选前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

4.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新街口南大街21号二类公厕改造

项目

建筑业

10.2

报价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1.1

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参选保证金

12.1

参选有效期 自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14.2.2 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套(载体U盘,U盘内容均包含参选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参选人须以“包”为单位编制参选文件。

20.1

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否□是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选人: 。

5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3.5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

24.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参选人如果对比选文件的任何部分有疑问,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后送达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将以书面的形式酌情予以澄清(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发给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参选人。

24.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jiayuanjishu@126.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

25

代理费

收费对象:□比选人■中选人收费标准: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费率计取。 缴纳时间: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当日。缴纳方式:电汇 开户名(全称):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611。

6

参选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联合体

1.1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

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本项目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

1.2

参选人(也称参选人):指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参选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

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比选前答疑会

3.1

若《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比选前答疑会,则参

选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比选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参

选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参选人自行承

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7

4.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4.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

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

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

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 中小企业定义:

4.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

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

4.2.1.2

参选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8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

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员。

4.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参选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

微企业。

4.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4.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9

4.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4.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4.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

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0

4.3.2

比选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

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参

选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如涉及)。

4.4 正版软件

4.4.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

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

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

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

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

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

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

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

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

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4.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

11

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

〔2010〕536号)。

4.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4.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

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

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参选人应执行符

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

4.7 采购需求标准

4.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

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7.2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12

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

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

求》。

5 响应费用

5.1

参选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比选文件

6 比选文件构成

6.1 比选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6.2

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

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响应无效

7 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

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采用公告方

式邀请参选人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13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

参选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将在提

交首次参选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

的参选人;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三 参选文件的编制

8 响应范围、比选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比选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参选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参选人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

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

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8.2

除比选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比选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参选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参选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参选人自行

承担。

9 参选文件构成

9.1

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真

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参选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参选文

件格式》。

9.2

对于比选文件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参选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

14

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

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比选文件未提供格式的

内容,可由参选人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

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

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参选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参选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参选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比选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参选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参选

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

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

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

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0.2.2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0.3

比选人不得向参选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

他商品、服务。

10.4

参选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参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参选保证金

11.1

参选人应按《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参选保证金。

15

11.2

交纳参选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参选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

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参选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参选

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

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

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同参选有效期。

11.5

参选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参选保证金,

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参选人的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参选人同意后比选

人、比选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11.6.1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

11.6.2

未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

11.7.1 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参选文件的;

11.7.2 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选人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11.7.4 参选人与比选人、其他参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参选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12 参选有效期

12.1

参选文件应在本比选文件《参选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参选有效期少于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参选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全流程电子投标的情形(本项目不适用)

13.1.1

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

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

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

参选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13.1.2

比选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参选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13.2 线上获取比选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情形(本项目适用)

13.2.1

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或

印鉴,使用电子签章无效;比选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

,必须使用原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

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参选文件中应使用原件。

四 参选文件的提交

14 参选文件的提交

14.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本项目不适用)

14.1.1

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及北京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选人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参选文

件。

17

14.1.2

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参

选文件,参选保证金除外。

14.2

采用线下获取比选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适用)

14.2.1

参选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正

反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比选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参选文件需打印或用不

退色墨水书写,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参选文

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

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

14.2.2

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

含参选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

份)分别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标明“参选文件正本”、“参选

文件副本”、“电子版”字样,在参选文件提交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参选人公章)”。

14.2.3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比选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比选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参选人提供参选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

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

14.2.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参选人名称和地址,以便比选代理机构在参选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参选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参选人未按上述要求

加写标记的,比选代理机构对参选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5 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8

15.1

参选人应在比选文件要求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参选文件提交至

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不适用)

15.2

参选人应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参选文件提交至

比选文件规定的地点。(本项目适用)

16 参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参选文

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参选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本项目不适用)

16.2

参选人对参选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参选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 评审

17 参选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17.1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

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比选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参选文

件。

17.2

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

参选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本项

目不适用)

17.3

参选人认为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参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比选人

或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9

17.4 参选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解密。

17.5 本项目公开报价。

18 评审委员会

18.1

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审与比选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比

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

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 确定成交

20 确定中选人

20.1

比选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见《参

选人须知资料表》。候选人并列的,按照《参选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

选人。

21 成交公告与中选通知书

21.1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在中选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1.2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选

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选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0

22 终止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终止比选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参选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参选人不足3

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

比选人与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中选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中选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比选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选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

行的,应当在参选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中选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比

选人负责,分包参选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1

24.1.1

参选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参选人须

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24.1.2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对参选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

参选人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参选人派授权

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

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4.2.3

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24.2.4

参选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

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

有权不予答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参选人须知资料表》。由中选人支付的

,中选人须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2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参选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对参选人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参选人《参选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

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

23

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参选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委员会应当

告知提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

1.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

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参选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选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参选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参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

2

参选人资格

声明书

提供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资格声明书》。

格式见《参选文件格式》

3

信用记录

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链接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须参选人提供,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查询。

4

资质证书和

人员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

参选人声明

声明参选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比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中参选的情况。

格式见《参选文件格式》

24

6

中小企业证

明文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参选文件中提供。1、参选人单独参选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比选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选或者要求合 同 分 包 的 , 且 参 选 人 为 联 合 体 或 拟 进 行 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格式见《参选文件

格式》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是否允许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1

授权委托书 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响应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进行响应;

3

参选报价

参选报价未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参选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参选有效期

参选文件中承诺的参选有效期满足比选文件中载明的参选有效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参选文件数量、签署、盖章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参选文件并签署、盖章的;

8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

实质性响应情

参选文件必须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10

公平竞争

参选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参选人的竞争行为,

25

不存在损害比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1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参选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

附加条件

参选文件未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

其他无效情形

参选人、参选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参选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比选人代表确认。

2.3

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参选人。

2.4

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参选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

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

委托书。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参选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评审委员会在对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26

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评审委员会对参选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存在不满

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内容,则参选人参选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

正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要求参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参选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如参选人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则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委员会要求参选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参选文件应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参

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参选人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

参选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比选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且所有实质性响应的

参选人不得少于3家。比选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需经评审由参选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

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参选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

3 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报价须包含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

价中,将不对报价进行调整。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参选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参选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

分响应,其响应无效

27

3.2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比选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参选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参选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4.2条规定

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

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

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8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参选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

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4 评审环节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无效

4.1 参选人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比选文件★号条款或比选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比选文件《采购需求》中

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如参选人的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

包最高限价的;

4.4

参选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其他:/。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

指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参选人为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2 比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9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

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

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6 确定候选人名单

6.1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参选人的评审排序以及比选文件中关于候选人的相关规

定,确定本项目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的排名

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参选人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参选人为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参选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参选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时,有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评审条款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

(30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参选人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参选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选报价)×30×100%注:参选人参选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商务部分(9分)

业绩能力(9分)

近三年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满分9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0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6分)

根据方案内容、方案、针对性、合理性综合打分施工方案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合理性强,得16分;施工方案内容较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强,得13分;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方案基本科学、针对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10分;施工方案内容欠全面、科学欠合理、针对性不强、合理性不强,得7分;施工方案内容不全面、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合理性,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9分)

参选人提供的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完善的得9分;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措施较完整,细节考虑较完善的得6分;施工质量及保证措施一般,细节考虑欠完善,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工程需要,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9分)

参选人提供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完整、详细,进度合理,所需人力、物力准备充分,有完善的建设规划、部署和实施措施,能保障施工各项安全及施工环境维护的得9分;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较完整、较详细,进度较合理,所需人力、物力准备较充分,有较完善的建设规划、部署和实施措施的得6分;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工程需要,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9分)

参选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得9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的得6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工程需要,不得分。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6分) 参选人提供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6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可行、细节待完善,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3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欠合理,可行性欠合理的,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件的用量计划(6分)

参选人提供的对本工程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把握准确、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6分;参选人提供的对本工程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把握较准确、较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提供的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可行性欠合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工程需要,不得分;

技术部分(61分)

项目组其他人员(6分)

项目组其他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满足采购要求,6分;项目组其他人员的专业配置较合理,满足采购要求,4分;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存在缺陷,基本满足采购要求,2分;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不合理,不满足采购要求或未提供,0分。

3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 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730日历天。

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合同价格的30%,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70%,结算评审完毕

后按结算评审价格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5.本项目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参选人应配备专业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的项目团队

并指定专人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实施所有事宜。

一、采购标的

1.项目概况

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等工

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三、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化管理目标:达标。

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满足施工要求。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道路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周边

道路畅通。

4.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5.安全防护要求:按照相关安全规范配备专职安全员,熟练掌握安全规范,制

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方案,并予以实施。

32

6.服务要求:电话24小时畅通,人员全天候待命,并及时制定详细、有效的工

作方案。

7工程量清单作为参选文件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供。

四、竣工验收:严格遵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竣工验收,详

见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五、图纸:无。

33

六、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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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编号:

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小型工程本)

71

发 包 方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承 包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

结构类型: / ;檐高/跨度: /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 __/_____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合格

含税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一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10

0万元以内的建筑工程。

7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本合同工程定于2025年 月 日开工;于2025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60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60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工期提前或延,

/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2025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2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承包方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

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

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

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

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

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

订后 10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

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73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每月10日前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

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延误的工期相应

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5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5.3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

期不予顺延。

5.4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发包发人员、承包方人员或第三人

人身或财产损失,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

时前通知监理方、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监理方、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

验收。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北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

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 10

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

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向发包方移交之日起,承包方保修壹年。

6.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于接到报修通知后 3

日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委托他人修理,

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后,由发包方验收。

6.5保修期过后,发包方组织验收,确定无质量问题后,向承包方支付工程

质量保证金。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4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

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

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

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

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 。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

分 四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

应付款的利息。

8.2 合同金额¥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

工程合同签订后

拨付至合同价款的30 %

工程完工后

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

工程结算审计后

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

工程质量保证金

拨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以上支付时间均以发包方本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为起算前提,发包方因财政

拨款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发包方违约,付款期限相应顺延,承包方不得

据此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

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

75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

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

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违约

11.1承包方不能按期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工程不能开工

,每迟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0.3% 。

11.2承包方逾期交付工程,每拖延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

.3%。如承包方延误工期达到20天的,则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本条发包方

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发包方解

除合同,则承包方应于收到发包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日撤离施工现场,否则发

包方对承包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3

如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承包方除修复外,还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

价的20%的违约金。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

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安全生产责任 (详见附件)

第13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正本 二

份,副本 四 份。(甲方执一正二副,乙方执一正二副)

第14条 补充协议

14.1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责任致使发包方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经结算审定后,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受处罚金额2—5倍数额的价款。

14.2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统计。经审计机构审定核减金额与送

审金额比大于等于10%小于20%的,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核减金额30%--

50%的价款;经审计机构审定核减结算金额比例大于等于20%的,在支付结算价

款时扣除承包人核减金额50%--

76

100%的价款;虚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

核减金额200%的价款。

14.3承包人应做好现场组织管理工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导致在各级各

类检查中扣分或媒体曝光的,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1—

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起,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合同金额

的1%--

5%;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媒体炒作的,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合同金额的5

%--10%。

14.4

承包人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含)20个工作日内,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每超出一个自然日,在支付结算价款时扣除承包人合同金额的0.1%。

(本页内,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XXXX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周福明 联系人:

77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100044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书

双方约定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如下:

1.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

件所需资金的投标,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承包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

施工措施的的落实、安全检查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承包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4.承包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78

5.承包方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作业。

6.承包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公司技术负责、及

本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

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

(5)脚手架工程;

(6)管网拆除工程;

(7)安装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管道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方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建设工程施工前,承包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

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承包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奕

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

的,承包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

合同约定执行。

9.承包方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承包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

79

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1.承包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

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

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置明显标志。

12.承包方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3.承包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

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承包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5.承包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

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6.

承包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

措施,必须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浇水湿润,防止或者

减少粉面、保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对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

,施工土方要覆盖,工地的出口要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

工现场要将车轮和槽帮清洗干净;水泥、石灰等可能产生场尘的建

材必须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严禁随意倾倒废水、建筑及生活垃

圾,以免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声、振动和施工

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

17.

80

承包方工地在甲方或相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18.

承包方工地在安监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项或不合格

,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30000—

50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19.

承包方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承包

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20.

承包方工地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外,视事故

情节轻重,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00—

500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2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81

联系人:侯英 联系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82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参选人编制文件须知

1、参选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参选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

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比选文件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参选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

定的文

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

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比选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参

选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83

参选文 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参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包号:

参选人名称:

84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

85

1-2 参选人资格声明书

参选人资格声明书

致: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比选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参选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6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如满足)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参选人非必须提供;

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参选

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参选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

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

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

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参选人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

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参选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

。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

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上均有链接,参选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

结果。

87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8

2-2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属于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

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日 期:______

89

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日 期:______

90

3 响应书

响应书

致:(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

对此项目进行比选。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自愿参与比选并承诺如下:

(1)本参选有效期为自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比选文件的全

部要求。

(4)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

果。

(5)如我方中选,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比选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

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

与本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4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姓名)系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____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参选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打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打印件:

说明:

92

1.若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比选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

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参选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

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

质性格式)。

3.参选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93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____(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______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打印件: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94

5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报价

序号

参选人名称

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

注:1.参选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参选人应根

据本项目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评审委员会认为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参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参选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95

6 分项报价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6

7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比选

文件条目号

(页码)

比选文件要求

参选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参选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参选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参选人已对

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7

8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序号

比选文件条目号(页码)

比选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说明

注:

1.

对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参

选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视为参选人

对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无偏离,如有不实情形,由参选人承担

一切后果。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98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9 参选人业绩情况(如有)

参选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时

用户单位及联

系人

注:1. 近三年业绩(*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参选人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9

10 拟投入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岗位

注:以上涉及人员均需提供具体人员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如有)、学历证书

(如有)、职称证书(如有)等材料的电子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参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0

11 服务方案

参选人应按参选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和评审标准编制本项目技术方案,包

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5)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6)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件的用量计划

(7)项目组其他人员

12 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或参选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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