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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2024-080-00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民航发展基金 45%,企业自筹 55%,招标
人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包含土建
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站台门等。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
择 1 家单位,提供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旅客捷运系统(APM)
弱电信息系统业绩或旅客捷运系统(APM)信号系统业绩;
3.4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本)
,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
3.5 其他要求: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
3.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
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或联合体协议未约
定专业分工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
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其他要求: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一名、联合体成员方
一名)
,联合体投标时应当在各自的范围内进行工作。
(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1、3.6、3.7、3.8 款的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 3.2、
3.3、 3.4、 3.5 款要求即可。
(5)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盖章主体的情况之外,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
字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于 2026 年 0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
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
件发送至 yangmengyue@capitender.com(邮件主题格式为:xx 项目-xx 单位,邮件正文必
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用于接收招标文件电子版的邮箱)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
记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并请投标人
及时以邮件方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登记资料包括:(1)法人授权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8
层 801 室)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版本 2 份(U 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8
层 801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中国民用航空
局以民航局关于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函﹝2025﹞
65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 45%,企业自筹 5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设项目管理总指挥部为项目管
理机构,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
2.2 项目地点: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
2.3 项目概况: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包含
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站台门等。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择
优选择 1 家单位,提供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
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旅客捷运系统站台泊位改造工程施工包含
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站台门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
全部内容。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计划工期
:
57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3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0 月 31
日。
2.8 其他:异议联系人:仇海明,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五经路 1 号
联 系 人:宿工、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8 层
联 系 人: 杨孟玥、仇海明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yangmengyue@capitender.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