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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武清区乡村公路及大修工程道路工程材料运输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6-G-A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武清区乡村公路及大修工程道路工程材料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铣刨料、沥青混凝土运输服务 1 项,具体内容及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武清区乡村公路及大修工程道路工程材料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武清区乡村公路及大修工程道路工程材料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
9
号)
、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
、
《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度或 2026 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
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
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2)线上
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间以文
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电汇后将报名信息(公
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及事项)
、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
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 gc@tjbd666.com,并联系 02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文件费)
。汇
款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开通会员可解锁*4018;户名:天津滨德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售价:300 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
903 号 A 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
903 号 A 座)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6-G-A49
项目名称:2026 年武清区乡村公路及大修工程道路工程材料运输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采购需求
第 1 包 否 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铣刨料、沥青混凝土运输服务 1 项,具体内容及要
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
9
号)
、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
、
《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度或 2026 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
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
3、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获取本
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报
名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电汇后将
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及事项)
、营业执照
副本、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 gc@tjbd666.com,
并联系 022-*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文件费)
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开通会员可解锁*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售价:300 元/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比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 903 号 A 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 903 号 A 座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吕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