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6-2027年度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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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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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 2026-2027 年度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项目

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 2026-2027 年度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 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102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 2026-2027年度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外聘专业律所提供2026-2027年度争 议解决法律服务,为招标人及其成员单位(下称需求方) 争议解决事项提供停公。 仲裁 或非诉争议(主要为民商事争议,如该民商事争议涉及刑 也属于本 项目服务范围)解决服务。本次招采不对具体项目数量作出

2.4 项目范围

176 5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外聘专业律所提供 2026-2027 年度争 议解决法律服务,为招标人及其成员单位(下称需求方)争议解决事项提供诉讼、仲裁 或非诉争议(主要为民商事争议,如该民商事争议涉及刑事控告、行政案件,也属于本 项目服务范围)解决服务。本次招采不对具体项目数量作出承诺。

2.5 项目地点

中国大陆(境内)

2.6 服务期限

框架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1年内签署的统谈分签合同服务期限由当事人根据 业务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3.1.1 投标人 (律师事务所)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正本及副本首页、年检关键页等记载重要信息的页面)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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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8:51 来源:

지원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2) 投标律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提供入围通知书或入围结果公告截图等):

①律所提供材料证明《钱伯斯指南》(全球或大中华区)(2020-至今)中争议解决板

块或能源与自然资源板块上榜(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②该律所处于《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中。

3.1.2. 项目闭队资质要求

(1) 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 1 名,主办律师不少于 4 名,其他人员(如顾问、协办律师等)不做人数限 制。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资质详见以下要求:

A. 团队成员在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检索,无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 分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 B. 项目负责人须有 10 年及以上(*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 经历(原则以律师证编号为准,因工作变动导致换发律师证导致编号改变的,可以辅助提供 其他材料。)且为投标人的执业律师(以律师执业证记载或者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 台:https://credit.acla.org.cn/的查询结果为准)。;

C. 至少 4 名主办律师符合执业 3 年以上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原则以律师证编号为准,因工作变动导致换发律师证导致编号 是代其作 材料。)目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所或总所律师;不满 3年的 安法工作 - FS 的,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上述期限+律师执业年限满 3 年亦可。

(2) 团队业绩资质

A. 有利业绩要求

有利业绩要求仅包含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工作业绩,不包含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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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生效裁判文书作出时间为准)起,有为中央企业、各 级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或能源类公司 (含所属成员单位) 提供过以下案件代理服务并且取 得有利于其被代理人(即有金额案件被诉案件被判决承担金额/被诉案件诉讼标的额<50%; 主诉案件被判决金额/主诉案件诉讼标的额>60%;不涉及金额的案件主诉案件中支持原告 的诉讼请求,被诉案件中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的裁判文书(仲裁案件同上)。

案件范围:当事人(原被告双方中有一个当事人符合条件即可,无论是否由投标人团队 代理,但不含无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属于电力(发电、售电、输电、电力设计与施工、电 力技术开发、电力设备生产及供应等有关经营范围均可)或能源行业(含石油、天然气、煤 炭、水力等传统能源及风电、光伏、储能、地热、充电桩等新能源)相关的企业目符合下列 案件类型之一: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建设工程、国家补贴以及其他合同纠纷,劳 动合同除外),或环境侵权,或物权纠纷案件。

数量要求:提供 2 个业绩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的文件,证明文件如下(业 绩证明文件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

(A)在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审理的案件代理法律服务并取得有利于其委托人的裁判文 书、调解书;

(B)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海中裁 委员会代理过案件的仲裁裁决。

B. 一般业绩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至少 4 名主办律师符合以下条件:

自 2015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生效裁判文书作出时间为准,未决案件以委托合同签 111 3

署时间为准)起,有过被委托代理过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或代理过在北京仲裁 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案件的经 验。

相关证明文件需要上述 4 名律师每名律师至少提供 1 个业绩文件, 且不得与有利判决业 绩重合,也不得重复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检索,不存在行政处 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团队人员在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检索,不存在被 律所主管机关即司法部、司法厅及各级司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宣告破产。

3.2 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 投标项目,应提供最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 2 025 年财务报表未出的,可提供 2022-2024 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

(3) 因违规行为被中核集团公司或成员单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1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 03 月 20 日— 2026年 03 月 27 日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 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 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 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

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ﻬﻢ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 _ 04 月 13 日 9 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二区 6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1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联系人:周佳奇

11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oujq@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 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 示中如因未能及时 一分成技术 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 ない出行人 /招标代理机, 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71 :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

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办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链营理有限公司 一次在注目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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