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钢瓶氧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北京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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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钢瓶氧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清庚招2026第2号(0873-2026HW1L001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钢瓶氧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780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钢瓶氧气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钢瓶氧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钢瓶氧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定工作须包含无缝气瓶)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13)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可提供第

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输协议等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对公汇款或现金购买。建议采用汇款形式进行报名,请按本公

告所述账户信息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7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7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招标共1包:

包号:1

名称:钢瓶氧气采购

数量:1批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96.7806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

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2.招标内容及用途:用于医用气体采购。

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标书登记表。

2.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以下资料发至本项目电子信箱中。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3)汇款凭证;

(4)邮件写明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3.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luchenxi@china-didac.com

账户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账号:62325937990176424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uchenxi@china-dida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3室

联 系 人: 卢琛曦、蒋旭、孙亚欣、陈清、陈杏媛、刘湃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uchenxi@china-dida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购买标书单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钢瓶氧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清庚招

2026第2号(招标编号:0873-2026HW1L0014)

购买包号

1包

购买标书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及联系

人、联系方式

购买日期

请仔细填写中标服务费发票信息(

专票 普票)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标书款每包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所填表格项目名称正确,所填内容正确、属实。填写

的所投包号与开标时实际投标包号一致。本人将承担选错登记表、登记信息错误、缺失和因字迹潦草导致登记信息含义不明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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