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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QT025WXR510C11506BD/HDGC-WZ-GKZB-25-2750
2.2 项目名称:中核科技立式车铣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
2.3 项目概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立式车铣中心
2.4 招标范围:1.6 米立式单柱车铣中心 3 台和 2.5 米立式双柱车铣中心 1 台。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付。
2.6 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目起十二个月"
2.7 交货地点:苏州高新区珠江路 501 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 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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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讲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11 月 12 日 9:0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 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语 协议。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 如因未能及时取得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 标详细操作参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姜宽
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jiangkuan@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