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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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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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

(招标编号: 20260305-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或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玮。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乔琪。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具备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安装资质;人员资 质要求: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消防作业证。

2. 注册资本金:至少为所报价项目金额三倍以上。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 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 业绩要求:近三年主要业绩。

5. 安全生产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 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

6.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与联系人获取。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1861159 5399 联系人:乔琪。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铝业大厦10F

七、其他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或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玮。电话186115953 99 :联系人:乔琪。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

联 系 人: 王玮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chinlc.cm.cn

招标代理机构:

和 址:

联系人:

话: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项目》

公开采购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1.气体灭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 钢瓶为国标GB5100(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 公称容积V120L、最大重装量1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 Pa、公称工作压力WP5.6MP),单瓶药剂量105kg、总药剂 量840kg;氮气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 以上材料均为国标,更新完成后对新设备设施进行检测, 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邀请属地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2.乙方对以上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回收。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中国铝业大厦。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工期及质量标准

(一)经济技术指标

按照以下内容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安装:气体灭 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钢瓶为国标GB 5100(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公称容积V120L 、最大重装量1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Pa、公称工作压 力WP5.6MP),单瓶药剂量105kg、总药剂量840kg;氮气

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以上 材料均为国标,包工包料(含维修更新项目中拆除安装、 新设备设施检测等费用)。

更新后设备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达到国家消防规范 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属地消防部 门验收合格。

(二)项目工期及质量标准

1.项目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

2.质量标准:国标GB5100、GB

5099,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 架,以上材料均为国标执行。

3.质保期24个月。

三、付款条件

项目成交承包商确定后,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按国家消防规范及属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留3%质保 金,剩余一次性付清。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承包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具备消防设备设施维修 改造安装资质;人员资质要求: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消防 作业证。

2.注册资本金:至少为所报价项目金额三倍以上。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信誉,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业绩要求:近三年主要业绩。

5.安全生产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 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

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二)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主要业绩(需提供至少三个业绩合同复印件)

.

4.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1),如需可另附分项报价;

5.实施方案:承包商需提供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实施 方案,安全技术方案。

6.安全生产要求承诺,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 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 故情况(详见附件2)。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项目踏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报价单位必须实地踏勘,探勘结束后组织 现场答疑会,统一答疑问题。踏勘报名截止时间、统一探 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未进行实地踏勘者报价无效。

2.踏勘报名方式:首先,发送公司全称、参与踏勘项目 名称、探勘人员姓名及手机号至邮箱:zhonglvtouzi@163.co m:(注意:未发送邮件进行报名,报价无效);其次,与 我方联系人电话及微信确认,联系人:王玮,*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五、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 大厦。

六、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铝业大厦10F。

七、报价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报价单位在邮寄项目报价资料的同时,向以下电 子邮箱发送报价确认邮件,便于统计核对报价单位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

,收件人:王玮,手机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2.邮件发送内容:

(1)报价单位全称;2)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3)联系人 手机号;4)单独密封的报价资料照片;(5)快递信息或单号

切记:邮件内容中不得体现项目报价金额等相关内容

3.邮箱地址:zhonglvtouzi@163.com

4.报价资料邮寄时,必须单独密封后邮寄,未密封者视 为无效报价。

附件:1.项目报价表;

2.安全环保质量承诺书;

3.合同中部分重要条款;

4.合同附件安全环保协议。

附件1

项目报价表

公司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手机号: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 体灭火钢瓶更新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拆除旧设备回收
合计:
税率: X %
备注 1.此报价有效期3个月; 2.此报价包括:设备和材料费、运输费、人员劳务费、施工机具及安全 措施费、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税费等。 3.分项报价另附。

附件2

安全环保质量承诺书

XXXXXXX公司: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近 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 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 全工亡事故,特此承诺。

承诺方:XXXX公司(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时代3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 维修内容和要求

1.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内容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气体灭 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钢瓶为国标GB5100( 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公称容积V120L、最大重装量1 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Pa、公称工作压力WP5.6MP),单瓶药 剂量105kg、总药剂量840kg;氮气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以上材料均为

国标,包工包料(含维修更新项目中拆除安装、新设备设施检测等 费用)】。

1.2维修后设备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消防规范、具备 设备设施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和属地消防部门验收】。

第二条 维修方式

2.1维修地点:【西直门北大街62号、5层机房】。

2.2甲方于【】年【】月【

】日将待修设备交给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或乙方委托的承运人并向 甲方出具接收证明,乙方负责把待修设备运抵维修地点(如为异地 维修)。设备维修完毕后,由乙方将维修后的设备运抵验收地点提

请甲方验收,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接收 单(或类似接收维修后设备的证明)后,视为合格交付。

2.3维修工期为【10】天,自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计 算至验收合格之日。维修期包含设备往返交付地(或验收地)的运 输期限、设备维修期限。

2.4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2.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配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配件。如不能提 供原装配件,乙方应当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

2.6配件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双方应当共同对 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等进行验收,并由双 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 方在【2】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2】目内更换符合约定的 设备配件,视为乙方不能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7乙方应当派出足够的、技术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 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工作。

第三条 设备验收与交付

4.1乙方在设备维修调试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 当在收到乙方维修调试验收申请后【10】日内组织力量进行验收。

4.2验收地点:【5层机房】。

4.3验收标准:【国标、属地消防规范】。

4.4验收方式及异议:【查看设备出厂原始随机资料、消防部门 ,及聘请具备相关设备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

4.5设备维修期间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维修费用及支付

5.1 合同签订前,乙方将【\】元,大写:【】,汇入甲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届

满后的【】年,保证期满无争议,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款项后将保 证金余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扣除履 约保证金的情形,乙方必须在该情形发生后【10】目内补充交纳足 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自逾 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5.2 维修费用:合同含增值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增值税税率【13】%;不含增值税价款¥【 】元(保留2位小数),税金为¥【

】元(保留2位小数)。合同执行期间,不含增值税价为不变价,如 遇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基础调整含税总价款。 该费用包含运费、维修费、配件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其他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维修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电子汇款】。

5.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电汇或承兑汇票以及供应链金融类产品的,在此 之前乙方不得以贴息费用等为理由向甲方索取合同总额外的财务费 用,也不应以收到非电汇类支付为理由延迟、推脱合同中描述的乙 方应尽义务。

5.5 留取维修费用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届 满之目起【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保修期内的维修费后甲方一次 性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

5.6 甲方在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前,乙方应当先开 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税率为【13】%。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

第五条 质量保证和培训

维修后设备应当达到验收标准。设备验收合格的,乙方自验收 合格之日起对设备维修部分保修【24】月。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 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 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 维修、调试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 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时,甲方有 权另行追偿。乙方在维修调试过程中,应当按甲方要求,对甲方的 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熟练的进行操作及排除 简单故障。

第六条 安全要求

7.1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则乙方应当遵守甲方 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 其工作人员按照甲方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安全管理标 准化体系规范(试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CHINA LCO -CS-01-

2022)】执行。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的维修服务场所开展工作 的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具体见附件所述。

7.2乙方对受托的合同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包括人员、设备、施 工质量等,是受托的合同项目的安全责任人。乙方对施工或作业期 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7.3因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甲方人员及第三方 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4乙方对于维修所产生的垃圾、废品等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或 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否 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5合同履约期间,如果乙方出现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安全条款, 或对甲方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 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 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先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或货款或服务费 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7.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甲 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30】%合同价款或【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对甲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按照乙方的指示操作设备,并在委托乙方维修前将设备 存在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和实际状况预先告知乙方。

8.2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甲方应当根据设备维 修的需要和乙方人员的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力配合乙方 的维修工作。

8.3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甲方应当按照法律规 定和双方约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8.4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检查乙方人员工作情况。对乙方的资质 、人员在岗及运行维护、必需工器具的配备及使用、各项管理制度 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抽查。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维修 服务费。

9.2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零配件质量问题所引起 的设备故障及损害,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 信。

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转 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9.4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如需要,提供运行维护人员的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类)和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等,在甲方留 存相关的复印件备案。

9.5乙方人员素质配置及稳定性、设备及工器具配备符合《承包 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试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标准CHINALCO -CS-01-2022)的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必须在维修工期内完成设备的维修工作。如乙方无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理安装工作,每超过维修工期【1】天的,扣除 维修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7】天不能交付甲方验收通 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维修费用的【20】%作为违约 金。

10.2如维修后设备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在甲方对 于工件可接受的情况下,每存在一个不符合项扣除【10】%的维修 费作为违约金;不符合项超过【3】项的,按维修不合格处理,甲方 有权拒付所有维修费用。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维修费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退回;同时无条件退回原设备与测试 工件。

10.3甲方迟延付款的,按应付款项金额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 同的,变更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 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 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 失,由责任方承担。

11.2有下列情形下之一的,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3)一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经另一 方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不纠正或未能整改到位的,另一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5) 乙方出现一般及以上设备设施事故、C类及以上质量事件 、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防疫不力事件的;存在拖欠农民工、 员工工资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承揽业务的;存在恶 意诉讼等扰乱业务外包市场秩序行为的;存在群体事件等影响项目 单位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 标准及中铝集团内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1.3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 的解除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合同解 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保密条款的效力。

11.4合同解除的,尚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合 同解除后乙方在【1】个月内将已收取的甲方的款项全额返还甲方,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12.1本合同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 或知悉的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商业秘

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 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 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 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 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5】年。

12.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未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 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约束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3.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遭遇不可抗力 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 间等相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程度,以避免另一方扩大损失。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 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日内,具备条件的,双方应根据 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通知

14.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各方的文件 往来和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传 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 式。

14.2双方通知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 【】 电话: 【】 邮箱: 传真:【】

联系地址: 【】

乙方: 1 D 联系人:【】 【】 电话: 邮箱: 传真: 【】 联系地址:【】

14.3上述通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各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 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14.4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4.5因一方提供的通知地址不准确、通知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 序及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 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目视为送达之日:直接 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 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传真发出之目作为送达之目。

14.6按照本条约定地址发出的文件,被送达方未反馈是否收悉 且按照第14.5款的约定无法判断是否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第5日 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至【按照中铝法字【2022】101号文要求进行选择】仲裁,仲裁地在 【按照中铝法字【2022】101号文要求进行选择】,按照申请仲裁时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 有约束力。

15.2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 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由违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施工押金2万元,施工结束后无扣款 项,不计利息退还。2.乙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工程保证金2万元,工 程结束后,不计利息退还,如有违约将扣除工程保证金。】

第十六条 附则

17.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合同附件《安全环保协议》【如需加安全环保协议,请直 接引用文本库7.9《安全环保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7.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年4

安全环保协议

协议编号:ZLWY-2026-

甲方:北京中铝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单击或点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切实贯彻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性质

1.1本协议为中铝大厦5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 更新维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属协议,主合同终止或解 除时,本协议随之终止或解除,但并不免除主合同及本协议履行期 间乙方已实施行为之安全环保责任。

二、甲方安全环保管理权利和义务

2.1对乙方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督促乙方限期 整改安全环保隐患,乙方逾期未整改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 行整顿。

2.2督促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入场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组织 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2.3为乙方提供必须的作业文件及中铝投资公司现行的安全环保 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 风险管理标准化体系》(简称CARMS),并负责进行安全交底和监 督乙方落实。

2.4督促乙方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业前风险辨 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2.5监督乙方向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目。

2.6对乙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现场作业"三违"(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强度、超定员 、超能力)行为进行立即制止、责令整改或进行处罚;督促乙方及 时如实上报"三违"和"三超"行为。

2.7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时,甲方应当立即启 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参与抢险,为乙方抢险及抢险人员提供必要 的条件,督促乙方及时如实上报险兆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 境事件,并参加后续工作的事故调查。

2.8甲方是项目安全环保的投入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 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以 保障乙方正常的安全环保投入,监督乙方按规定执行。

2.9甲方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主合同,监督乙方落实防治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2.10督促、指导乙方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每 月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考评工具(ADID)对乙方进行考 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三、乙方安全环保管理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 协议,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明确其金额或者 比例为:当期投入金额的3%。

3.2对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所和设备的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的 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3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等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和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在安全环保工作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4当承包资质、证照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甲方。

3.5定期对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告甲方。

3.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如实报告违章以及险兆、可 记录伤害、轻伤及其以上事故、事件,如有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火 灾事故、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应当及时按规定报告。

3.7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时间应当达到主 合同要求。

3.8应当对本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培训、考试书面 痕迹材料,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9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相关资格证书齐全 有限,否则严禁入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齐全、有效,否则严 禁从事特种作业。

3.10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和设备与主合同约定一致,主合同执行过程 中有变化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1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其正确使用。

3.12属于国家强制检定和检验的设备、工器具应当定期检验并 取得相应有效证书。

3.13按规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急预案,并报甲 方备案,做好与甲方应急预案体系的衔接。

3.14每月向甲方报告安全环保情况;当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 所和设备出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或因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甲方 生产安全和环境时,应当立即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并通知甲方。

3.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 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16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初步设计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的措施。

3.17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接受甲方每月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考评工具(ADID)的 安全考评。

四、合同解除

4.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在甲方区域内的生 产经营活动或立即终止主合同,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 付诗约金1万元。

(1) 资质证照不全、过期、无效,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资质或业 务能力要求的。

(2)资质挂靠或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3) 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和设备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或者未经甲方同 意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等与主合同约定的人员、 设备、方案的。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的。

(5)所有"三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未做到100%持证上岗的。

(6) 乙方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等级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国家强制检定或检验的设备、工器 具未取得相应证书的。

(7)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五个必须"的(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 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在 开工前未按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的。

(9)列入甲方"黑名单"(不合格承包商清单)的。

(10)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出现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 考评工具(ADID)退出条件情形的、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较 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11)乙方将所承包的项目进行非法分包或转包的。

(12)项目经理(负责人)到项目现场工作日时间低于80%的

(13) 拒不履行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安全条款,或对甲方检查 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的。

(14)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制度,不 服从甲方对其监督和管理,且拒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

(15) 乙方对所承包的业务有分包的,乙方必须与分包方签订 本协议第3.1至第3.17款内容。分包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甲方终止 其在甲方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立即终止主合同及本协议。

(16) %。

五、违约责任

5.1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 数额为未确定的区间数的,最终的违约金数额大小由甲方根据乙方 违约情况确定) :

(1)发生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 力元。

(2)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3.6款,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 元;瞒报、谎报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3.7款,乙方应当按每人每天0.1万元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当违约金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时,甲方有权无 条件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及本协议。

(5)乙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乙方应当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

(6) 10

六、其它约定事项

6.1对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含"十条禁令"的表现形式 )和其他有关规定(不限于甲方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乙方人员 ,由乙方对违章人员立即清退出场,该人员三年内不得再从事甲方 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作业。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乙方对所承包的业务有分包的,必须与分包方签订本条款内容

对于拒不执行本条款约定的承包方,列入甲方"黑名单"(不合 格承包商清单)。

"十条禁令"为: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4.严 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5.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7.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 或故障处理:8.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9.严禁堆 垛超高;10.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

6.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附件的形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交送乙方,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即表示乙方已收悉甲方的相关 管理制度、规定,该管理制度、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铝业集团 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化体系》(简称CARMS),亦作为本协

议的组成部分。如相应管理制度、规定(含后续更新)与本协议不 一致,以相应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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