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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或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玮。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乔琪。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
(001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询比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具备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安装资质;人员资 质要求: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消防作业证。
2. 注册资本金:至少为所报价项目金额三倍以上。
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 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 业绩要求:近三年主要业绩。
5. 安全生产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 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
6.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与联系人获取。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1861159 5399 联系人:乔琪。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铝业大厦10F
七、其他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或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王玮。电话186115953 99 :联系人:乔琪。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
联 系 人: 王玮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1@chinlc.cm.cn
招标代理机构:
和 址:
联系人:
话: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公开采购要求
一、项目采购内容
1.气体灭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 钢瓶为国标GB5100(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 公称容积V120L、最大重装量1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 Pa、公称工作压力WP5.6MP),单瓶药剂量105kg、总药剂 量840kg;氮气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 以上材料均为国标,更新完成后对新设备设施进行检测, 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邀请属地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2.乙方对以上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回收。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中国铝业大厦。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工期及质量标准
(一)经济技术指标
按照以下内容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安装:气体灭 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钢瓶为国标GB 5100(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公称容积V120L 、最大重装量1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Pa、公称工作压 力WP5.6MP),单瓶药剂量105kg、总药剂量840kg;氮气
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以上 材料均为国标,包工包料(含维修更新项目中拆除安装、 新设备设施检测等费用)。
更新后设备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达到国家消防规范 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属地消防部 门验收合格。
(二)项目工期及质量标准
1.项目工期: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
2.质量标准:国标GB5100、GB
5099,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 架,以上材料均为国标执行。
3.质保期24个月。
三、付款条件
项目成交承包商确定后,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按国家消防规范及属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留3%质保 金,剩余一次性付清。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承包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具备消防设备设施维修 改造安装资质;人员资质要求: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消防 作业证。
2.注册资本金:至少为所报价项目金额三倍以上。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信誉,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业绩要求:近三年主要业绩。
5.安全生产要求: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 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
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二)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主要业绩(需提供至少三个业绩合同复印件)
.
4.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1),如需可另附分项报价;
5.实施方案:承包商需提供机房气体灭火钢瓶更新实施 方案,安全技术方案。
6.安全生产要求承诺,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 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 故情况(详见附件2)。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项目踏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报价单位必须实地踏勘,探勘结束后组织 现场答疑会,统一答疑问题。踏勘报名截止时间、统一探 勘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未进行实地踏勘者报价无效。
2.踏勘报名方式:首先,发送公司全称、参与踏勘项目 名称、探勘人员姓名及手机号至邮箱:zhonglvtouzi@163.co m:(注意:未发送邮件进行报名,报价无效);其次,与 我方联系人电话及微信确认,联系人:王玮,*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同号)。
五、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 大厦。
六、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铝业大厦10F。
七、报价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报价单位在邮寄项目报价资料的同时,向以下电 子邮箱发送报价确认邮件,便于统计核对报价单位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
,收件人:王玮,手机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2.邮件发送内容:
(1)报价单位全称;2)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3)联系人 手机号;4)单独密封的报价资料照片;(5)快递信息或单号
切记:邮件内容中不得体现项目报价金额等相关内容
3.邮箱地址:zhonglvtouzi@163.com
4.报价资料邮寄时,必须单独密封后邮寄,未密封者视 为无效报价。
附件:1.项目报价表;
2.安全环保质量承诺书;
3.合同中部分重要条款;
4.合同附件安全环保协议。
公司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 联系人: | 手机号: | |||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 1 | 中铝大厦五层机房气 体灭火钢瓶更新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
| 2 | 拆除旧设备回收 | |||
| 合计: | ||||
| 税率: X % | ||||
| 备注 | 1.此报价有效期3个月; 2.此报价包括:设备和材料费、运输费、人员劳务费、施工机具及安全 措施费、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税费等。 3.分项报价另附。 | |||
附件2
XXXXXXX公司: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近 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 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 全工亡事故,特此承诺。
承诺方:XXXX公司(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时代3
1.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内容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气体灭 火钢瓶12个,其中,七氟丙烷气体钢瓶8个、钢瓶为国标GB5100( 壁厚度S6.3mm、钢瓶自重W89.6kg、公称容积V120L、最大重装量1 20kg、水压试验压力TP8.4MPa、公称工作压力WP5.6MP),单瓶药 剂量105kg、总药剂量840kg;氮气瓶4个、氮气瓶为国标GB 5099(容积4L,耐压性能≥15MPa、包含氮气)。 更新钢瓶相关阀体、压力表、连接辅材和底座支架,以上材料均为
国标,包工包料(含维修更新项目中拆除安装、新设备设施检测等 费用)】。
1.2维修后设备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消防规范、具备 设备设施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和属地消防部门验收】。
2.1维修地点:【西直门北大街62号、5层机房】。
2.2甲方于【】年【】月【
】日将待修设备交给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或乙方委托的承运人并向 甲方出具接收证明,乙方负责把待修设备运抵维修地点(如为异地 维修)。设备维修完毕后,由乙方将维修后的设备运抵验收地点提
请甲方验收,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接收 单(或类似接收维修后设备的证明)后,视为合格交付。
2.3维修工期为【10】天,自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计 算至验收合格之日。维修期包含设备往返交付地(或验收地)的运 输期限、设备维修期限。
2.4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乙方承担】。
2.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配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配件。如不能提 供原装配件,乙方应当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
2.6配件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双方应当共同对 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等进行验收,并由双 方签字确认。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 方在【2】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2】目内更换符合约定的 设备配件,视为乙方不能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7乙方应当派出足够的、技术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 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工作。
4.1乙方在设备维修调试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 当在收到乙方维修调试验收申请后【10】日内组织力量进行验收。
4.2验收地点:【5层机房】。
4.3验收标准:【国标、属地消防规范】。
4.4验收方式及异议:【查看设备出厂原始随机资料、消防部门 ,及聘请具备相关设备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
4.5设备维修期间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1 合同签订前,乙方将【\】元,大写:【】,汇入甲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届
满后的【】年,保证期满无争议,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款项后将保 证金余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扣除履 约保证金的情形,乙方必须在该情形发生后【10】目内补充交纳足 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自逾 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5.2 维修费用:合同含增值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增值税税率【13】%;不含增值税价款¥【 】元(保留2位小数),税金为¥【
】元(保留2位小数)。合同执行期间,不含增值税价为不变价,如 遇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基础调整含税总价款。 该费用包含运费、维修费、配件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其他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维修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电子汇款】。
5.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电汇或承兑汇票以及供应链金融类产品的,在此 之前乙方不得以贴息费用等为理由向甲方索取合同总额外的财务费 用,也不应以收到非电汇类支付为理由延迟、推脱合同中描述的乙 方应尽义务。
5.5 留取维修费用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届 满之目起【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保修期内的维修费后甲方一次 性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
5.6 甲方在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前,乙方应当先开 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税率为【13】%。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维修后设备应当达到验收标准。设备验收合格的,乙方自验收 合格之日起对设备维修部分保修【24】月。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 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 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 维修、调试或更换。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 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时,甲方有 权另行追偿。乙方在维修调试过程中,应当按甲方要求,对甲方的 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熟练的进行操作及排除 简单故障。
7.1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则乙方应当遵守甲方 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 其工作人员按照甲方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安全管理标 准化体系规范(试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CHINA LCO -CS-01-
2022)】执行。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的维修服务场所开展工作 的期间,应当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具体见附件所述。
7.2乙方对受托的合同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包括人员、设备、施 工质量等,是受托的合同项目的安全责任人。乙方对施工或作业期 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7.3因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甲方人员及第三方 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4乙方对于维修所产生的垃圾、废品等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或 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否 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5合同履约期间,如果乙方出现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安全条款, 或对甲方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 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 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先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或货款或服务费 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7.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甲 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30】%合同价款或【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对甲方予以赔偿。
8.1甲方按照乙方的指示操作设备,并在委托乙方维修前将设备 存在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和实际状况预先告知乙方。
8.2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甲方应当根据设备维 修的需要和乙方人员的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力配合乙方 的维修工作。
8.3如维修或安装调试地点在甲方公司内,甲方应当按照法律规 定和双方约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8.4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检查乙方人员工作情况。对乙方的资质 、人员在岗及运行维护、必需工器具的配备及使用、各项管理制度 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抽查。
9.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维修 服务费。
9.2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零配件质量问题所引起 的设备故障及损害,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 信。
9.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转 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9.4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如需要,提供运行维护人员的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类)和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等,在甲方留 存相关的复印件备案。
9.5乙方人员素质配置及稳定性、设备及工器具配备符合《承包 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规范(试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标准CHINALCO -CS-01-2022)的要求。
10.1乙方必须在维修工期内完成设备的维修工作。如乙方无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理安装工作,每超过维修工期【1】天的,扣除 维修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超过【7】天不能交付甲方验收通 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维修费用的【20】%作为违约 金。
10.2如维修后设备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的,在甲方对 于工件可接受的情况下,每存在一个不符合项扣除【10】%的维修 费作为违约金;不符合项超过【3】项的,按维修不合格处理,甲方 有权拒付所有维修费用。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维修费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退回;同时无条件退回原设备与测试 工件。
10.3甲方迟延付款的,按应付款项金额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承担违约金。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 同的,变更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 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 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 失,由责任方承担。
11.2有下列情形下之一的,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3)一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经另一 方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不纠正或未能整改到位的,另一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5) 乙方出现一般及以上设备设施事故、C类及以上质量事件 、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防疫不力事件的;存在拖欠农民工、 员工工资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承揽业务的;存在恶 意诉讼等扰乱业务外包市场秩序行为的;存在群体事件等影响项目 单位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 标准及中铝集团内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1.3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 的解除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合同解 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保密条款的效力。
11.4合同解除的,尚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合 同解除后乙方在【1】个月内将已收取的甲方的款项全额返还甲方,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本合同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 或知悉的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商业秘
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 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 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 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 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5】年。
12.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未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 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约束力。
13.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遭遇不可抗力 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 间等相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程度,以避免另一方扩大损失。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 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日内,具备条件的,双方应根据 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14.1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各方的文件 往来和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传 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 式。
14.2双方通知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 【】 电话: 【】 邮箱: 传真:【】
联系地址: 【】
乙方: 1 D 联系人:【】 【】 电话: 邮箱: 传真: 【】 联系地址:【】
14.3上述通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各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 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14.4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4.5因一方提供的通知地址不准确、通知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 序及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 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目视为送达之日:直接 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 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传真发出之目作为送达之目。
14.6按照本条约定地址发出的文件,被送达方未反馈是否收悉 且按照第14.5款的约定无法判断是否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第5日 视为送达之日。
1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 至【按照中铝法字【2022】101号文要求进行选择】仲裁,仲裁地在 【按照中铝法字【2022】101号文要求进行选择】,按照申请仲裁时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 有约束力。
15.2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 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由违败诉方承担。
【1.乙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施工押金2万元,施工结束后无扣款 项,不计利息退还。2.乙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工程保证金2万元,工 程结束后,不计利息退还,如有违约将扣除工程保证金。】
17.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合同附件《安全环保协议》【如需加安全环保协议,请直 接引用文本库7.9《安全环保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7.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年4
协议编号:ZLWY-2026-
甲方:北京中铝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单击或点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切实贯彻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1本协议为中铝大厦5层机房气体灭火钢瓶 更新维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属协议,主合同终止或解 除时,本协议随之终止或解除,但并不免除主合同及本协议履行期 间乙方已实施行为之安全环保责任。
2.1对乙方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督促乙方限期 整改安全环保隐患,乙方逾期未整改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 行整顿。
2.2督促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入场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组织 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2.3为乙方提供必须的作业文件及中铝投资公司现行的安全环保 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 风险管理标准化体系》(简称CARMS),并负责进行安全交底和监 督乙方落实。
2.4督促乙方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业前风险辨 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2.5监督乙方向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目。
2.6对乙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现场作业"三违"(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强度、超定员 、超能力)行为进行立即制止、责令整改或进行处罚;督促乙方及 时如实上报"三违"和"三超"行为。
2.7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时,甲方应当立即启 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参与抢险,为乙方抢险及抢险人员提供必要 的条件,督促乙方及时如实上报险兆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 境事件,并参加后续工作的事故调查。
2.8甲方是项目安全环保的投入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 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以 保障乙方正常的安全环保投入,监督乙方按规定执行。
2.9甲方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主合同,监督乙方落实防治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2.10督促、指导乙方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每 月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考评工具(ADID)对乙方进行考 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3.1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 协议,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明确其金额或者 比例为:当期投入金额的3%。
3.2对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所和设备的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的 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3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等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和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在安全环保工作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3.4当承包资质、证照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甲方。
3.5定期对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告甲方。
3.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如实报告违章以及险兆、可 记录伤害、轻伤及其以上事故、事件,如有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火 灾事故、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应当及时按规定报告。
3.7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时间应当达到主 合同要求。
3.8应当对本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培训、考试书面 痕迹材料,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9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相关资格证书齐全 有限,否则严禁入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齐全、有效,否则严 禁从事特种作业。
3.10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和设备与主合同约定一致,主合同执行过程 中有变化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1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其正确使用。
3.12属于国家强制检定和检验的设备、工器具应当定期检验并 取得相应有效证书。
3.13按规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急预案,并报甲 方备案,做好与甲方应急预案体系的衔接。
3.14每月向甲方报告安全环保情况;当承包的项目、承租的场 所和设备出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或因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甲方 生产安全和环境时,应当立即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并通知甲方。
3.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当迅速采取措施 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16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初步设计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的措施。
3.17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接受甲方每月按照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考评工具(ADID)的 安全考评。
4.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在甲方区域内的生 产经营活动或立即终止主合同,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 付诗约金1万元。
(1) 资质证照不全、过期、无效,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资质或业 务能力要求的。
(2)资质挂靠或出借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
(3) 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以及施工机械和设备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或者未经甲方同 意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等与主合同约定的人员、 设备、方案的。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的。
(5)所有"三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未做到100%持证上岗的。
(6) 乙方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等级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国家强制检定或检验的设备、工器 具未取得相应证书的。
(7)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五个必须"的(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 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在 开工前未按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的。
(9)列入甲方"黑名单"(不合格承包商清单)的。
(10)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出现甲方承包商安全积分共成长 考评工具(ADID)退出条件情形的、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较 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11)乙方将所承包的项目进行非法分包或转包的。
(12)项目经理(负责人)到项目现场工作日时间低于80%的
(13) 拒不履行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安全条款,或对甲方检查 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拒不整改的。
(14)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制度,不 服从甲方对其监督和管理,且拒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
(15) 乙方对所承包的业务有分包的,乙方必须与分包方签订 本协议第3.1至第3.17款内容。分包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甲方终止 其在甲方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立即终止主合同及本协议。
(16) %。
5.1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 数额为未确定的区间数的,最终的违约金数额大小由甲方根据乙方 违约情况确定) :
(1)发生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 力元。
(2)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3.6款,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 元;瞒报、谎报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3.7款,乙方应当按每人每天0.1万元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当违约金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时,甲方有权无 条件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及本协议。
(5)乙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乙方应当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次。
(6) 10
6.1对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含"十条禁令"的表现形式 )和其他有关规定(不限于甲方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乙方人员 ,由乙方对违章人员立即清退出场,该人员三年内不得再从事甲方 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作业。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乙方对所承包的业务有分包的,必须与分包方签订本条款内容
对于拒不执行本条款约定的承包方,列入甲方"黑名单"(不合 格承包商清单)。
"十条禁令"为: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4.严 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5.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7.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 或故障处理:8.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9.严禁堆 垛超高;10.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
6.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附件的形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 交送乙方,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即表示乙方已收悉甲方的相关 管理制度、规定,该管理制度、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铝业集团 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化体系》(简称CARMS),亦作为本协
议的组成部分。如相应管理制度、规定(含后续更新)与本协议不 一致,以相应管理制度、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