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ABJ-2025-G-3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47776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采购控制价:87.4776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
(001 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 政策要求的小 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外埠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京备案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不得参加 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8.00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方式: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6 号朝外 SOHO A 座 807 室。3.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到发售地点领取。(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6 号朝外 SOHO A 座 8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 11月 10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6号朝外 SOHO A 座 807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ABJ-2025-G-32
2. 项目名称: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87.477765 万元
5. 采购需求: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配楼加固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对原钢柱、梁、
屋顶进行加固、装饰、照明、弱电、室内外给排水、采暖通风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日历天。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 ■否。
二、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6号朝外 SOHO A 座 807 室。
方式:1.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纸版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
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 号)
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 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件有机化合物(VOCs) 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
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联 系 人: 赵院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640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岳工
車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6743019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云 200-04-14-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