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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2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中标人: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84.9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 系 人:盛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 张伯涵、孙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20
二、项目名称: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0层1001号
中标金额:¥84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
间
服务标准
1
1-1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
服务
为采购人所有信息系统
(包括院内使用的信息
系统、院外网站、互联
网医院系统、APP等)
提供包括安全管理咨询
服务、风险分析服务、
安全保障服务等
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类型
对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
质,具备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服
务团队和专业能力人员。服务机构
应具风险评估资质,能根据院方要
求免费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渗透测试报告等
服务期:
1年
人员进场后由采购人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制定的
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
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
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
织验收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和平、周延松、张永发、孙利民、尹剑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号)。金额:1.27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服务期:1年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93.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项目编号
/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20/01
采
购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资格审查........................................25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44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7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以 “□
”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920/01
2.项目名称: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8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
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01
1-1
2026年网络与信息
安全驻场服务
86
1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
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3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报名下载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执行。
4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
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5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购买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采购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
下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
下载采购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
。纸质采购文件和电子版本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采购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
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
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 标书室工作时间: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时。联系人:邵伟;联系人电话:400-680-
8126转2。
4)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本项目资金情况:
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6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 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第_1 包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8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01
1-1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
场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中所要求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技术支持
以及其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01
160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
9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
提示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
,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
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
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
,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8.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0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10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
应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
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
11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
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
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
照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
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
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12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
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
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
文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13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
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 标 人 ( 也 称 “供 应 商 ” 、 “ 申 请 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中 规 定 了 组 织 现 场 考 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 于 未 参 加 现 场 考 察 或 开 标 前 答 疑 会 而 导 致 对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不 了 解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报价准确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 项 目 是 否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样 品 , 以 及 样 品 制 作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
是
否
需
要
随
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14
、评标方法和评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
定 依 据 《 政 府 采 购 进 口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 ( 财 库 〔 2007〕 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
库〔200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
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
业
〔
2011
15
〕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 1 ) 在 货 物 采 购 项 目 中 , 货 物 由 中 小 企 业 制 造 ,
即
货
物
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 在 工 程 采 购 项 目 中 , 工 程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建 ,
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 在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中 , 服 务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即
提
供
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
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16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
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17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
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
市
场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及
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
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
强
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
5.3.3
18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
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
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
产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
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19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有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
胶 黏 剂 、 油 墨 、 清 洗 剂 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品 的
, 属 于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 供 应 商 应 执 行 符 合 本 市 和 国 家 的
VOCs含
量
限
制
标
准
(
具
体
标
准
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
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
通
知
(
财
办
库
〔
2020〕
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2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因
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15日
前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
项
目
如
划
分
采
购
包
21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
包 进 行 投 标 。 投 标 人 应 当 对 所 投 采 购 包 对 应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
专
用
术
语
外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
释 。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支 持 资 料 和 已 印 制 的 文 献 可 以 用 外 文 , 但 相 应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 在 解 释 投 标 文 件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
未
附
中
文
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
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2 对 于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记 了 “实 质 性 格 式 ”文 件 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
质
性
内
容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
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 标 无 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
做 出 了 响 应 , 或 申 明 与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 求 》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
如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
22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应 包 括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税 费
,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
价
)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 购 人 不 得 向 供 应 商 索 要 或 者 接 受 其 给 予 的 赠 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
标
人
应
按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
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
本
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以
金
融
机
构
23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
标
人
为
联
合
体
的
, 可 以 由 联 合 体 中 的 一 方 或 者 多 方 共 同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 标 文 件 应 在 本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中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保
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7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
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
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
章。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
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注
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
25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7条
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投
标
人
可
委
派
1-
2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
18.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
26
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8.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
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
18.7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 购 人 将 在 评 标 报 告 确 定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按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人 ,
中
标
候
选
人
并
列
的
,
由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人 委 托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方 式 确
27
定 中 标 人 ; 招 标 文 件 未 规 定 的 , 采 取 随 机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定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自 中 标 人 确 定 之 日 起 2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公 告 中 标 结 果 ,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
人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的
,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
投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不 得 对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事 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
标
人
拒
绝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照 评 标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排 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 合 体 中 标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28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 购 人 允 许 采 用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的 ,
中 标 人 可 以 依 法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采 取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 本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
包 履 行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 中 标 人 就 采 购 项 目 和 分 包 项 目 向 采 购 人 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
书
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29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
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3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1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
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
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
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
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
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
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4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
目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
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
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
1、1-
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
表3-2项规定。
3、本表序号3-
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
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
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
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6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
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1-
2投标人
资格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所参与
包的招标文件。
注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
。
37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38
资质(如有)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
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如
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39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40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
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
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
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1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
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
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
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
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43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
规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分高者
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
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4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
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
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45
二、评标标准
序号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
%)×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资质认
证(7分)
1.投标人需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
单位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需具备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网络安
全审计),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需具备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
统安全运维),提供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需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数据安全类),提供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商务
部分
15
投标人的履约
能力评价(8
分)
投标人须提供(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
,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驻
场服务业绩情况进行评价,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
得8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或协
议首页及时间、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
业绩将不予认可。
技术
部分
35
对招标文件技
术服务要求的
响应程度(15
分)
根据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七、采购标的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
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
要求得15分;
“#”条款共8项,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1.25分;
46
一般条款(未标注“#”)共25项,有1项一般条款不满足
的,扣0.2分,最低得分0分。
注:1、投标人须针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七、采购标的需
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
参数条款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按要求逐条响应。
2、以标注序号“1”“2”……为一条,如有多级序号,
以最小级别序号为一条。
3、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项目实施与组
织管理方案(
10分)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实施及组织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
包括:组织管理、进度安排、风险管理、项目技术保障、
项目质量管理等。
(1)项目管理方案可行性较好得10分;
(2)项目管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6分;
(3)项目管理方案不完整得3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对项目拟派团
队人员的整体
评价(10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项目拟派团队人员
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对项目实
际需要的契合度进行评价:
(1)提供的项目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具有充足的项目经
验和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力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
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对项目实
际需要的契合度高的得10分;
(2)提供的项目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有较充足的项目经
验和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力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
组织机构基本完整、人员配备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
确,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较高的得6分;
(3)提供的项目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项目经验一般,项
目组织机构不完整、人员配备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
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低的得3分;
47
(4)未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得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团队的简历、社保证明或《劳动合
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理解及需
求分析(10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关于项目
理解及需求分析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其中:
(1)方案对项目现状及整体规划分析理解全面清晰,项
目背景及需求分析合理,有针对性、框架完整得10分;
(2)方案对项目现状及整体规划分析理解较清晰,业务
背景及需求分析较合理,具有针对性得6分;
(3)方案对项目现状及整体规划分析理解距需求存在差
距,业务背景及需求分析简单得3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对投标人提供
的服务方案(
15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服务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
务频次、服务成果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具
体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
容基本详实,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1分;
(3)服务实施方案欠详实,具有部分可操作性的,得7分
;
(4)服务实施方案不详实,可操作性较弱的,得3分;
(5)未提供方案得0分。
服务
部分
40
服务承诺和质
量保障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流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内容进行评审:
(1)对本项内容进行阐述且内容详实合理,服务质量控
制流程和保障措施规范,得10分;
(2)对本项内容进行阐述且内容比较合理,服务质量控
制流程和保障措施比较规范,得6分;
48
(3)对本项内容进行阐述且内容基本合理,服务质量控
制流程和保障措施一般,得3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拟采取的应急
事件处理预案
进行评价(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发生
突发事件方面等)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细致合理、针对性
强、能及时实施应对措施,合理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2)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较为细致合理、针
对性较强、能实施一定的应对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强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3)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很简单,不够完善
,合理性、可行性一般,距招标文件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的
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4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采购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引进职业化、专业化网络与信息
安全服务,为采购人所有信息系统(包括院内使用的信息系统、院外网站、互联网医
院系统、APP等)提供包括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风险分析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50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
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01
2026年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
1项
否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服务期:1年
2. 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51
人员进场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
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
织验收。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项项目实施与组织管理方案、项目拟派团队人员、项目理解及需求
分析、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和质量保障方案、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类型对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具备
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团队和专业能力人员。服务机构应具风险评估资质,能根
据院方要求免费出具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渗透测试报告。
2、人员要求:
2.1、服务机构为采购人组建的服务团队应包括一线驻场人员和二线支持人员,人
员角色搭配应全面合理,人力投入应充分满足采购人保障需求。为采购人组建的服务
团队至少包括项目经理角色、驻场负责人角色、普通驻场人员角色、高级咨询顾问角
色、风险评估角色、服务器安全运维保障角色、网络安全运维保障角色、终端安全运
维保障角色等,成员7人以上,角色分配均衡合理。
#2.2、投标人应单独设置 1
名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证书;
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3、驻场人员不少于2名,中期医院根据项目完成进程及厂商服务情况评估后续
驻场人员数量。一线驻场人员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并具有CISP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资质。
#2.4、高级咨询顾问角色:投标人需单独设置1名高级咨询顾,并同时具备注册信
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CCRC数据安全官DSO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2
#2.5、项目其他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资质:CISAW风险管理(
专业级)认证资质、CISAW安全运维(专业级)认证资质、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
CISP-
CISE(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AW应急服务(专业级)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
印件。
3、服务团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相关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合法
合规为采购人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
4、主要服务方案和内容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并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
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服务热线、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4.2、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响应;如电话不能解决用户发起的问题
请求,需提供现场排除及解决软硬件故障的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
超过1 小时,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需3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问题分析和处理。
主要服务至少包括以下所述内容:
(1)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与内容)
服务项
内容
1、对整体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架构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持续完善;
2、规划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治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定义;
3、规划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制定实施路线,包括: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
规划编制和完善
4、规划设计信息安全管控机制,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流程、应急响应机制等;
安全方案编制
编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终端安全、网络安全、服务器安全保障方案等;
管理制度和标准 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文件,完善现有信息安全制度体系以及配套的制度文件;
53
安全策略和基线 制定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数据库等安全配置基线;
1、对信息化和信息安全项目进行安全评审,对新建项目进行安全评审,提出安全保障建议;
新建项目评审
2、对新系统上线前进行安全评估,提出安全接入要求,对不符合的系统提出整改建议。
(2)安全分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与内容)
服务项
内容
1、每周分析网络审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WAF设备等安全设备安全事件和日志,并形成安全分析报告
事件分析和研判
2、对新出现的安全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给出安全整改建议
风险处置建议
对发现的安全事件和漏洞形成可实施的安全整改加固建议,持续对安全设备策略进行优化。
事件通报处置
对采购人接收到的网信办、公安局、卫健委、医管中心、清华大学等监管机构下发的安全通报文件,安全分析人员负责进行深度分析,识别可能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安全加固建议等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
根据需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3)安全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与内容)
服务项
内容
安全检查
对重要业务系统、网络设备、自助机、终端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在重大特殊时期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积极配合院领导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漏洞消控 #使用支持自定义风险值计算标准,且可对主机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和网络风险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自定义的工具定期进行全网漏洞扫描、配置检查等,并提交扫描报告;形成可实施的安全整改加固建议,持续对安全策略进行优化。
渗透测试
每季度模拟黑客攻击对网站等对外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和院内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供安全整改建议;出具渗透测试报告。
应急响应 #1、提供重大事项、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服务;
54
#2、提供重大事项、重大事件期间的7*24小时值守服务;
#3、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专家技术支持、现场处置、应急恢复等专项保障服务;
驻场服务 #派驻至少2名专业安全人员长期在采购人现场工作,提供常规IT运维和安全服务,及时发现故障和隐患,并协调相关机构进行维修和优化,以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服务团队应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组织对采购人信息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CISP
认证培训2人次。
6、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6.1、要求给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包含项目管理控制措施、风险
管理、进度管理、变更管理、沟通管理、文档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
6.2、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采购人有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
权利,投标人应全面配合,定期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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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人审定后版本为准)
合同编号
承
办 人
请购案号
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合同
甲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和乙方就本合同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
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所有信息系统(包括院内使用的信息系统、院外网站、
互联网医院系统、
APP等)提供包括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风险分析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有
偿驻场服务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涉及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合同文件构成
合同未税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为:
,税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含税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分 次付清,每次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前述服务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交通、税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1.合同生效,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开始后每满三个月,经甲方考核合格,并且甲方收到
发票
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款项,即¥ 元(大写:人民币 )。
2.乙方开具真实合法的等额发票。3.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
如为甲方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案件,则下列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b. 中标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c. 协议(如有)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f. 与本合同有关的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6 / 101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
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第三条、服务内容1. 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人员安排:
1) 甲方指定本单位 (职务 ,电话 )作为项目负责人。2) 乙方指定本单位 (职务 ,电话 )作为项目负责人。3) 乙方指派 名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驻场服务
指定主要现场维护人员名单:姓名:
(职务 ,电话 )
姓名:
(职务 ,电话 )
(如人数较多,建议将该名单拟定附件)
4) 乙方如更换驻场工程师,需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拟更换工程师的相关资
质信息,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工程师资质、服务能力不得低于原工程师,且需在更换后
5 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5) 如上述人员有变动,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维护时间:
自
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1_年。
3. 安全管理咨询服务:
1)对甲方整体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架构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持续完善;2)规划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治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定义;3)规划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制定实施路线,包括: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4)规划设计信息安全管控机制,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流程、应急响应机制等;5)编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包括:终端安全、网络安全、服务器安全保障方案等;6)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文件,完善现有信息安全制度体系以及配套的制度文件;7)制定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数据库等安全配置基线;8)对信息化和信息安全项目进行安全评审,对新建项目进行安全评审,提出安全保障建议;9)对新系统上线前进行安全评估,提出安全接入要求,对不符合的系统提出整改建议。10)响应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需求。
4. 安全分析服务
1)每周分析网络审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WAF设备等安全设备安全事件和日志,并形成安全分析报告2)对新出现的安全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给出安全整改建议3)对发现的安全事件和漏洞形成可实施的安全整改加固建议,持续对安全设备策略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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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新上线系统进行符合性测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定级、差距分析、符合性评测、整改方案等5)对采购人接收到的网信办、公安局、卫健委、医管中心、清华大学等监管机构下发的安全通报文件,安全分析人员负责进行深度分析,识别可能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安全加固建议等6)根据需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7)响应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安全分析要求。
5. 安全保障服务:
1)对重要业务系统、网络设备、自助机、终端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在重大特殊时期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积极配合院领导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2)定期进行全网漏洞扫描、配置检查等,并提交扫描报告;形成可实施的安全整改加固建议,持续对安全策略进行优化。3)每季度模拟黑客攻击对网站等对外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和院内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供安全整改建议;出具渗透测试报告。4)提供重大事项、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服务;提供重大事项、重大事件期间的每周7*24小时值守服务;提供每周7*24小时应急响应、专家技术支持、现场处置、应急恢复等专项保障服务;5)响应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安全保障服务需求,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6. 关于考勤及加班:
1) 乙方工程师考勤由甲方代为记录,考勤管理参照甲方现行的考勤管理制度;2) 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标准
支付;
3) 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如需乙方工程师加班工作,乙方工程师考勤按甲方考勤制度
执行。
4) 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长假期间需乙方工程师加班
的,参照甲方现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如:倒休制度);
5) 双方确认,乙方工程师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作为
用人单位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薪酬、缴纳社保、承担工伤责任等。如因乙方未能履行雇主责任导致甲方卷入纠纷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 关于奖惩:
1) 针对乙方在维护期内因技术原因、人为原因等导致甲方受损或绩效考核考评成绩不
及格,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或接受相应处罚。
2) 对于乙方绩效考核考评成绩不及格的情况,论次累加处罚,每次不及格延长服务期
限
1个月。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在乙方工程师提供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风险分析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工作时,甲方有
义务指派专人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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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设备、系统密码由甲方统一保管,并可由甲方相关负责人自行更
改;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程师不得查阅甲方相关业务文件、财务文件及其它甲方认为敏感
的任何文件;
4. 当乙方工程师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工程师提供正确的用户名及
密码;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程师不得记录相关密码;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派驻场工程师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安排工作;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技术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每月__1_至_3_号间(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
,则该日期顺延)与甲方指定负责人就维护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直接沟通,以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若因其它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沟通工作,则本次沟通工作转为邮件形式执行。
8. 如发生乙方工程师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违反合同约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要求时
间内更换工程师。更换后的工程师资质、服务能力不得低于原工程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保证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保证提供的服务合法且不侵
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2. 乙方工程师不得查阅、获取未经甲方授权的文件、数据及信息;3. 乙方工程师不得记录、存储、泄露未经甲方授权的维护范围内设备或信息系统的所有
密码,不得泄露任何甲方设备或信息系统密码,乙方工程师只能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使用设备或系统密码;
4. 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数据的安全,如果出现因乙方原因(包括其员工的行为或疏忽
)导致的数据丢失、毁损情况,乙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 乙方工程师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甲
方及乙方项目负责人报备,确保服务连续性;
6. 乙方对提供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数据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协议之外
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工程师在工作中造成甲方财产设备损失的,乙方应当照价赔偿。因乙方工程师违
规操作导致甲方遭受监管处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 乙方应配合甲方时间就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直接沟通,及时响应甲方需求,配
合甲方完成整改工作;
9. 乙方驻场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工作纪律与相关规章,不得从事与服务无
关的活动;
10. 乙方应为其派驻人员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以覆盖其在甲方场所工作可能产生的风险。
11. 乙方应当定期对驻场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及合
规意识。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果双方发生重大变故,需提前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5天,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得到
对方确认。
2. 在协议期内,若乙方终止协议,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年度服务费用总金额的10%作为违
约金。
59 / 101
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
支付给甲方相当于本合同全年费用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4. 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或季度分析报告,按照
元
/次予以罚款,可直接在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累计达到
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全年费用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5. 如乙方怠于或拒绝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全年费用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
6. 乙方驻场人员资质不符合约定、未按要求更换人员或更换后人员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
扣除本合同年度总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7.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分
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8. 乙方如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应付款中扣除乙方应
当承担的相应违约金。
9. 如无特别约定,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合同款项
的
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应支付合同款项的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
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根据乙方的直接损失酌情予以补偿。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1. 如遇乙方的驻场工程师病假、事假情况或其他不能为甲方继续提供驻场服务的情形的
,乙方应于驻场工程师病、事假
__1_日内告知甲方,并由乙方调派其他工程师前往甲方
办公室进行应急处理,因调派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 如遇乙方的驻场工程师有不可预知的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前往甲方办公室进行工作时
,由乙方在获悉后
3小时内调派其他工程师前往甲方办公室进行应急处理,服务时间相
应顺延;
3. 本协议期满前15天,乙方会以书面形式(传真或Email)通知甲方商讨续签事宜,次年的
年度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署。
4.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私下雇佣、聘请(以及其它形式的
协议)乙方工程师到甲方内部的相关部门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或其它类似的合作)。
第八条、保密条款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内部人员权限表,严格控制甲方内部人员对于内部网络、设备、软
件系统等相关信息的获知权。
2. 乙方内部对于甲方内部网络、设备、软件系统等相关信息的获知权仅局限于驻场工程
师及乙方维护项目负责成员。
3.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4. 甲方所有未公开的信息为甲方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为“信息”)。5. 乙方承认甲方所陈述的信息是其所特有的、有价值的、独一无二的财产。乙方因此同意
遵守:
1) 信息保密;2) 不将获得的信息用做其他任何用途;
60 / 101
3) 不将获得的信息使个人获益或第三方面获益;4) 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所获信息的任何部分透漏给第三方。对
于同样性质和重要性的信息,甲方将采取同样的措施和态度予以保密。这里所说的同样性质和重要是指任何属于乙方自己的、出于类似原因不希望公布或散发的信息。
6. 如果是依照法律规定应予披露的信息,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在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
方可使用。
7. 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在此都将被视为甲方的财产。按照甲方的要求,
任何有形形式的信息及其所有副件应迅速交还或销毁。据此,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类似的书面保证。
8. 乙方应确保乙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和工程师必须签署由甲方提供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乙方对其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 乙方没有获得甲方授权或许可,不可拍照或电子记录所提及信息的任何部分。10. 保密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失效第九条、不可抗力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但不能履行义务一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本条所称
“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
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2. 涉及质量问题争议需进行鉴定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甲方所在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
定费用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3.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合同争议解决期间,除所涉及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廉政责任1. 乙方不得在本业务往来中,向甲方有关人员馈赠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回扣、
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本合同涉及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
等。
3. 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
不得到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空间等推销本院使用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或其它场所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4. 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乙方应予以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
反映情况,甲方将依据有关党纪法规和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乙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终
止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并将乙方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清单」,甲方在未来至少三年内将不再与乙方发生供货业务往来,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61 / 101
1. 合同内容变更均应以书面约定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 本合约正本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附件二:合同标的授权文件附件三:分项报价表、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仅针对公开招标项目)附件五: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针对乙方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的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章):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号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纳税人识别号:
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5P
开户行:北京银行太阳宫支行账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章):
地址:
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62
法
人 授 权 签 订 合 同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与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合同签订及相关事宜。
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
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代理人签字: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
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
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64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5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除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
,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66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67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68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69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 1 )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
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 2 )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 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 )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71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称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
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7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73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7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5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78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9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80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81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83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说明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6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
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
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7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8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89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9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1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承
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驻场服务业绩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描述)
合同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项目单位名
称
项目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
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
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92
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2-1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
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93
2-2驻场人员简历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
作: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自
至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管理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驻场人员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94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
他技术方案
3.1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3.2项目实施与组织管理方案
3.3拟派团队人员
3.4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
3.5服务方案
3.6服务承诺和质量保障方案
3.7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3.8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73
4)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 应 商 所 属 性 别 请 填 写 “男 ”或 “女 ”, 指 拥 有 供 应 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