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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 年至 2028 年应急专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灭火剂、气瓶充装、检
验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至 2028 年应急专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灭火剂、气瓶充装、检验技术服务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
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XJD-26-00628
2.2 招标项目名称
2026 年至 2028 年应急专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灭火剂、气瓶充装、检验技术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部队战斗执勤条令》要求:应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灭火
剂在有效期内,确保灭火功能的正常使用。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属于公司重要的应急物资装备,气瓶压力部足或检定超期将构成重大
事故隐患,为确保公司各生产运行部门配备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使用压力始终维持在 25-30
Mpa 之间,气瓶检定周期满足 1 次/3 年的要求,需提供通气瓶充装及检测技术服务。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数量
备注
1
灭火剂充
装
干粉灭火剂
1.应符合 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
标准。
2.主要组分含量(质量分数):磷酸二
氢铵≥75%,硫酸铵≥14%;
3.松密度(g/mL):公布值±0.07,且
≥0.82;
4.含水率(质量分数):≤0.25%;
5.吸湿率(质量分数):≤1.00%;
6.流动性:≤6.0s;(提供具有检测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7.斥水性:无明显吸水,不结块;
8.针入度:≥17.0mm;(提供具有检测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
9.耐低温性:≤3.0s;
30 吨
2
10.电绝缘性:≥5.0kV;
11.按国家标准加装至检验合格的容器。
2
通用泡沫灭火剂
1.应符合 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
标准;
2.混合比:≥6%;
3.凝固点:≤-6℃;(提供具有检测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4.抗冻结、融化性能:温度处理前、后
无可见分层和非均相;
5.PH 值:6.0-9.5;
6.腐蚀率(mg/d.dm2): Q235A 钢片:
≤1.5、3A21 铝片:≤14.0;
7.表面张力:≤22mN/m;
8.界面张力:≤2.5mN/m;
9. 扩 散 系 数 : 温 度 处 理 前 、 后 : ≥
1.6mN/m
10.发泡倍数:≥5.4;(提供具有检测资
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
11.25%析液时间:≥2.8min;
12.灭火性能:IC 级别:缓施放 灭火时
间:≤4min;抗烧时间:≥14min;强施
放 灭火时间:≤2min;(提供具有检测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
13.按国家标准加装至检验合格的容器。
15 吨
3
二氧化碳灭火剂
及气瓶检测
1.应符合 GB4396-2024《二氧化碳灭火
剂》标准。
2.充装气体:二氧化碳灭火剂。
3.纯度(体积分数):≥99.5%;
4.水含量(质量分数):≤0.01%;(提
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醇类含量(以乙醇计):≤30mg/L;
6.总硫化物含量:≤0.5mg/kg;
7.气瓶检测须包含:
7.1 瓶体质量:公称容积、水压试验、
气密性试验等;
7.2 多孔填料:孔隙率、抗压强度等;
135 个
/70L
3
7.3 安 全 性 能 : 水 浴 升 温 、 回 火 试 验
等;
7.4 相容性与气密性:介质兼容性与泄
漏检测;
8.气瓶检测机构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核准证》。
9.按国家标准加装至检验合格的容器。
4
氮气及气瓶检测
1.应符合 GB/T 8979-2025《纯氮、高纯
氮和超纯氮》标准。
2.充装气体:氮气;
3.检测项目应包含:
3.1 外观检查:检查气瓶表面是否有磨
损、老化、裂纹、凹陷等损伤。
3.2 水压测试:验证气瓶承压能力,测
试压力应达到或超过气瓶的额定工作压
力。
3.3 气密性测试:检查气瓶阀门和接口
的密封性能,确保无泄漏。
3.4 内部检查:对于可拆卸的气瓶,应
打开气瓶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无杂质、
无锈蚀。
3.5 压力表性能检测:检测压力表精度
不小于 1.6 级,大刻度不小于 35MPa,
最小精度不小于 1。
3.6 报警性能检测:测试报警装置在气
瓶压力达到设定值时能否及时报警。
4.气瓶检测机构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核准证》。
5.按国家标准加装至检验合格的容器。
27 个/80L
5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充装及检
测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及《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
验 与 评 定 》 ( GB/T 24161-2009 ) 、
《GBT 31975-2015 呼吸防护用压缩空气
技术要求》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按国家标准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进
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空气呼吸器气
瓶进行瓶内介质处理、气瓶阀拆除、瓶
阀检验、气瓶内外表面处理、外观检查
与评定、内部检查与评定、瓶口检查与
500 具
单价含气瓶往返运输及装卸服务费
4
评定、气密性试验、水压试验、内部干
燥,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粘贴检测标
识并按国家标准对检验合格气瓶进行充
气。
3. 供 应 商 应 负 责 气 瓶 收 集 、 运 输 、 检
测、更焕密封圈、充气等。
6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充装及压力检
测
1. 符 合 GB18614-2012 《 七 氟 丙 烷
(HFC227ea)灭火剂》标准。
2.纯度:≥99.6%;(提供具有检测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3.酸度:≤1×10ˉ4;
4.水分:≤10×10ˉ4;
5.蒸发残渣:≤0.01%(m/m);
6.悬浮物或沉淀物:无混浊或沉淀物;
7.毒性:麻醉性:无麻醉症状和特征,
刺激性:无刺激症状和特征;
8.灭火浓度(杯式燃烧器法):6.7±
0.2%;(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充装及压力检测:充装后须检查:充
装氮气至 4.2Mpa,停放 24 小时后压力
无 变 化 为 合 格 ; 定 期 检 测 : 应 按
《GBT13075-2016》标准对储气瓶、启动
瓶头阀进行气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
10.气瓶检测机构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核准证》。
3 套
单价含气瓶往返运输及装卸服务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金口河区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2.7 质量标准
对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进行采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充装及检测,提供签字验收合格证
书、检测报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钢瓶检测机构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颁发
的特种设备检验验测机构核准证;供应商不自行检测的,须承诺若中标后,将检测工作交给具
备资质的第三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完成;但供应商须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气
瓶充装证 P 证。
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出产合格证明文件、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
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
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
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
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6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
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
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
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以平台上传
完成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 1
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月坛大厦北门马路对面胡同内 50 米),收件人:
吴经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注:未按 5.2 规定的时间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已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作废。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3 月 4 日 9:30。投标人应
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
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800 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7
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ux@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吴经理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ux@mails.cneic.com.cn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
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
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