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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正 文第22.3条,本项目予以废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北京大洋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3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沙鹏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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