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二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08
发布于
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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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二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H20260105F)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二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98.8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二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北二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 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00 分到 2026年 01 月 15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加来庄园2号楼 201 室。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凡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授权代表 前来获取文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扫描 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上述资料使用 A4 纸张,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4. 采购文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加来庄园2号楼 2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加来庄园2号楼201 室

七、其他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等;

(11)《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 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圳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京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 7幢005 室

联 系 人: 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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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jhgcg1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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