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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大气排放阀消音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E825JFRA08C11506BD/CNSC-XJD-26-00070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6年 03月 02 日-2026年 03 月 05 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 | |||
|---|---|---|---|---|---|---|---|---|---|
| 期 承诺 | 名称 | 证书 | 证书 编号 | 条件 | 备注 | |||||
| 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 | 4650120 | 满足招标 | | 满足招标 | 满足招标 | |||||
| 造厂有限公司 | 文件要求 | 文件要求 | 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二层 204 会议室进行了评 标,共有连云港久盛电力辅机有限公司、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江苏东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名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 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 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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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己参与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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