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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中标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45
二、项目名称: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创方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08 号 1 号楼豪景大厦 A 座 607 室
中标金额:¥666,9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1-1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运行
1 项
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
按照顺义机房的实际需求对动环系统进行
本项目技术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系统验收后投标人应
提供全套技术手册
维护服务
区信息化服务器设
备、存储设备及网络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提供专业而标准的
运维服务和服务团
队,为本院信息系统的设备提供驻场服务
和技术支持
补充完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感监测系统、明火监测系统点位补充及工程实施需
要的辅材等
个月。
(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配置变改和日常维护报告、系统巡检报告、维护服务总结)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
份。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佳林、阎慧、延诤、苑颖、王妍、杨泉、张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金额:1.0004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
第 1 包:本项目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1 日
定标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7.44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2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CON20252065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
驻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45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1
第三章 资格审查 ....................................... 31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3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48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6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1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以 “□ ”形式标记
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145
2.项目名称: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6.9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
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1
1-1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
运行维护服务
66.9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8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
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 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
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9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
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
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
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10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260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第 1 包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开标前答疑
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12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驻场运
行维护服务
软件与信息技
术服务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部分中
所要求的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项下的各种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培训费、咨询费、驻
场服务费、系统升级费等)。分项报价表应按要求分开填写。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130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3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
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
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
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
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
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8.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4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 10 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
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
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
发〔20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
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
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
15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商,
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
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
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16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递交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7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
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
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
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文
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17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
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 ” 、“ 申请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 ,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 、投标报价准确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是否需要随样
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8
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
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 工
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 务
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
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9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
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
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 置 的 残 疾 人 占 本单 位 在 职 职 工 人 数 的比 例 不 低于
25% (含 25%)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
低于 单 位所在 区 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的月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
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20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的
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
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
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
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
21
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
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
,
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
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专
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
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
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
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 关
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
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 ,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
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 第五
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
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
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
需求》。
6 投标费用
22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因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
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
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 需
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
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
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
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 “实质性格式 ”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
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
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
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
出了响应 ,
或申明与第五章
《采购需求》 的偏差和例外 。
如第五章《采购需 求》
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 ,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人 须
24
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
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
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
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
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担
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
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25
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
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投标
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
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对于招
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26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
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
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
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7 条的规定被
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 视
27
为投标无效。
18.3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
18.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4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
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8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
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28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
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在北京市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 作
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
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 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本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
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
29
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
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 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
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
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
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30
31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
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
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
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
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
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
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3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4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
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
求。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
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3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6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目
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
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同时递交。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
1-2 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本表 3-2 项规定。
3、本表序号 3-3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
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
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
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37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1-2 投
标人资格
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
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
注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
求。
38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
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
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
盖 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资质(如有)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39
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
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如
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如
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
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产
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40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
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41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
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
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
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8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42
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
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视同小微企业。
43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
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
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44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
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
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分高者为
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
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45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46
二、评标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
×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
商务
部分
16
投标人相关证
书的评价(6
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2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业绩的
评价(10 分)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
布日期,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承担的同类基础设施驻场运
行维护业绩,每提供 1 个有效案例得 2 分,最高 10 分,没
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至少含合同首页、项目
名称及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技术
部分
74
对招标文件技
术规格响应要
求的评价(34
分)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 34
分;有 1 项 “▢”条款不满足的,扣 2 分,有 1 项其他条
款不满足的,扣 1 分,最低得分 0 分。
注:1. “▢”指标须提供软件功能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
加盖公章。
2.最低得分为 0 分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对项目需求的
理解(15 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方案评价: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深入、分析详细准确、进行了详细
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的得 15 分;
(2)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深入、分析较详细准确、进行了
47
较详细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了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
的解决方案的得 10 分;
(3)对本项目需求理解不深入、分析简略、没有重点难点
分析的得 5 分;
(4)对本项目需求理解不到位,或没有该项内容,得 0 分。
整体实施方案
(15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
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整体实施方案涵盖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所有详细内容,
且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有清晰的实施进度及,
同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因素有充分的可行
建议和措施,并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
(2)整体实施方案不够完整具体、内容不够详细、没有清
晰的架构示意图和规划示意图,可操作性不够强,基本合理
可行,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9 分;
(3)整体实施方案简单、思路不够清晰,有明显的缺项,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4)未提供整体实施方案 0 分。
服务承诺(10
分)
1、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人员组织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能提供服务承诺函,并且承诺函能详细列明服务时
间、服务响应时效、人员组织情况等内容的得 5 分;未提供
服务承诺的得 0 分。
2、投标人能提供工程师面试证明的,得 2 分;能够提供动
环系统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得 3 分。
4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信息化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及
网络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通过专业而标准的运维服务和服务团队,为本院信息系统
的设备提供驻场服务和技术支持,进而更好的服务于本院各部门。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
采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
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
49
组 建 的 节 能 产 品 、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认 证 结 果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
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参照(GB/T 26335-2010 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1、 技术运维服务和驻场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1
信息机房核心设备和系
统技术运维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
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2
驻场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 名驻场工程师,5*8 驻场
服务
2、 服务清单
(1) 设备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品牌及型号
详细配置
数量
1
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
华为 CE6881-48S6CQ
万兆 SFP+接口 48 个,40/100GE光接口 6 口;交流电源 2 块,10G多模模块 48 个,40G 多模模块 4个
16台
2
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
华为 CE16804
主控板 2 个,交换网板 6 块,36端口 100G 光接口板 1 个,40GE 高速堆叠线缆 1 根,3000W 交流电源4 块
2 台
50
3 内网核心交换机
华为 S12700E-4
48 端口万兆光口接口板 1 块,24端口 100G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 块,3000W 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E 高速堆叠线缆 1 根
2 台
4 外网核心交换机
华为 S12700E-4
48 端口万兆光口接口板 1 块,24端口 100G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 块,3000W 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E 高速堆叠线缆 1 根
2 台
5 无线核心交换机
华为 S12700E-4
48 端口万兆光口接口板 1 块,6端口 100G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 块,3000W 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E 高速堆叠线缆 1 根
2 台
6 内网汇聚交换机
华为 S7706
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 5块,6 端 100C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块,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多模模块 4 个
4 台
7 外网汇聚交换机
华为 S7706
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 3块,6 端 100C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块,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多模模块 4 个
4 台
8
无线网汇聚交换机
华为 S7706
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 3块,6 端 100CE 以太网光接口板 1块,交流电源模块 4 个,40G-多模模块 4 个
4 台
9 内网接入交换机
华为 S5731-S48T4X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 48 个,万兆 SFP+光口 4 个,10G单模模块 4 个,交流电源 2 块
178
台
10
内网 POE 接入交换机
华为-S5731-S48P4X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 48 个,万兆 SFP+光口 4 个,10G-单模模块 4 个,1000W 交流电源 2块
121
台
11 外网接入交换机
华为-S5731-S48T4X
4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万兆 SFP+光口,10G-单模模块 4 个,交流电源 2 块
154
台
12
无线网接入交换机
华为-S5731-S48P4X
4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万兆 SFP+光口,10G-单模模块 4 个,1000W 交流电源 2块
67台
13 无线网控制器
华为 AC6805
2 个 40G 光口,8 个 10G 光口 12个 GE 电口,10G-多模模块 4 个;无线接入控制器 AP 资源授权1100,交流电源 2 块
2 台
14 无线放装 AP
华为-AirEngine9700D-M1
5760-51,支持 1 个 5G 自适应以太口,1 个 GE
1776
台
51
15 无线网中心 AP
华为-AirEngine9700D-M1
10G 光接口 4 个千兆电口 24 个,10G-单模模块 4 个
26台
16 无线网房间 AP
华为 AirEngine5761-11WD
1 个 G 上行接口,4 个 GE 下行接口
408
台
17 无线网物联网卡
智尔 APYJIOTO1
支持125KHZ/425MHZ/470MHZ/2.4GHZ,协议:支持 RFID/LORA/ZIGEBEE/蓝牙
1776
张
18
无线网-终端准入系统
华为-iMasterNCE-Campus
8000 个接入终端 License
无
19
数据中心 SDN 网络控制系统
华为-iMasterNCE-Fabric
数据中心框式设备授权*2,盒式设备授权*16,控制器硬件:(8*16Core/2.3GHzCPU,20*32G内存,20*1200GB SASHDD, Raid 卡(2G cache), 28*GE+18*1OGE 光口,8*AC 电源)
1 套
20 服务器
神州云科 YK SR650
神州云科 YK SR650
4 台
21 服务器
神州云科 YK SR750
神州云科 YK SR750
18台
22 HIS 服务器
浪潮 K1 Power K885002
4 路 8 核心 3. 6-3. 8GhzPOWER9处理器,32*32GB DDR4 内存,4块 300GB 15000 转 SAS 硬盘,4块 4 端口混合以太网卡(每块含 2个千兆电口+2 个万兆光口),4块双端口 32Gb FCHBA 卡,2 块 4端口 RAIDSAS 卡,DVD 光驱,AIXV7.2 标准版操作系用,PowerVM 企业版虚拟化软件,PowerHA 标准版高可用集群软件,支持 2 个物理分区
2 台
23
HIS 存储 SAN 交换机
神州云科 DS6620B
端口:48 个 32GB FC 端口,激活36 个 32GB FC 端口;模块:配置36 个 32GB 模块:授权:配置 Web tools、Zoning、BGM、级联授权:电源:冗余电源:维保服务
2 台
24 HIS 存储
神州云科 NCS5100T全闪阵列
控制器:双控制器(最大可扩展到8 个控制器):内存:192GB 内存/每控制器:端口:8 个 32GB FC前端端口;硬盘:10 块 1.92TB 2.5英寸 NVMeSSD 企业级闪存盘;软件:配置系统管理软件。配置线内重复数据删除和数据缩减功能。配置本地数据保护软件,远程数据保护软件:维保服务
2 台
52
25
非结构化存储系统
联想 DM7100H 混合存储
联想 DM7100H 混合存储,独立控制器机箱,含双余控制器,冗余电源及风扇 存储协议:FC SAN、IP SAN、NFS、pNFS、CIFS/SMB、S3 主机端口:8 个 25Gb、8 个 10Gb 磁盘端口:8 个 12GbSAS 缓存容量:控制器内一级缓存256GB、控制器内智能缓存 4TB(可提升 NL-SAS 盘性能) 存储容量:150 块 10TB 的 NLSAS 硬盘;24 块 3.84TB SSD 盘 数据保护:SSD 采用高性能双盘校验,大容量 NLSAS 盘采用高安全性三盘校验 基础软件:重删、压缩/压紧功能,快照备份,整卷快速恢复、克隆存储 QoS,精简配置,云分层及自动迁移,同步复制、异步复制、数据备份、文件分析、存储双活。
1 套
26 备份系统
联想 DM7100H 混合存储
联想 DM7100H 混合存储,独立控制器机箱,含双冗余控制器,冗余电源源及风扇 存储协议:FC SAN、IP SAN、NFS、PNFS、CIFS/SMB、S3 主机端口:8 个 25Gb、8 个 10Gb 磁盘端口:8 个 12GbSASJ 缓存容量:控制器内一级缓存 256GB 控制器内智能缓存 4TB(可提升 NL-SAS 盘性能)存储容量:132 块10TB 的 NLSAS 硬盘;数据保护:大容量 NLSAS 盘采用高安全性三盘校验 基础软件:重删、压缩/压紧功能,快照备份,整卷快速恢复、克隆存储 QoS,精简配置,云分层及自动迁移,同步复制、异步复制、数据备份、文件分析、存储双活。
1 套
53
27 虚拟化存储资源
联想 DM7100F 全闪存储
联想 DM7100F 全闪存储,独立控制器机箱,含双余控制器,冗余电源及风扇 存储协议:FCSAN、IPSAN、NFS、pNFS、CIFS/SMB、S3 主机端口:8个 25Gb、8 个 10Gb 磁盘端口:8 个 12GbSAS 缓存容量:控制器内一级缓存256GB 存储容量:72 块 3.84TBSSD 盘 数据保护:SSD 采用高性能双盘校验 基础软件:重删、压缩/压紧功能,快照备份,整卷快速恢复、克隆,存储 QoS,精简配置,云分层及自动迁移,同步复制、异步复制、数据备份、文件分析、存储双活。
1 套
28
院区 SDN 网络控制系统
华为-iMasterNCE-Campus
网络设备授权*3600 个;控制器硬件:(6*16Core/2.3GHzCPU12*32G存,12*1200GB SASHDD,6*4GE+6*2 10GE 光口 6*AC 电源)
1 套
29
域名服务和地址分配及管理系统(硬件)
亚信智网 AIDDI]V2.0
DNS+DNS 防火墙+IPAM+DHCP(5000用户)
1 套
(2) 现场备机清单
为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现场备机,具体清单如下:
24 口 POE 交换机 20 台;
8 口 POE 交换机 8 台;
8 口交换机 8 台;
网络接入交换机(华为-S5731-S48T4X)4 台。
(3) 动环系统完善服务
按照顺义机房的实际需求对动环系统进行补充完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感监测
系统、明火监测系统点位补充及工程实施需要的辅材,要求和现有动环平台兼容,无
缝衔接,投标时要求提供动环系统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4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服务标准
(1)投标人需要制定全面的工作计划,依照工作计划提供运维和驻场服务管理。
(2)投标人需在合同期内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按照工作计划完成
运维服务。
(3)投标人保证需要对用户需求做进一步的分析与处理,并将其转化成技术需求规格,
报告给招标人。
(4)通过对医院现有系统产生数据的梳理,投标人应保证对医院业务信息系统中的不合
理环节提出改进意见,以帮助招标人提高整体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2.故障管理:跟踪、辨认错误,接受错误报告并作出反应;维护并检查错误日志,形成
故障统计;能执行一定的诊断测试。
3.配置管理:发现服务器、网络拓扑结构及网络配置,实时监控设备状态;能进行网络
节点设备、端口、系统软件的配置;对配置操作过程进行记录统计。
4.性能管理:收集服务器及网络内运行的数据信息,提供服务器及网络的性能统计,并
完成性能分析与容量规划。如:网络节点设备的可用率、CPU 利用率、故障率,中继线路
流量统计、网络时延统计,网络各类业务量统计等。
5.效率:投标人需提供 7*24 小时应急支持服务和 5*8 小时驻场服务。现场不能解决的问
题的响应时间为:根据服务需求的紧急程度,紧急服务需求响应时间为 2 小时,并提出
解决问题的具体可行性措施;非紧急服务需求响应时间为 8 小时~24 小时。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55
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验收人员由甲方相关人员和投标人共同组成,验收标准按验收规范,并以系统稳定
运行为前提。系统验收后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技术手册(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配置变改和日
常维护报告、系统巡检报告、维护服务总结)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包含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
2. 近三年运维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含首页、项
目名称及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3. 投标人公司简介: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备件体系、服务体系等。
4. 投标人有责任提供包括规划、设计、实施、测试、验收等相关技术手册(包括但
不限于系统配置和日常维护手册、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资料。
5. 在设备服务期内,由中标人和招标单位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实施小组,负责
项目实施。
6. 在设备系统扩容及系统升级时,投标人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完成相关工
作。
7. 投标人须保证其在国内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工作。所有以上承诺的服务要求在
医院提出后,对于紧急服务需求响应 2 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对于非紧急服务需求 8—24
小时之内响应。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运维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在方案中充分考虑买方建设现状,保证方案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扩充
性,以便于系统运行及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提出保修、
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若标书中的设备、软件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
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本项目单位同意后付诸实施。
(4)要充分了解采购方及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并进行分析,然后根据需求进行方案设
计,对功能、性能的要求要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要有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
56
(6)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设计并实施运维方案,同时负责方案中涉及到的所有系统
工作,包括环境的规划、方案设计、总体实施和测试等工作。
(7)要求为本项目组建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该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
信息安全、虚拟化以及大型数据中心网络方面的高级专家,具备丰富的系统集成和运维
经验,并能够解决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项目实施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换,必须要
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9)须提供相关的详细设计方案、安装配置文档和售后技术支持方案。
(10)须提供运维管理文档,相关配套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实用管理制度。
(11)系统运维完成后,应提供全套系统运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实施、测试、验收
等相关技术手册(括但不限于系统配置变改和日常维护报告、系统巡检报告、维护服务
总结)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
2. 系统巡检服务
(1)日常巡检:每日应对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检查,特别要求对系统软
件部分进行评估。要求维护服务商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巡检,每半年出具总结报告。驻场
人员每周对系统所涉及的设备进行现场巡检,监测前述设备软件硬件运行情况,及时排
除故障,恢复正常生产。
(2)月度巡检:每月由服务提供商对采购人设备至少巡检一次,提出实现方式和报
表格式样本,完成后须提交服务报告给采购人,每月需提供当月的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共同确定解决方案后在采购人组织下
进行实施,并定期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3)季度深度巡检:由服务提供商通过进行定期深度巡检,收集深层次系统日志和
任何错误原因,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自然老化、功能失效、性能下降等
缺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及时予以处理,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应急响应支持服务
(1)对于系统一般问题,服务提供商方应提供 7×24 小时本地电话技术热线支持,
并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实际情况到采购人现场提供服务;
(2)在故障发生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服务提供商应提供 7×24 小时现场服务,在
规定时限内到达故障现场及时处理故障,并提供相关处理报告。
57
(3)对于系统重大问题(如硬件系统宕机、软件系统崩溃等)紧急情况,服务提供
商须一人远程处理一人赶到现场,服务提供商应提出实现方式和承诺的故障响应时间、
故障排除时间。重大故障或紧急事件处理时限要求:
故障应急响应时间:2 分钟电话响应、5 分钟到达现场、30 分钟内登录系统排障;
现场到达时间:如现场工程师无法解决故障,二线专家应 2 小时到达现场;
业务恢复时间:配合业务系统在 2 小时内恢复业务;
故障解决时间:4 小时内。
(4)故障排查
维护服务商应当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判断故障的原因,确定故障涉及的软、硬件
范围,根据范围对故障进行定级并根据故障级别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的
正常运行。故障排除后,要按要求及时填写故障分析说明及维护维修报告。
(5)技术支持服务
服务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备件库和技术服务团队,以保证所有软硬件问题 1 个工作日内
得到解决;关键设备与系统故障、影响业务的系统性故障时间每月应当≤30 分钟。
4. 备品备件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要求按照招标需求提供现场备机,备机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体的服务费
用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取其相关费用。
5. 技术支持服务
(1)系统维护
维护服务商应充分了解用户信息系统的结构及构架,包括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及业务
软件。能够对系统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识别,并判断出故障原因,并通过技术对故障问题
进行关联分析和影响范围分析。基于分析结果,对于责任内的故障进行解决,责任外的
故障依据所判断的故障原因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对处理过程提供专业的技术协助。
(2)系统恢复服务
如果系统故障造成整个系统的崩溃,维护服务商需要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系
统,并能够提供正常的服务。
(3)设备调整及变更
因系统维护或优化(而非建设)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方案的制定并协助实施。服务提供
商应提供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人员配备情况、进度及质量控制管理方式和预期效果的说明。
针对系统运行情况,每半年提供具有可执行性的优化建议并协助实施。
58
服务提供商提供系统变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于计划中的停机维护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补丁程序的风险评估和建议
对于期间内的主要系统变更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即将发生的主要系统变更提出建议
根据采购人系统实际情况对系统档案进行更新
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设备的更换,提出相关建议、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再
进行实施
(4)网络优化服务
IP 路由协议的优化,网络结构的 IP 优化,网络体系结构以 IP 为设计基础,体现
在网络层的层次化体系结构,减少对传统传输体系的依赖;
IP 包转发的优化,提供高速路由查找和包转发机制。
(5)新项目支撑服务
服务提供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机房设备调整,现有设备的资产清理和报表
填报、新项目、新技术支撑等工作。
(6)数据管控服务
投标人能针对采购人的现状提供相应的数据管控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能够通过基于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直观式图形化工具发现、设计、可视化、标准化
为数据库部署提供服务。通过集成的概念、逻辑和物理模型将业务和数据资产的技术视
图相结合,从而为整个组织的数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作提供详细的基础。
支持组织复杂异构数据源的服务,可根据业务需要扩展元模型,支持通过界面或图形
的方式进行数据及关系的管理。
数据管控服务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7)技术咨询及现场培训
服务提供商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答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实现方式
为电话、Email 和现场交流;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培训,提升采购人维护技能;
(8)运行例会
为更好地保证采购人设备的运行稳定,确保服务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执行,由采购人
相关维护人员和服务提供商服务工程师定期举行运行例会,通报运行状况,针对系统运
59
行中曾出现的故障,给出故障原因、优化方案和解决措施,经过采购人审批后进行实施
和优化。
服务提供商提供除例会外的其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采购人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解
决服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进服务流程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9)报告输出和文档输出要求
服务提供商在服务开始前,应提供年度服务计划和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在服务期
间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主要分为日常报告和服务报告。
日常报告如:月/季/半年/年度报告;
服务报告如: 服务提供商遇到故障、重大故障需提交《故障处理报告》、《重大问
题故障分析与解决报告》等报告。
(10)工作交接方案
为保证服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服务提供商需提供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含人员到
场、备件到位的时间安排以及所需交接的时间计划和交接工作内容。
6. 动环系统完善
本次项目动环完善要求产品厂商必须具备本地开发软件开发及现场随时支持能力,产
品具备开发性与扩展性,能够满足未来的需求,同时具备兼容不同厂商产品的能力。
7. 现场勘查
为保证投标方掌握采购方信息化设备的实际情况,投标方在投标前需自行联系采购方
进行现场勘查。投标方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自行设计和计算需求,由于设计遗漏或缺陷
引起的任何工作量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完全承担。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采购方
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8. 驻场人员要求
在服务期内,提供 2 名驻场人员,提供 5*8 现场值守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工作日夜间、
周末和节假日不定期加班;遇到重大设备调整、重大政治任务等活动时,提供与设备相
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支持;在法定长假之前一周内,应巡检所有设备,确保正常。
服务方需负责于节假日、停电或应招标方要求时保障开关机的顺利进行。
若存在人员变动,须提前 1 个星期正式书面通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新人员不得低于原工程师资质,且服务期间人员更换次数不多于 2 次(含 2 次)。
为了保证驻场人员的服务质量,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拟驻场人员进行面试,并出具相应
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面试合格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0
▢9、项目团队要求:
要求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服务器、网络设备、信息安全等认证工程
师,具体如下:
(1)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 PMP(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
(3)小型机 AIX SA 工程师不少于 2 名;
(4)信息安全(CISAW)认证工程师不少于 3 名,信息安全(CISP)认证工程师不少于
3 名;
(5)信息安全管理负责人 1 名,要求具备数据安全官认证证书;
(6)网络工程师不少于 3 名,其中取得过 CCIE 认证的不少于 1 名,取得过 HCIE 认
证的不少于 1 名,取得过 CCNP(华为或思科)的不少于 1 名;
(7)Linux 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8)虚拟化工程师取得过 VCP 认证的不少于 1 名;
(9)数据库工程师不少于 1 名,熟悉主流数据库的安装调试;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劳动合同或社保等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信息系统运维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乙方: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1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系统专业
维护服务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甲方就 (项目名称)中所需 (信
息系统名称)专业维护服务,经 (招标代理机构)以 号
招标文件在国内 北京市 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
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服务信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
简称“本项目”)。
2、维护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维护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合
同价款为本合同项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因本合同向乙方
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的服务清单详见附件一《系统维护服务清单》。《系统维护服务清单》为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乙方主体资格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
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
2、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乙方的资质文件为:
□营业执照;
□软件产品登记表;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专利证书;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登记证明;
□营销人员授权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代理授权书;
□其他: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按年支付合同价款,每年分 1 次支付合同价款,具体如下:
每年的维护期限届满后,乙方没有发生违约行为和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满意
的,甲方在维护期限届满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即人民币 元(大
写:人民币 );
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确认发票内容及
金额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的内容或金额有误的,甲
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营业室
开户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210458
纳税人识别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96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3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乙方的维护服务需要在甲方现场工作的,甲方应免费提供工作场所、必要的软
件、硬件、网络、基础数据等条件。
(3)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需要/□不需要)与甲方院内其他系统进行接口。如须
要与甲方院内其他系统进行接口的,甲方应负责参与协调接口协议和参与拟定数据标准。
(4)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5)在任何时候,甲方对乙方负责甲方维护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意,
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在收到甲方的书面
告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6)其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1)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联系人,协调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乙方联
系人的联系电话为: 。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一的具体约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不涉及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文档及技术资料。
(4)如因乙方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和产品升级,乙方(□需要/□不
需要)无偿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以保证甲方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源代码;
□运维手册;
□数据结构;
□其他:
(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安排相应的能胜任的专业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
乙方保证其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对稳定。
(6)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3 级基本要求,并服务
过程中或在维保期内需无偿向甲方提供对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
(7)乙方(□需要/□不需要)向甲方提供年度维护记录。乙方须要提供的,应在每
年的维护期限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维护期限的维护记录。维护记录的内容
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8)其他: 。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4
第五条 售后服务条款及质保服务
1、乙方提供(□7*24 小时/□5*8 小时/□其他: )技术支持,并不限支持次数。
乙方应根据以下的故障等级提供相应的处理:
故障
等级
故障等级定义
处理时间及方式
一级故
障
系统瘫痪、严重影响系
统使用、严重影响其他关
键业务正常使用,如:系
统无法访问、数据库无法
连接等
立即响应,(□1 小时内/□ 小时内)电话/
网络远程支持,并通过最快交通方式到达故障
现场,到达现场后 4 小时内解决故障(因特殊
原因无法在 4 小时内解决故障的,经甲方同意
后可适当延长)。
二级故
障
影响系统使用、影响其
他关键业务正常使用,如:
系统能正常访问,但部分
功能模块无法使用。
立即响应,(□2 小时内/□ 小时内)电话/
网络远程支持,12 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到达
现场后 4 小时内解决故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 4
小时内解决故障的,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
长)。
三级故
障
轻微影响使用,远程支
持后可解决;不影响其他
关键业务使用,如:系统
自身的 BUG,甲方对系统使
用的疑问,对系统新功能
的咨询等
(□30 分钟/□ 小时内)响应,(□2 小时
内/□ 小时内)电话/网络远程支持并解决故
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 2 小时内解决故障的,
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2、乙方(□需要/□不需要)免费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管理、操作培训,培训次
数不得少于 次,具体次数由甲方指定。
3、乙方提供专门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 次的(□现场/□非现场)服务,
及时检查并处理问题。
4、乙方(□需要/□不需要)提供常驻技术支持服务。如乙方须要提供常驻技术支持
服务的,乙方应指派 名技术工程师常驻甲方。派遣的工程师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具备相关技术资格认证的工程师,保证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
5、乙方(□需要/□不需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所有系统模块的维护、功能和代码
的优化。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5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及其用户在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会受到
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
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
果,归甲方所有。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知识类资料所完成的知识类成果,归甲
方所有。
4、由各方各自独立开发的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各自所有。
第七条 保密
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各自专有的、或提供给对方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其签订、许可软件、数据等。甲乙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
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
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本合同的保密义务
为永久。无论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保持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工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
到达现场或解决故障的,每延迟 4 小时,需支付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但因特殊情况,
甲方同意适当延长故障解决时间的除外。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 24 小时内未能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提
供服务,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出现违约 3 次以上(含 3 次)的,或者延迟时间累积 24 小时(含 24 小时)
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4、因乙方未按甲方的网络安全要求执行或实施服务,而造成甲方不良网络安全事件、
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赔偿金
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技术服务的稳健性,因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过失、疏
忽或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缺陷,引发的信息系统故障或业务数据损失,而造成甲方经济损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6
失、不良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按
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积极负责排查故障原因,彻
底解决问题。
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支付甲方与泄密内容和不良影响等价的
赔偿金,赔偿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60%计算。
7、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有权从剩余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优先扣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9、乙方发生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维护期限。延长的维护期限由甲方决定,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延长维护期限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乙方提出书面异
议的,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延长的维护期限,但延长的维护期限不得低于乙方发生违约
行为的合计时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指令、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
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
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因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后遭遇的不可抗力事件
除外。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否
则应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 2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当事人
出示不可抗力发生地有权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通知对方当
事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信息集成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成果和技术服务满足甲方的信息集成要求:
1、业务字典需通过甲方信息集成平台与主数据系统对接;
2、业务数据要求需按照甲方标准接口定义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对接;
3、信息系统中业务数据需根据甲方需求,支持但不限于数据库同步、视图、接口等
集成方式开放;
4、支持 HL7 V3、HL7 FHIR 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自定义标准接口对接;
5、支持各类传输访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HTTP/HTTPS、TCP/IP、SFTP、SOAP/HTTP;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7
6、支持满足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加密/解密;
7、支持根据甲方需要的数据或业务功能提供符合需求的 API 服务;
8、需按照甲方需求与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表示、数据、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的集成。
第十一条 国产化适配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进行国产化适配和替代,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能够在国产
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国产基础软件环境中运行和使用,所有功能保持一
致,性能确保稳定,包括服务端和客户端。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基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向第三
人转让,也不得用以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及终止
1、乙方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无需催告等其他手续,可直接解除全
部或者部分本合同。
(1) 开具的票据或者支票不能承兑,或者陷于停止支付、不能支付的;
(2) 受到监督机构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分的;
(3) 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清算、拍卖等任何一种手续及与其类似的其他手续;
(4) 被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拍卖或者受到其他公权力处分;
(5) 作出解散决议的;
(6) 由于灾害、劳动争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及订单履行困难;
(7) 发生类似前述各项导致经营困难的事由的。
2、甲乙双方可以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任
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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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
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含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补充通知)
(3)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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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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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系统维护服务清单》
附件二:《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三:《运维服务方案》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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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
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
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
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
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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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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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
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
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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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
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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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
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
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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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
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
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填
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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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 文件,
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
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 实
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且
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 联
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 建议
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
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 )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称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
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 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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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
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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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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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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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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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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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
可为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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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
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
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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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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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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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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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2
3
…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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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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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
到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
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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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
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
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
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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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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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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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1 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合同签字
日期为准)承担的同类基础设施驻场运行维护业绩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名
称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描述)
合同金额
(人民币万
元)
合同签订日期
项目单位名
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
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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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2-1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
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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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团队成员简历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项目团队成员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自
至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管理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主要成员的专业经验,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项目相类似项
目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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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
技术方案
3.1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号指标支撑证明材料
3.2 项目需求理解分析
3.3 整体实施方案
3.4 服务承诺
3.5 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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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 ”或 “女 ”,指拥有供应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
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